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祸水东引(2 / 2)

加入书签

从殿前离开,载漪想要和荣禄商量一下,但是荣禄转身便走,载漪气得够呛,他和荣禄之间的矛盾更大了。

庚子年农历的四月初八是公历的五月六日,而这一天恰巧是立夏,早上一出来,天气还算是凉爽,可是没等多久,太阳就出来了,地面上就像是升起了小火,随后这把火越烧越旺。所以人们干什么事儿都趁早,趁着早赶集,趁着早出摊,但惟独这成亲不能趁早。按照西安府这边的规矩来,一般是早上天一亮就要出门迎亲,下午的时候将新娘子迎娶回家,吃了晚饭之后晚上闹洞房,放爆竹。

算命的说,今日宜婚嫁,宜出行,忌安葬,忌开光,忌修坟,所以选择在今天娶亲的着实不少,从早上到中午,西安城不少人家都放起了鞭炮。

娶亲的人多了,有时候走在路面上还会相互遇到,这时候有的人家就会让让,有的人家非要争一争,往往这时候人们会跑出来看热闹,最好是打起来。更多的是跟在娶亲队伍身后的要饭花子,希望喜庆人家仍一点施舍给大家行行好。西安城里即充满着活力,同时又充满着从东边来的难民,不用说,娶亲的人家中不少就是从难民里买来的大姑娘或者小媳妇。

不过今天西安城的巡警全都出动了,很多人不明所以,还以为朝廷要抓捕钦犯,但是看到巡警大多数都集中在几条街道上,既没有拦着别人,又没有抓什么人,而是三三两两地围坐在一起等着什么。众人有些奇怪,他们当然不愿意靠近这些巡警,有的巡警以前是衙役,有的是绿营士兵,有的是巡防营士兵,所以脾气都不大好,惹得人家生气自己就要挨揍了。

不一会儿,便看到又一支娶亲的队伍行了过来,穿着状元红的新郎官坐在一匹高高壮壮的黑马上,那马儿高扬着骄傲的头颅,抖动着优美的鬃毛,走起路来浑身的肌肉显示出力量和雄壮,通体黑亮黑亮似乎散发着油光,让人一看就觉得健美高贵。那马儿通体黑色,唯独四蹄上长了一圈白色毛,人们顿时惊讶羡慕起来。有懂马的一看便认得出来,这匹马是一匹汗血宝马,又是汗血宝马中的极品,学名乌云踏雪。

据说历史书张飞张翼德便有这一批良马,能骑得了乌云踏雪的,必行不是一般人家。更有人记起来古书《马经》中的记载,这乌云踏雪又名“王追”,传说它自己会选主,而且这马还会观气,只会驮王者,普通人若是骑上去必定会被它赶下来踩死。

这能骑得起乌云盖雪这匹马的人又如何呢?

此人目光炯炯有神,脸上无须,看上去二十四五岁的年纪,古铜色的肌肤充满着力量,高达的身材陪着那批健马,英俊风流。

但骑在马上的曹跃心中却很别扭,因为他留了三年的胡子被剃光了,本来为了震慑军心现实自己成熟的虎须,在陶悦的强烈抗议下还是剃光了,显得他此时好像是一个白面小生一般。他抹了一把汗,只想把胸口的扣子解开,可哪有新郎官敞着怀娶亲的,所以曹跃觉得自己越来越热,这立夏娶亲,还真是遭罪啊。

前面牵着马的是他的表弟何顺,一边走一边笑,他反倒比曹跃结婚还要高兴。曹跃忍不住笑道:“你咋这么美?”

何顺道:“哥,你娶嫂子我高兴啊,娶了之后赶紧生个娃娃,你们老曹家就有后了。”

曹跃道:“你啥时候看中哪个大闺女?”

何顺立即说道:“哥,你看我整天要么在军队里,要么在军校里,哪有时间找婆娘啊,这不是嫂子过门了,我就求着嫂子帮我相亲。”

“合着你是因为这个高兴啊。”曹跃大笑道。

“是咧,我可不像是孙五似的,一天到晚死皮赖脸追着一个小寡妇。”何顺想到了孙汝祺,便忍不住说道。

“咋回事?”

何顺话匣子打开了说道:“哥,你可不知道啊,孙五这小子看中了一个小寡妇,那婆姨的男人以前在京师当官的,后来支持变法被夺了官。两年前一家人来甘肃河西,路过西安的时候不知怎地认识了孙五。但是人家是结了婚的,孙五就日思夜想,一直到你把他派去上海。今年他不是主持工商统筹处嘛,又遇到那婆娘了,才知道那小官去年夏天的时候受唐致尧委派到河南考察灾情,结果路上被一伙儿饥民给抢了还给杀了。那婆娘成了寡妇之后,自己就出来工作。孙五就天天追着人家屁股后面,忒没出息,要是一个黄花大闺女也就罢了,你看看他,一点追求也没有。”

曹跃大笑道:“咋没追求,我看挺好,人家这叫做自由恋爱,你这憨蛋,就指望着你嫂子给你介绍是不?”

“我这都二十了,连婆娘的手都没牵过,亏得慌。”何顺道。

曹跃不信,“别说他们去胡同青楼窜门子,你没去啊?”

“哥,你咋不相信我呢,我真没去。”何顺急眼了,马都不牵了分辨说,“我可是跟你学呢,你没去过,我也没去过。”

“你再说没去过?”

“我……我去过没睡过。”何顺说道。

曹跃道:“你别骗我,我可是知道你在河西的时候,在肃州城。你忘了,那天我差点被纳兰晴一枪崩死。”

何顺忙解释道:“哥啊哥,你可是冤枉我了,那天我去是去了,可是被那婆娘灌酒灌醉了。”

这次连一旁拎着聘礼的黄然、李三人、李亮和李石头都忍不住大笑起来,开始给何顺起哄,这何顺一脸的不好意思,当真是对这些人很无奈。

在众兄弟的吵吵闹闹中,娶亲队伍来到陶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