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 甲方 乙方 1(2 / 2)
看到我有些恍然大悟的样子,萧鹰又问道:“你的意下如何?“
意下如何?
这还用说吗?当然十分非常的满意,修建神庙是个非常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而对于我来说,这也是个解决城市里面那些闲散人口的就业问题的好方法,同时城外的百姓在空闲的时候也可以来打工,挣写银子。至于会不会出现那种中国古代修建一个大的工程,死伤无数人的情况,这一点可以放心,现在他是在我的地盘修建,而且全权交给我处理,作为一个建筑出生,同时最早在这个时代提倡合同制用工,同时在建设局成立之后,又颁布了相关涉及道建设人员的法律的我,怎么可能会让那种情况出现?那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且,建筑行业的利润不小,修建神庙,我多多少少也可以赚笔钱,现在城市建设都处要钱。能赚一笔是一笔。同时,在我的心里也有一个打算,那就是借此机会,在一次进行建筑上的变革。
现在在我国以及其他的一些国家,施行得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制度,而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是国内外建设活动中多有使用的发承包方式,它有利于充分发挥那些在工程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丰富的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综合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关系,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统一指挥和组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在建设工程的发承包中采用总承包方式,对那些缺乏工程建设方面的专门技术力量,难以对建设项目实施具体的组织管理的建设单位来说,更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也符合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分工的要求。为此应当提倡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发包人可以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总承包人完成。
而在下面,有存在分包。直接和发包单位签定合同的单位是总包单位
和总包单位签定合同的是分包单位
以建筑为例:一个大的基建项目,可以有两个及以上的总包单位,比如新建一化工厂,甲单位承包工厂厂区的建设,乙单位承包生活区的建设,丙单位承包所有道路的建设,丁单位承包管线的建设,等等.这些需要不同的专业公司来完成.总包单位对自己承包的项目对发包单位负责
总包单位还可以将任务分包给若干个劳务公司来完成.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负责。
稍微说简单些,那就是一个甲方和乙方的关系。
以前商会和城市里面搞什么建筑,都是由商会的一手包办,从设计到人员的选择,组织,管理都是由商会全权负责,这样不但让商会的建筑人员的工作量非常的大,同时由于不存在监督单位,这让工程有些地方出现了一些纰漏,而建筑业是个严谨的行业,关系到人民生命的行业,就必须规范,而规范的最好办法就是各司其职。成立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让设计,监督和施工单位分离。
比如说现在萧鹰把修建神庙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了我,那么我就是总承包单位,而马可波莱则是属于设计单位。我现在就可以把下面的各个部分,不如神庙大殿,神庙的侧殿等工程分包给不同的人,设成几个标段,而且工程可以同时进行,各标段之间不会相互的影响。同时设立监督单位,对工程的用料,施工方案,进度等等举行监督,以保证工程的质量。而我们主要职能就是提供技术支持和材料上的供给,同时把握工程的总进度。这样,总包方,分包方,还有监督方三分的职权实行分离,同时责任明确,就可以尽量的避免在工程中内需作假的,以次充好的情况出现。而且一旦发生了个工程事故,因为责任明确,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从而达到不冤枉一个,也不放过一个的目的。
所以萧鹰在把修建神庙的事情交给我之后,我认为这也是一个机会,一是神庙的工程比较大,在神庙的工程上实行这个制度,比在其他的一些小工程上实行起来效果好得多,其次工程的时间比较长,这就有足够的时间让他们来适应这个适度。同时,我也打算让建设局就此立法,等工程结束之后,配合建设局新出来法律,在新的工程开工时,施行这种制度的话他们就不会感到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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