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都市行 第九十一章 义勇陈肥肥(1 / 2)

加入书签

花花公子,西京市很有名的星级酒吧,坐落在西京北城,酒吧内的布置很齐全,泾渭分明,各种叫得上名号的顶级好酒与名烟被安置在精心装饰的墙壁橱窗之内,再来上几束亮眼灯光的照射,实不负销金窟之名。

西京城内,上至高官,下至流氓混混,只要手中有钱,大家都愿意来这个地方消费,够品味的环境,给客人们的感觉如在云端,更重要的是,这里到市中心还隔着几个开发之中的城中村,客人们在纸醉金迷、风花雪月的同时,一般不会担心碰上亲人朋友的尴尬事情,这钱花得很值得。

嘎!的一声,轮胎擦地的声音在花花公子的门口响起。

门口停着一辆很新款的改装吉普,从座位到轮胎,一系列的设备都充满着强劲的美国风格,性能方面也是名副其实的强悍,光凭轮胎擦地的厚实声音,就足可证明这辆车的本钱十足,事实上,能开这种款型的车到花花公子门口来的,绝对是西京城里够剽悍的人物。

车里的人身份似乎非同小可,花花公子门口的服务员立刻跑了过去,一脸媚笑的正打算为客人打开车门。

啪!的一声,车门猛地被人拉开,一个染着绿头的,穿着宽松牛仔裤的年轻人一脚迈了出来,吼道:“走开点,一会把车停好了,不然往死里磕你。”

转身拉开车门,这个年轻人立刻换了一口气,恭声道:“老大,地方到了。”

就在此时,车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很不文明的慢悠悠声音。

“靠,连门口站着的都是公的,这花花公子不会是搞男人的地方吧?老子可是来找乐子的。”

年轻人忍着笑,低头哈腰道:“老大,你放心,这里绝对是一流的,我已经来过二次了。”

“先生,我们这里服务ok的啦。”服务员终于找机会插了一句。

车里的人没有出来,一个硕大的雪茄烟头自车内飞了出来,闪着火光,划过一段漂亮的轨迹,通!的一声,准确无误地掉进旁边一个可回收垃圾桶里。

这一手玩得很漂亮,吓得近在咫尺的服务生连连咋舌,急忙闪到了一旁,客人他见得多了,还真没有见过这么特别的的一位,垃圾桶相距车门还有十几步远,中间还加一个小角度的转弯,不会这么巧吧?

“不会吧!在车里抽烟?”

服务员嘀咕了一句,突然,一个高大肥硕的人影已经自车内跨了出来,身板微挺,如同一堵墙壁般站在众人面前。

服务员大骇之下,抬头瞧去,只见面前这人长得高大健硕,如果单论体积,甚至比自己大出一个半有多,服务员特别注意到面前的这张脸,五官倒是长得不算难看,充其量就是有点猥琐,但是目光中却是一种铁血的味道,与他的肥胖外表似乎特别矛盾。

一个扮酷的胖子?

站在此人的面前,服务员有点想责骂自己的老爸,他妈的完全是即兴之作,把老子生得如此矮小,处处都低人一等。

服务员一下子就傻眼了,直到这伙人完全消失之后,他突然想到《杀破狼》电影里那个港台明星洪金宝。

嘎的一声,又是轿车擦地的声音,这次的声音很糟糕,还拖着长长的尾音,不用回头,服务员已经知道这是大街上一捞一大把的出租车。

车上已经下来一对男女,男的一身灰白的悠闲套装,身材修长,气宇轩昂,女的美肤如玉,气质婉约,好一对金童玉女。

服务员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奇怪,前面的是好车,但是里面的客人的品质实在恶劣,让人不敢恭维,眼前是很普通的出租车,客人的气质却是如此高贵,哎!还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服务员连忙迎了上去,口吐欢迎的言辞。

“这里应该是西京城最有名的娱乐场所,只要你想得到的,里面都有。”罗志信走在前面,微微叹了一口气。

“恩!”

周乐淡淡地应了一句,勉强地笑了一笑,随即,她深深地呼出一口气,恢复了笑盈盈的样子道:“罗志信,请我喝酒吧!”

