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 89.选择正文完(1 / 2)
而常意欢呢?
她现在正在美国洛杉矶,做导游。
留学的机会是好不容易争取来的,确实廷不容易,陪了两个领导才拿到的名额。
一天的工作结束,她跟同事艾米一起回了出租屋。
艾米和她一样,是附近大学里勤工俭学的学生,她是本国土着,对这附近包括景区周边的地形都了如指掌,平时没课的时候也会带着常意欢到处去逛一逛。
她们租住的地方在洛杉矶西边,靠近黑人贫民区的位置。房间不大,只有四十来平,但租金相对她们的收入来说却一点也不低。
所幸常意欢会做饭,第一次尝试了她做的“美食”后,艾米就喜欢上了,所以她们时常在家里开伙,长久下来,省了一笔不小的伙食费。
艾米中文说的不好,但特地去学了汉语“好吃”来夸常意欢的手艺。
今天依旧如此,
等常意欢端着热乎乎的灌汤包出来,艾米咧着白牙冲她笑,“gmddtxtd!”
说罢,她立刻反应了过来,“好,吃”
常意欢笑,“你还没吃呢,就知道好吃?”
“你做的都好吃,中国的美食【好,吃】”艾米一点不怕烫似的,拿起一块吹了吹立刻趁热尝了一口,“嗯!美味!”
她表情夸帐,常意欢笑容逐渐加深。
吃着包子,艾米饶有兴致的问常意欢,“今天那个吴是不是又拜托你帮忙了?”
艾米说的吴,是两个月前常意欢遇到的一位大学教授,美籍华人,离异,带着一个六岁的儿子。
常意欢遇到小朋友的时候,他和爸爸走丢了,哭的特别伤心,常意欢透过他总是能看到常鹏飞的影子,她的心募得一软,请了半天假,带着他找到了爸爸。
于是双方就有了佼集。
自此以后,吴先生就经常去找常意欢,总是能找出各种各样的名头来请她吃饭,更有甚者,小男孩也会来给爸爸助攻。
整个旅行社的人都看出了吴先生对常意欢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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