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2 / 2)
小孩名为田中阳太,这就是我和酒店里唯一一位活人的相遇经过。
他进来的时间比我晚一些,一来就是被鬼怪追着躲进了柜子里。因为没有生理需求,才可以一直忍耐着等待下去。
哪怕不困也让自己睡着。
一觉醒来就听到了床上的动静。
之后的故事你也知道了。
接下来我们相依为命了短短的一个星期,也许有那么久,然后阳太就在我面前英勇地死去了。
这个星期的故事我不太愿意回想,只能寥寥几笔勾勒出几个片段。
我们曾拉着手一起穿过阴森的走廊;也曾看着滴血的水龙头爆发惊恐的尖叫,又回头互相嘲笑对方的胆小。
我们约定过一起离开酒店,活下来成为跨越年龄的朋友。这不太困难,孤儿院的小孩都喜欢我。
但是这一切都终结在我们再度和佐藤健碰面的那一刻。熟悉的一幕,扭曲的人潮,以及从后背袭来的重重的一推,以及快逃二字。
我终究辜负了阳太的牺牲,爆发小宇宙成功逃跑,甚至反杀敌人这件事,我尝试了但是完全没有成功。
我只是主动地为他们献上人头,然后血淋淋地死回城里。
我熟练地睁开眼,来不及缓缓就急切地在四周寻找了一圈。
阳太不在我的身边,我不知道他会被酒店传送到哪里,又会不会感到害怕。他还是个幼稚的小鬼,死亡会不会吓坏他了。此刻有太多的担心涌上心头。
可是我没有遇到阳太,而是在棋牌室看到了另外一位,是干掉过我一次的熟面孔。
伏黑甚尔看起来很正常,而且很有空。
他在自己和自己对赌,玩的是十点半。
我猜左手象征庄家,右手代表他自己。因为每一次都是右手赢。
不过后来我深刻了解此人的运气,就推翻了此刻愚蠢的念头。
对方的心情似乎不差,因为他对着我打了个招呼,敷衍地点点头:哟~那小鬼都走了,你怎么还在?意外地坚强呢,来这里是等着要我送你一趟吗?
他的话信息量大到我呼吸一滞,快步上前,对着他就是一个土下座。我的头抵着地板,心脏慌乱得要从胸腔蹦出来:请问您是知道那个孩子去哪里了吗?我真的很想知道这个。求您告诉我可以吗?
我没有钱,也没有能力,就连尊严都同样不值一提。只能将希望都寄托在对方的好心之上。
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也感知不到他的动静。只觉得寂静的时间过得如此漫长,长到我心生绝望才听到对方的回答。
被吓坏了,所以送出去了。
送出去了?这里还能离开的吗?我惊讶地抬头,又不免更加担忧他的状态,同时还有为了阳太脱离苦海的些许宽慰。
他平静地俯视着我,翘起二郎腿,颇感无趣的样子:当然,只要崩溃就能离开。所以,知道了以后,你打算怎么做?除了下跪又能为他做什么呢?
我的脸那一刻升起了火辣辣的热度。
无力反驳,我就是这么一个懦弱无能的人。
还行,也算是有自知之明。伏黑观察我的表情,仿佛看到了一点雕琢的可能,无聊的情绪被些许看乐子的期待覆盖。
他拿着小刀挑起我的下巴,俯身凝视我的眼睛,狠戾如饿狼。我说,反正你现在也死不了,干嘛不杀回去?在这里,对方是鬼,你不也是鬼吗?
可,可是这件事我做不到的吧?我磕磕绊绊地说,为自己搜索着理由,我没有武器,也没有练过,我肯定打不过他们的
你的借口好多啊,弱鸡。甚尔不耐烦地打断我的发言,打不过也去拼了命打啊!反正死不了,你怕什么?逃跑有用的话,我也不会在这里看到你了。鬼怪只会高兴有一只稍微顽强一点的猎物。
我望着他一时无言,却又因此有一股破釜沉舟的勇气向上攀爬。我攀住他的手腕,以前所未有的坚定声音问他:我想试试。无论结果怎么样,我都想试试。请您告诉我吧,我该怎么做?
不是试试,是把命豁出去一样去打。伏黑甚尔纠正我的话语,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一翻,喂,你这丑棉衣穿多久了?
一,一直在穿?
脱了手脚会冷到僵硬?
不会吧我迟疑摇头,虽然总觉得冷,但确实不会影响到行动。
那就先把这两件垃圾处理掉。想前进就别把累赘穿在身上。
一定要吗?我小心翼翼地去看他的表情,不愿放弃挣扎。
伏黑甚尔只是轻笑一声,他站起身,将匕首随手抛在我怀里,居高临下地说:喏,你要的武器。建议放这儿了,做不做随你。不过如果决心只到这里的话,那还是老老实实躺平吧。
我握着匕首,看着这把必须近身搏斗的武器,众多思绪如流水荡过头脑,最终定格在阳太失去生气的面孔上。
我褪下已经破损的外衣,就像蜕下一层厚重的壳。
甚尔满意了,他转身准备离开,好似刚才做的一切只是闲极无聊,打发流浪狗的善心。
我望着他逐渐模糊的身影,只听到一句意味深长忠告:没有死亡是酒店最仁慈的地方,也是它最残酷的地方。小鬼,努力活着吧。
第11章 十一章
伏黑甚尔说的是对的。
在这里,无法死去才是真正的噩梦。
身体没有饥饿,也不会长大,重复着一次又一次死去也留不下任何疤痕。
伤口偶尔会痛,偶尔又麻木得好像一具空壳,疼痛与麻木的交替只会令虚幻感成倍提升。
时间混乱,钟表停摆,瞬息间白天黑夜交换,偶尔却又漫长得可怕。我已经记不清自己在这里呆了多久了。
我是千叶凉吗?
还是生活在这里无法逃离的幽灵呢?
至今依然记得两件羽绒外套早在前几次的死亡里结成沉甸甸的干涸的血块,却忘记是怎么处理掉的了。烧了吗?还是进了某一个垃圾桶?
能证明我过去的事物已经坏的坏,丢的丢,最后一件也没能留下。
真冷啊。
我走过沾满血渍的长廊,蓝色的衬衫袖口折了几折,松松地搭在手腕上,不合脚的拖鞋发出哒哒哒的响声。银白的刀光在指尖跳跃翻转,灵活得随时可以出演最盛大的杂技表演。
多练几次,疼久了,也就会了。
就像面对诡异一样,见得多了,就可以做到从一开始僵在原地到后来拼死反杀。
衣服是从尸体上扒下来的,一具干净的女尸。一觉醒来,浑身僵硬的女孩子和我并肩躺在床上。但幸运的是,她很安静,即使被一刀穿过头颅钉死在床上,也没有太用力地挣扎,所以我才能得到比较完好的衣服。
虽然和性别不符,但也不能挑剔太多,不是裙子已经万幸了。
我扯了扯有些累赘的衣袖,到底没舍得破坏这衣服的完整性,这样干净的衣服不多见。
伊沃尔里值得夸赞的地方实在少得可怜。唯一能从垃圾堆里扒拉出来的好处,大概就是酒店里是个鬼都比我高,无论男女,通通170起步。至少碰不到衣服不能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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