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豪门之独宠恶妻 第45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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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黛还想着孙子,怎么可能让叶雨薇走,更何况这两年她确实和叶雨薇处出了感情,说真的,她感觉叶雨薇比叶潇潇更得她的心,要是叶雨薇是她的女儿就好了。

想到这里,她说道:“傻孩子,你往哪里走,叶家就是你的家,你安心住下来,潇潇以后不敢再找你麻烦。”

“可是……。”

“冯姨还想着让你给我生个大胖金孙呢。”

叶雨薇愣愣的抬眸:“冯姨……你……什么意思?”

冯黛轻轻的抚摸着她的长发,笑道:“枫儿当年做试管婴儿的时候,我偷偷藏了他的精子,我准备带你去做试管婴儿,等你剩下我的宝贝金孙,枫儿和那个女人不离也得离,到时候你就是叶家的少夫人,只是这么做,到底委屈了你,你要是不愿意,我也不强逼你……。”

叶雨薇心思电转,又一次做了一个让她后悔终生的决定:“冯姨,我……我愿意……。”

第231 心比天高 命比纸薄

挂了电话,云涯拧眉细思,宁子衿告诉她,叶潇潇有可能会对她不利。

她从来没有小看这个女人,事实上当初她之所以帮助宁子衿,一来是为了子洹,二来,就是想着会有今天。

如果不是宁子衿提醒,她还真把叶潇潇这个女人给忘了。

不过她在京都没有可用的人手,暂时处于被动地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又有明月在身边,她倒是不用多担心。

“小姐,三夫人来了。”阿芸在门外说道。

云涯放下毛笔,将字晾干,刚站起身,庄曦月就走了进来。

“云涯,你在忙什麽?”

“无事,练练笔。”云涯若无其事的笑道。

庄曦月往她身后看了一眼,忍不住睁大双眼,走过去看了一眼:“好字。”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力透纸背,笔走龙蛇,一股浓荡的杀气扑面而来。

“这首诗是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所作的咏物诗,本意是借花咏志,暗讽皇朝的黑暗和吏治的腐败,赋予菊花以农民起义军的英雄风貌和高洁品质,但是却被你写出了一种不一样的意境来,这字逑劲力道,大开大合,潇洒坦荡之中不乏杀气腾腾。”

庄曦月品评道。

“闲来无事练练笔,让庄姨见笑了。”

庄曦月意味深长的看了眼云涯:“你晏叔叔喜欢字,我带回去给他看看,他应该会喜欢的。”说着就走过去把字给卷了起来。

云涯无奈,她的字都被庄曦月给拿走了,她写着玩儿的,拿出去就丢人了。

“要我说,你这字不乏大师风骨,都可以拿出去卖了,我要说是大家写的,你信不信,还真有人买单。”庄曦月说着问道:“你有印章吗?”

云涯摇摇头,也是这房间里摆了文房四宝,她才写着玩玩儿,否则平时她哪儿有这闲心和功夫。

“嗯,我爸最爱鼓捣这些玩意儿,回头让他给你定做一个。”

庄老先生德高望重,在书法绘画篆刻历史方面造诣颇深,桃李遍天下,随便捞一个就是各自行业里的精英,而且庄老先生独爱雕刻,自己刻些小玩意儿什么的,拿到市场上也是千金难求的珍品。

“庄姨,你来找我什么事?”

“也没什么事,就是过来看看你住的还习不习惯,这里都是四合院,我怕你住着不适应,北方不抵南方,空气干燥,雾霾又重,时间长了皮肤容易起皮,待会儿我给你拿个加湿器过来,屋子里要保证空气流通,要不然容易生病。”

庄曦月絮絮叨叨着,言语间都是对她的关心,云涯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不、是一直都没有过,她想象中的母亲,不是纪澜衣那样的苛责咄咄,也不是纪蝶那样的小心翼翼,而是庄曦月这样的、润物细无声般的温柔。

“这屋子里烧着地暖,挺暖和的,但容易干燥,窗子要留条缝,还有你这床,睡的舒不舒服?我专门找人给你定做的桑蚕被,不划伤肌肤……。”庄曦月正絮絮叨叨的说着,云涯忽然从背后抱住她的腰,“庄姨,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亲妈都没对我这么好过。

庄曦月愣了愣,心底格外心疼云涯,这孩子从小没妈,这么多年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

叹了口气,转身抱着她:“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才三四岁,跟在你妈妈身边,穿着一条粉色蕾丝裙,乖巧可爱,那双眼睛灵气又聪慧,你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吗?我信,因为第一次见面,我就觉得,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

其实庄曦月对云涯的感情不止这么简单,在生晏舸之前,她曾经流过一个孩子,那是一个已经成了形的女婴,她当时伤心的差点死过去了,后来是晏舸的到来安抚了她的心情,她想她这一生是注定没有女儿缘分的,直到她遇上云涯,当时她就有一种预感,这个孩子一定是上天派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

从那之后,她对云涯就上了心,云涯的家庭又是那样,一双父母都不省心,从没有享受过一天母爱,她就想弥补这个孩子,想把她收为干女儿,后来又得寸进尺的想把她变成自己的儿媳妇,女儿终究要嫁人,只有儿媳妇才能长久的陪着自己,一直以来,想撮合她和晏舸,晏舸是小儿子,未来没有担家重担,云涯嫁给他,日子会舒心很多,有她在,也会尽力让小夫妻俩过的舒坦,可是计划终究赶不上变化,云涯竟然和阿颂走在一起了,其实她心底反倒是松了一口气。

阿颂遗传了他的爸爸和爷爷,重情义、有担当,云涯嫁给他,她也能放心了。

“你看,我们之间果然是有缘分的,马上你就要做我的儿媳妇了,这缘分还不够深吗?”庄曦月抬手轻轻抚摸着她的长发,叹道:“一眨眼十几年过去,你已经长这么大了,一做梦,仿佛还是那年夏天,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甜甜的叫我庄姨……。”

那年,七岁的阿颂打伤了云涯,小小的孩子倒在地板上,胸口全都是血,她却死死的抓住阿颂的手,那双眼睛全都是不屈和倔强,那一刻,她委实被震撼到了,一个才四五岁的小女孩,究竟有一个怎样坚强的灵魂。

后来,她对云涯更多的是抱有一种愧疚的心理,想替阿颂多补偿她一点,可是后来越接触越深陷……

“我以为,你和阿颂经历过那样的事情,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谁想到,是我天真了。”庄曦月笑着摇摇头:“你和阿颂,虽然是我始料未及的,但是,我以你们为荣。”

云涯扑在她怀里,哭的接不上气,也许是她的怀抱太温暖,太舒服,恍然中,让她回到了很小很小的时候,仿佛还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庄曦月满足了她对母亲这个词语所有的幻想……

“傻孩子,哭什么,好日子还在后头呢,等你和阿颂结婚了,我就什么都不干了,就等着给你们带孩子……。”

孩子……孩子……,云涯心脏微颤,仿佛全身的毛孔都紧缩了起来,有一刹那间,她感觉自己掉进了冰窟窿里……

她掉进了蜜罐里,一时得意忘形,竟然忘了最重要的一条,会不会,现在的甜蜜、都是以后的痛苦……

杞人忧天有什么用,天塌还是照样塌,她只要过好当下的每一天就好了,想那么多有什么用。

云涯嘴角勾着一抹甜笑,小猫儿一般在她怀里蹭了噌:“我还小呢,庄姨休要打趣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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