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回首向来萧瑟处二(2 / 2)
我别转眼,岔开话题:“紫冥宫的东西,如何会在你处?”
父亲摇摇头,转身下阁,“怀素,现在还不是和你说这些的时候,你也莫问了。”
他走了几步,在第一道阶梯前停住,似是犹豫了下,才道:“怀素,我希望你少和贺兰悠打交道,这人虽人才出众,但心思难测,诡诈机巧,翻覆多变,你虽聪明,但只怕……何况你还是个女孩子……”
我脸一红,已经明白父亲的意思,顿了一顿,道:“我已与此人恩断义绝,形同陌路,父亲尽管放心便是。”
父亲没有表情的一笑,道:“有你这句话,自是最好不过。”顿了顿,他忽然想起了什么,道:“年关将近,也该把你姐妹们接回来了,纵然战事未息,一家人也当好好聚上一回。”
我一怔,才想起如今已进腊月,突然想起即将到来的属于某人的某个日子,想起童年时那个日子的热闹,不由微带怅惘和怀念的,微微一笑。==
回到流碧轩,却见桌上一封信笺,却是近邪留给我的,说他有事要回山庄一趟,要我善自珍摄云云。
我心道这样也好,我这个师傅,因身受外公活命之恩,又与母亲亲厚,说起来与外公是师徒之份,其实一向视外公为恩主,名义上是我师父,行的却是护卫之职,倒令我一直耿耿,总觉得委屈亏欠了他,这燕王府,何尝于他不是伤心之地?走了也好。
接下来的日子倒也勉强算得上清净,李景隆龟缩德州不出,南军不习惯北地的严寒气候,必不会选在这季节出兵,战事进入胶着期,父亲便命人将避在城外秘密别业的另几个女儿都一起接了回来----毕竟,年关将近了。
年关将近,虽是战争时期,但父亲为讨吉利,还是让王府一应准备着,所有人都忙碌起来,倒显得我无所事事,终日便和沐昕去操练不死营。
近日我让杨熙将队伍拉到山中,开始训练那五百精兵设伏,暗杀,陷阱,围抄之技,我这五百人,光战阵武技出众还满足不了我的胃口,在我的设想里,这五百人,必得技击,隐匿,情报,伏杀样样精通才好。
偏我又是个懒人,动动脑子可以,亲力亲为却敬谢不敏,杨熙自然颇为辛苦,他秉承我的意思,与士兵同吃同住同操练,我和沐昕来了,便时常在他那小小帐篷里纵论兵法时事,他的帐篷陈设简素整齐,只较寻常士兵多挂了副图,绘碧水清波,莲叶田田,弄篙女划轻舟而来,分花拨叶,姿态曼妙,虽不辨面目,然无限风华,底下一行小字“弄篙莫溅水,畏湿红莲衣。”画简约清致,字峭拔有神,我很是喜欢,曾指着那画对杨熙取笑:“可是阁下私慕之女子,假托了这采莲人?”
杨熙呐呐,涨红了脸不能言语,还是沐昕为他解围,笑道:“怀素你好生淘气,采莲图谁没绘过一两副,你书房里不也有,偏到了杨兄这,便落得被你取笑。”
我一笑住口,想起沐昕也是喜莲,善画莲,昔年西平侯府听风水榭,一逢花季,沐昕总是常日呆在那儿,拖也拖不走。
杨熙却是个薄面皮,第二日我们再去,那画却已不见了。
不过这般坐谈书画的时间很少,毕竟当务之急,是着紧练出属于我的强军,我的五百人,我要将之用成五千之力,方能于这满是敌意王府,和乱世争战中,护我及我在乎的人们周全。
偶尔我和沐昕自城西不死营的驻地巡视回来,经过街市,便见经过一场声势浩大的围城战的北平,在这一年将末的日子里,虽然不抵往年的繁华气象,却也渐渐恢复了几分热闹劲来,陆续有人摆开了爆竹灯笼,各式玩意的摊子,街上三三两两的人群,带着喜色穿梭,每每看见这场景,沐昕便和我道,百姓本来就是很坚韧很懂得生存的群体,只要有一分的安宁,就能挣扎出十分的劲头来,反倒是身居高位者,时时凛凛惕惕,十分的安宁,也能折腾出九分的惶恐,真真是无奈。
我便笑问他,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当是男儿之志,如何他就能不动凡心?
