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五章陕西路的商业格局(2 / 2)
中午,人群中没有这十三个人的家属。
他们被流放的被流放,自杀的自杀。
往日家财万贯,转眼过眼云烟。
那些曾经受过他们好的人,也在事发之后,和他们划清了界限。
赵桓在人群中冷酷无情看着十三颗脑袋落在地上。
他心中有一种踏实感。
下午,邸报和各大报纸都卖空了。
关于那些罪名,被笔墨重彩描述了一番。
皇帝以雷霆的手段,在长安城杀了十三个顶级大富商之后,在陕西路民间引起了轩然大波。
从上至下,从长安城到兴庆府的铁路建设被重新整顿。
一时间,民间似乎十分振奋。
但不知为何,赵桓感受到不到振奋。
一种惆怅和焦虑涌上心头。
在新政的第十四个年头,崛起的商人势力,比他想象的还要疯狂。
到目前为止,其实大宋依然以农村为主,绝大多数人口都还在农村。
严格意义来说,大宋依然还是只是农业大国。
至少还需要一代人的不懈努力,大宋才能真正脱胎换骨。
长安街头恢复了往常的秩序,十三大富商被处决,从表面看来似乎并没有对长安城造成打击。
朝廷将他们的资产全部接受了回来,然后派人维持。
虽然朝廷的人效率低,但也勉强支撑着。
后面的事情,就出现两派争论了。
长安知府刘志远认为,朝廷应当将这些资产售卖给另一批富商,让他们接手,才能保证这批庞大资产的正常运转。
毕竟,十三富商的商社关乎长安民生,牵连甚广。
朝廷是没有能力来经营如此繁杂的商社的。
例如长安新贵薛东来,粮食起家的李寻清。
这些人资金雄厚,且各自已经有一套成熟的商社运作系统,将十三富商剩余的资产专卖给他们是最适合不过的。
但提点刑狱司使张渚则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样做只会让陕西路的财富更加集中,与皇帝的《经济论》有很大的违背之处。
他认为,应该由皇家商社全盘接手,一来是官府好控制,二来也防止了陕西路某些商人趁势坐大的风险。
关于这个问题,陕西路的大佬们争论了好几天。
这背后自然是有各自的利益关系的。
例如刘志远便和薛东来这些人走得很近,他自然是希望借此机会扶持薛东来。
例如张渚,他身份比较特殊,属于司法系统,归督察院管辖,行使的是司法权,且是对官府人员的司法权。
平时与民间民生接触甚少,且他是从洛阳调过来的,在陕西路民间并无甚扶持势力。
相反,因为是监督官府人员,所以在官府内部倒是有不少亲信,在陕西路的皇家商社有不少人脉。
他自然是偏向于皇家商社的。
这话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的说法都没有错,就等着赵桓亲自来下决断了。
这一日,赵桓将薛东来唤到行宫,他要与薛东来这种新政下的新贵议论议论,了解这种人是如何想的。
是否,都和张慕远一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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