“恭敬不如从命。”罗志信总算不失时机地幽默了一句。

“斯文败类,把女人带到这样的地方来?还说什么恭敬不如从命,老子一听就想吐,这么漂亮的女人,真便宜他了。”服务生见到面前这位女孩子美得跟朵鲜花似的,内心暗暗不平,自己女朋友与人家比起来,相差实在太远了,难免会小声的嘀咕几句。

两人联袂走上了二楼。

这是一间以冷色调为主的房间,轻柔的音乐慢慢地撩拨着敏感的心,既有情人的温柔,也有轻狂的放纵,只要你喜欢,随时都可以随着乐子翩翩起舞,场子里已经站了十几个扭着各式各样怪异舞蹈的男女,偶尔肆意的尖叫震人耳膜。

灯光在轻轻柔柔的闪耀,像这种多角度的灯光效应,只要你一个小小的动作,经过特殊的映照后,完全变成了翩翩起舞的动作,优美难言,这种美化效果对不会舞蹈的菜鸟来说,既可以享受循序渐进的过程,又不过出丑,无疑,这里成为很多人的最爱。

周乐皱了皱眉头,房间里尖叫的声音让她很烦恼,事实上,由于工作的匆忙,这种地方她还是第一次光临,但是想不到,里面的气氛如此让人大倒胃口,好在今天也是来买醉的。

过了今天,一切都会不同了,周乐就这样暗暗地想着。

罗志信找了一个比较清静幽雅的座位,拉开沙发,很优雅地让周乐首先坐下来,他本身也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之人,言谈举止,自认比场子里疯吼乱叫的众人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喝点什么呢?”罗志信尽量放慢了语速,与周大美女约会只能是梦中出现的事情,今天这样的梦,这样的人就活生生在自己的身边,罗志信就算再含蓄,也不禁流露出三分得意的神色。

“随便吧!只要有酒就可以。”

周乐素手托着下巴,静静地望着场中央的众人,四周有点清冷,隔开三个位置的地方,有一对情侣正在杯盏交错,情意交融,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样子。

罗志信做了一个手势,站在一旁的待应生快步走了上来。

罗志信似乎也有点心不再焉,随意地点了几个精品饮料,随即瞧着周乐的脸色,轻声对待应生道:“请问你们酒吧有花吗?我要一束温乃磬。”

待应生微笑道:“先生,很遗憾,我们的酒店卖的是名酒名烟,并没有专门出售鲜花,不过我们店口的旁边有一家很有名的花店,叫华园,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订购,当然,帐单我就先记在你的单上。”

未了,待应生嘀咕了一句:奇怪,旁边的花店那么大,自己不去买,还跑上来喝酒的地方买花?奇怪,难道这人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

“谢谢,你按照你所说的办吧!”罗志信的脸色有点红,好在这地方的光线光怪陆离,没有人看清楚他的异样。

气氛有点沉闷,罗志信见周乐并没有出言阻止自己买花,内心正在暗爽,他对女性的心理的猜测有点水平,一个女人再坚强,在受伤的时候无疑就是一头慌张失措的小鹿,只要自己悄下点手段,欲擒故纵,女人在感激之余,移情别恋也是很可能的事情。

同事一年多,罗志信一直没有找女朋友,就是对因为周乐一直有一种强烈的好感,虽然周乐经常说有一个优秀的男朋友,但是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而且他坚信,优秀的自己与漂亮的周乐绝对是众口乐道的才子佳人,事实上,同事也经常拿这个来开玩笑,而周乐平时貌似也是笑嘻嘻的样子,要说她完全对自己没感觉,简直是挑战自己的自信心。

罗志信其实并不算清楚周乐的真实性格,她的骨子就是那种好玩好吃的通杀型女性,在大学的时候就耍得男生们乱乱转,更是以乖乖美女的温柔手段诱惑小木步步走向她精心编织的情网,生活之上,她不会去介意这些小打小闹的风雅之事,权当一笑而已,所谓说者无心,而听者有意,周乐倒是无所谓,罗志这谦谦君子可就当真了。

饮料与红酒很快就送了上来,罗志信见周乐不想说话,干脆也玩了把深沉,沉默是金,只是偶尔一把眼神撩拨了过去,关切与询问之情溢于言表,如果他知道周乐一颗心完全是飞在冰冷的监狱里,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他的话,就不知道如何感想了。

花还没有送过来,场子里疯叫的五六个大汉嘻嘻哈哈地走了过来,竟然就在旁边的桌子坐了下来,摩拳擦掌地自吹自擂,无非都是一些江湖事之类的玩艺。

忙得团团乱转的侍应生领班立刻指挥服务员把大捆大捆的啤酒送了上来,这伙人一看就并非善类,至少都是强悍的酒徒。

罗志信也想不到这伙人竟然坐到了自己的旁边来了,令他更气恼的是,对方有一个光着膀子,体壮如牛的胖子还很好奇地瞧向这边,很明显在打量自己身边的佳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自然,这副表情落在警惕的罗志信的眼里,完全就与色狼挂钩了。

“周乐,要不要换一个位子,这里太吵了。”罗志信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他有一种冲动,就是想过去抽那胖子一巴掌,色狼他见得多了,还没有见过就这么无耻胆大的,简直当自己完全透明。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