沐昕笑,非不能也,实不愿也。
我却在心里想,如果换个人回答这个问题,比如贺兰悠,他会怎生答我?
贺兰悠自那日和我先后回了王府,便深居简出,没几日悄无声息的走了,我猜想他得了那什么神影护法图,自然会有所动作,他那个手下,叫风千紫的艳媚女子,在走之前一天,突然跑来找我打了一架,再次斗了个势均力敌,临走时她撇撇嘴,道一声:“和我抢,你会倒霉的,还是认输吧。”
我不过一笑而已。
建文元年的年关,眼看就要在来来去去,和紧张而有序的忙碌里,平静如常的过了。
——
腊月二十三,小年,灶王爷上天的日子,这一日祭灶,除尘,备饴糖,给灶王爷甜甜嘴儿,哄得他老人家上天多说些好话。
我独自一人在街上漫步,寻思着给沐昕备件生辰之礼。
我素来是个不对闲事上心的,记得他的生辰,不过因为他一直是西平侯府最受宠爱的四公子,当年在侯府,每逢他的生辰,府里必得要好生操办一场,那个热闹,想忘记都难。
如今他抛家别母,独自一人来到北平,为我客居于此,往年的热闹,自然再不能有,沐昕的性子,自不会对这身外之事在意,也不会愿意在这燕王府操办生辰,我却心有不安,无论如何,素日都是他为我操心,如今也当我好生表示一二。
可是在这街上转悠了大半日,愣是没找出合适的物件来。
沐昕出身豪贵世家,什么贵重玩意没见识过?又是自幼娇养的侯府公子,精巧的玩器,精细的饮食,精美的物饰,应有尽有,素日的做派,虽不故作高贵讲究,但与生俱来的良好家世和勋室豪门锦衣美食养成的气度,早已深藏血液不可抹去,任是谁,一见他本人,也知道绝非蓬门草户出身,便是藏于泥淖之中,布衣陋衫,也不能掩其高华风致的。
这样的人,要寻出配得上他的物件,还真是难事。
今日一早谎说渴睡,把沐昕独自赶到军营去了,自己却在他走后一骨碌爬起来,又赶走了要跟随我的映柳---照棠已被我很客气的命人直接送回长宁阁朱高煦处,附赠香笺一纸:“君有雅意,我无闲心,谢君暗箭,还君明枪。”
是以现在我身边只剩了映柳服侍,不过我已飞鸽传书,让寒碧流霞来北平,还是自己从小用着的人儿贴心方便。
走了大半个上午,眼看日上中天,却还没看中什么,正午的日头照下来,我竟微微有些热,正寻思着是不是先去吃些东西再说,忽见前方有人围成一团,不时有叫好的声音传来。
我素来是个不喜热闹的,只是略略扫一眼便打算走开,这一眼,却让我定住了。
人群里,贼眉鼠眼挤来挤去的那人,手伸在一个只顾着翘首张望的人的衣襟里,掏摸着什么,随即抽出,又搁在了自己怀里。
我笑一笑,走了过去。
轻轻拍拍他肩头。
一张普通里微有些狡黠的脸转过来,瞪了我一眼:“丑丫头!拍什么拍!”
嫌斗笠面纱太麻烦,我给自己化了妆,枯黄脸色,嘴角硕大一颗痣,痣上还颇有意趣的给缀上三根毛。
这副尊容,自然不得人青睐,我很好脾气的笑了笑,“这位大哥,你掉东西了。”
“嗯?”他疑惑的低头去看。
我一掌顺势把他拍到地上。
顺手拉出他怀里的那个布袋,一并扔在他身下。
然后拉住那个被偷了还浑然不知,只顾伸长脖子拼命挤的失主,惊叫:“哎呀大哥,你把人家给挤倒了!”
