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后暗杀日记 第51节(2 / 2)
他青涩地啃咬起的我耳朵,口齿不清道:“你又欺负我。”
我被他啃咬得发痒,推开了他的头,笑着刮了一把他的鼻子,又躺在了他的怀中。
片刻后,我草草地替他清理了一番,又替他理了理衣衫,让他恢复成君王该有的模样。
之后,我才开始整理起自己的衣服,皇帝脸上的红晕也正逐步散去。
终于他从余韵中彻底清醒了过来,坐直了身子,牵住了我的手,轻轻地抚摸着,笑道:“原来主动一些,其实并不坏。”
我贪婪地感受着他掌心的温暖,笑道:“本就不坏,只是你心有所斥,所以一直以来不愿轻易迈出第一步。”
他叹道:“若我早迈出这一步,便好了。”
我微笑道:“好在如今也不迟。”
建和七年五月初五
我让香梅奉上了两杯茶,对身旁的双双笑道:“历山县新进贡的月芽茶,一年只得小半筐,前几年皇帝都是留着自己喝,昨日他龙颜大悦,才想着赐了我两盒。”
双双端起茶杯,笑道:“才两盒,这般小气。”
我为皇帝解释道:“一共也就五盒,他不喝酒,就只爱喝喝茶,好在我也不是什么喜茶之人,拿两盒权当尝个鲜。”
双双听罢小啜了一口杯中的月芽茶,称赞道:“果真是茶之极品,难怪皇帝要留着自己喝。”
接着我也喝了一口,只觉甘醇宜人,入腹之后,唇齿留香。
双双又饮一口后,忽然笑道:“我听说京城里出了一件大事。”
“什么大事?”
“定国侯府的小侯爷叶非秋回京了。”
我想了想道:“他今年二十,确实该结束清北派的修行了,但这算什么大事?”
双双笑道:“对我们而言,确实不是什么大事,但对那些未婚的官家小姐而言,这可是一件天大的事。”
“这叶非秋一回来,定国侯夫人便闲不住了,开始为自家的宝贝儿子张罗起婚事,京城中不知多少大家闺秀听闻此事后,都乐开了花,都盼望着自己能钓到这位如意郎君。这几日叶府门前停满了各家夫人的轿子,这些当娘的也都想着去替自家女儿把这门婚事给说定。”
我见双双说得兴起,便不忍打断她,默默地啜了一口茶。
“这坊间新的顺口溜都出来了,什么晚生五年没赶不上世子的,就是为了来赶这叶非秋。还有不少女子直言,世子算个屁,叶非秋才是真如意郎君。”
我笑问道:“怎么这七年过去了,世子越活越倒退,在万千少女的心中还比上一个后生了。”
“当然比不上了,当年世子在少女心中能有那样的地位,一是因为世子本人确实极出色,但最重要的还是因当年的他离皇位只有一步之遥,哪位少女怀春时不曾期翼着自家的夫君是位有为的少年君主?可如今世子人老了,皇位没了,还娶了个世人都不待见的江湖妖女,曾经那些爱慕他的少女们没转头去抹黑他,已算好事,又怎会还惦念着他?”
“可这叶非秋便不同了,定国侯虽称不上位高权重,但在朝廷上也是说得起话的,这叶非秋回京后入朝为官,前途自是不可限量。加之叶非秋才学品貌样样不输世子,轮武艺,他可是你走之后清北派的首席弟子,比之世子,更是远胜不输。两两相较,若我年轻个几年定也要选叶非秋。”
我听后感叹道:“前浪注定被后浪推,听起来还真是残酷。”
双双轻笑道:“都说男子无情,其实这女子变起心来更快,今日觉得东家的公子美,后日又觉得西家的小哥俊。不过我听闻叶非秋性子冷淡,不是个好相处的。”
我回想了片刻,道:“他性子在旁人看来是有些冷,但处久了便知是个热心肠的好少年。”
“外冷内热,这样的男子更容易得少女们的欢心,如今世道上就流行这款。”
双双啜了一口茶又笑道:“说起来,你同叶非秋应是极相熟吧。我听闻你在清北派的那些年里了,他常跟在你屁股后面打转。每回你下山历练时,也总要带上他。”
我沉默了片刻,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确实是我带大的。”
双双了然道:“原来罪魁祸首在这里。”
“什么罪魁祸首?”
“你不知这定国侯夫人虽替叶非秋张罗着婚事,可这叶非秋却不乐意,他给的借口是,待事业有成后再娶妻。这定国侯夫人是何等剔透的人,一下子便瞧出叶非秋有了心上人,才拿出了这个借口,婉拒别的女子。可不管定国侯夫人如何逼问,如何旁敲侧击,这叶非秋就是不说他想要娶的是哪家姑娘。现下看来,他心中一直念着姑娘该不会是你吧。”
我摇头道:“按辈分,他是我的师侄。过往那些年在清北派修行时,我也只视他为幼弟,言行举止极有分寸,从未给他留过能生非分之想的机会。”
双双放下了手中的茶杯,微微一笑道:“少男的心事你可别猜。”
双双离去后,我也将叶非秋回京之事抛到了脑后。
岂料晌午时分,暗剑卫从宫外带回了消息给我。
我入宫后,爹并未收回暗剑卫。
暗剑卫虽居于宫外,但仍能供我调派遣使,替我查探一些事,传递一些消息。
暗剑卫这次带回的不是消息,而是一封信。
确切而言,是一张字条。
我接过香梅递给我的小木圆筒,极熟练地打开了圆筒,从其间抽住了一张字条。
当我将字条展开,看见了上面写的字后,纵使平静如我,还是有些许惊讶。
字条上的字写得极认真,极好看,大气中见风骨,挺拔中又不失俊秀,远胜于皇帝那练了七年依旧狗爬的字。
我喜欢这样的字体。
因为这样的字是我当年在清北派无事时手把手教他写出来的。
字条上写着这样一行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