少年风水师 第347节(2 / 2)
身穿袈裟,顶着颗耀眼的大光头,除了法安之外还能有谁?
刚才就是他在千钧一发之际把我给救下来的,不仅让我避开了天雷的波及,还顺势把遮迦越罗的灵魂从我体内逼了出去。
“你怎么样,你醒醒,别吓我啊!”
我慌慌张张上前用指头查看他的鼻息,一查发现他还有气息,不由得稍稍松一口气。
只要小命还在,一切都好说。
以我目前的状态是没有办法给法安疗伤的,确认他保住一条命之后,我又赶紧把视线转回了场中,发现原本黑巫女所在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深坑,土壤中还能看到有偶尔的雷光跳动。
来自九天之上的天雷威力如何,看看地面上残留的直径将近十米的巨坑就可以知晓。
我目光来回扫视,看了好几遍都没有发现黑巫女和遮迦越罗的身影,连邪气都散去了许多,那些被遮迦越罗招出来的小鬼阴魂,更是在天雷的轰击之下就地覆灭,一个不剩。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都在天雷之下化成了飞灰。
“同归于尽了最好,以后也不用再来找我麻烦了。”
我心中默念,确认他们都已经死在了天雷之下,我浑身一松,呈大字形的无力瘫倒在地。
“不错,你干得很不错,虽然中途出现了不少幺蛾子,但最大的麻烦总归是被灭了,还顺手铲出了一个黑巫女,这次收获不可谓不大,哈哈。”
这声音,嘶……我浑身寒毛竖起,条件反射般猛的弹跳而起。
是秦烈,他正大笑着向我走过来。
“你要干什么?!”
我心生警惕,暗中捏住了鬼王印,当我目光无意间从他背后越过,发现蒋不凡不知何时已经失去了意识,手中宝剑断裂之时,我有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或许对我来说,威胁最大的从来就不是黑巫女,也不是遮迦越罗,而是像秦烈这种为了所谓正道秉持正义可以不择一切手段的偏执狂!
“你对蒋前辈做了什么?秦烈你是不是疯了,眼下转轮王和黑巫女都死了,你还想怎么样!”我咬牙切齿。
蒋不凡是有伤在身,但还不至于严重到昏迷不醒。
眼下连龙雀剑都断成了两节,很明显就是秦烈动的手。
他为了杀我,不惜扫清一切障碍,就连蒋不凡都遭到了他的毒手。
“尸皇血脉是至邪之物,我乃正道中人,只要我还活着,我就绝不允许你活在世上!”
“放心,蒋不凡毕竟是南派的掌权者,我再怎么对他不满,也不敢动手把他给杀了。”
“当然,如今他重伤在身,若是救援不及,还是会有生命危险,所以,你要是真为他着想,那就乖乖待在原地别动,等我把你杀了,我自然会让人救他。”
秦烈在我十步之外停下了脚步,他手掌一翻,变戏法似的多出了一个小瓷瓶。
那东西我认得,分明就是之前装有我尸皇血的瓶子。
之前洪泰遵照他的吩咐,利用小瓷瓶抽取我体内的尸皇血,一共取走了一瓶半,如今秦烈手中剩下的就是那半瓶。
早在八卦镜里面,我就听到外面的人说,尸皇血已经用完,正是因为血液不够,他们才最终错失了镇压遮迦越罗的机会,导致遮迦越罗挣脱八尺周天锁,引得大阵爆炸,诸多天师殒命当场。
如今看来,哪是尸皇血不够,根本就是秦烈故意的。
“老东西,你是故意害死那些天师的?!”
我理清这一点,顿感胸膛发闷,怒火翻腾,我真为那些死去的天师大感不值。
这个老东西是个十足十的疯子,为了杀掉我和遮迦越罗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故意害死同僚。
这算什么天师,简直比那些恶鬼厉鬼心肠更加歹毒!
第513章 鬼王印的异变
“没错,我确实是故意留了一手,没有把尸皇血全部用上。”秦烈大大方方的承认了,将小瓷瓶的瓶口对向了我,冷声继续说道,“那些人的信念不坚定,虽然表面上照足了我的吩咐行事,但我看得出他们跟蒋不凡一样,对我术师联盟的决议颇有微词,认为我拿你当弃子有失公正。”
“所以他们决不能留!”
“老王八,那其中可大多都是你们术师联盟的人,你害死了他们,心里难道就不会感到有一丝愧疚?”
我咬牙切齿,胸膛剧烈起伏,被秦烈这一番言论气得差点失心疯。
“不不不,不是我害死了他们,为了镇压遮迦越罗,这是必须做出的牺牲。哪怕遮迦越罗并非是死在八尺周天锁之内,只要他最终被灭了,那些人的牺牲就是值得的。”
“你个老王八,说的那么名正言顺,怎么不见你去死?!”
我利用全身之力放出了鬼王印,鬼王印位于半空,底下的“百无禁忌”四个大字透出道道杀机,直面秦烈而去。
“难怪,我说蒋不凡怎么拼着跟我们术师联盟为敌的风险也要护住你这小子,敢情你手里拿着的是鬼王印,外人可能不知情,但我术师联盟跟茅山派建交已久,很清楚这可是茅山派的掌门信物!”
“你身上流淌着血水的血脉,居然能被雷公山茅山派赐予鬼王印,看来当真如外界传闻,葛苍已经廉颇老矣,到了老眼昏花的地步了,才会把雷公山的未来交到你的手上。”
“看来等把你给灭了之后,我很有必要亲自去雷公山一趟。”
秦烈越说,脸上的表情越是狰狞可怖,鬼王印如同被施展了定身法术,被定在了半空,动弹不得,印章化作的道道杀机也被他在举手抬足之间轻易化解,根本对其造不成任何实际性的影响。
“雷公山能把鬼王印给你,肯定是因为他们看中了你体内的尸皇血,堂堂的名门正派,暗中居然跟邪祟同流合污,过后我真得找机会好好的敲打敲打他们。”
“至于你,现在可以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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