那人大惊,急忙弯身去扶,“对不住对不住,这位大哥,我不知道你在我后面……咦……这不是我的钱袋?你你你你,小偷!”
周围忙着挤进去看热闹的人听说有小偷,立时来了兴趣,同仇敌忾的涌上来:“抓小偷!”
失主咆哮着,蓬的一下蹦到那个栽得七昏八素勉强挣扎起来一半的小偷身上。
再次如愿把他砸到尘埃里,啃上一嘴泥。
我看也不看,抄着手,施施然从冲上去打小偷因而空出来的人群空档里,走到众人围住的中心。
却只一桌,一几,数副字画而已。
不过是个卖字画的,不过难得的是,作画人却是双手支地,以嘴叼笔,倒立作画。
更难得的是,这人是个残疾,双腿俱废,空荡荡的裤管,垂落背后。
我忍不住停下,多看了几眼,后墙上悬着几副已完成用作招揽的字画,造诣不深,远不及沐昕,连因少年噩梦,不喜钻研书画的我也有所不如,不过在穷苦百姓眼里,想必已是相当不错了。
他身侧,一个黄瘦高个女子,替他磨墨铺纸。
我上前细细一看,却是一怔,那是一幅白莲图,花色似玉翠叶如盖,亭亭水上风姿摇曳,我心中一笑:这等俗物,也配画这神清骨秀的花?
想起那爱这花中君子的人中君子,突然心中一动,觉得不妨将这画买下,送给沐昕,也算个新奇。
当下站住,耐心等那人作画,那人画得认真,想必已经倒立了很久,双手已经微微抖颤,见我上前,兀自费力去勾画,却突然浑身一颤,颓然向后一倒。
我一伸手扶住,见他寒冬腊月脸上汗水滚滚,不禁微起怜悯之意,笑道,“你画这半日,也是辛苦,若不嫌弃,我给你续上,如何?”
那人看了我一眼,我见他年纪不小,神色憔悴,越发不忍,向他微笑点头,他想了想,也点了点头,低声道:“只差几笔了,劳烦姑娘。”说着示意那女子将那特制的案几向上抬抬,又对周围百姓道:“诸位父老乡亲,在下力竭,这副图尚差数笔未完,幸得这位姑娘怜悯,愿意为在下续笔,诸位包涵了。”
众人好奇的看向我,指着我那硕大美痣窃语不已,皆很有兴趣看这丑姑娘如何续貂,我不以为意低下头来,顺手拿起笔筒里中型狼毫,微调淡墨,轻吮笔尖,笔锋着焦墨,中锋拖写出花及叶的干,审势补上几支断梗,顺笔点写干上的刺点。
末了挥笔作题:堪笑荣华枕中客,对莲余做世外仙。
完毕,满意的将笔一扔,长身四顾,对那女子笑道:“这副画,既有奇人手笔,也有小女子拙笔,小女子很是喜欢,可否由我出资购下?”
那残疾男子颔首道:“姑娘看得上,自然最好不过。”
当下议了价,我将画珍重卷起,那残疾男子收摊罢市,围观众人纷纷散去,我满心欢喜的正要走,却见那残疾男子已坐上轮椅,来到我面前,而黄瘦女子凑近我身旁,突然牵住了我衣袖,笑道:“姑娘既然还想要些别的画,且随我客栈一行吧。”
我一怔,心中一颤,立知不妙,飘身便退,然而只觉肺腑一热一冷,全身力气立时丧失,软软倒了下去。
最后的意识,是那张黄瘦的脸,惊惶的神色,冷笑着的眼。
“那墨有……”我呢喃着,陷入粘稠的黑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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