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26)(1 / 2)
碧璋说他还想与沈遥天,同坐这山河万里,主宰未来。
也怪不得会将屠天之力的一部分,灌给了沈遥天。
只是师父,你从前对我所言你与碧璋之间的那个故事,到底真相是如何?
沈遥天一怔,却是蓦地笑了笑:你知道了?只是如今,真相并不重要了。
萧云谏顿时省得了,原是碧璋所言才为真。
他的师父,从头到尾都是那个至纯至善之人,从不曾做过任何的错事才对。
沈遥天就又像是小时候第一次见萧云谏的时候一般,揉了揉萧云谏的发丝,说道:师弟为你束得发可当真好看。云谏,以后你二人也一定要这般举案齐眉。
萧云谏想要拉住他,可却在最后时刻收回了手。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可是瞧着沈遥天脸上那释然的笑意。
他想着师父是自愿的吧。
沈遥天在同萧云谏作了告别之后,便将自己的一颗内丹全然碾碎。
这能叫他的修为在短时间提高更多。
再加之屠天之力的作用,他兴许能在一刻之间与碧璋抗衡。
他弯腰捡起了被扔在一旁的杀生唤情剑,同着新生的剑灵小鲤儿微微颔首,算作打了招呼。
又是一发力,将剑直挺挺地戳在了萧云谏旁边。
他对着萧云谏点了点头。
萧云谏已是明白了他的意思,将剑身抽了出来,紧紧攥在手中。
凌祉环抱住萧云谏,说道:阿谏,师兄他
萧云谏却是对着凌祉摇了摇头:师父是比这雪更纯白洁净之人,是这世上最好、最良善的人。知此,便罢了。
碧璋也是瞧见了沈遥天,唤道:阿遥如今可是出息了,竟是背叛我之后,还敢在我面前出现。
沈遥天并不将碧璋这些讥讽放在心上,只是道:碧璋师姐。
碧璋缓缓地眯起了双眼,又道:我是许久未曾听闻你这般唤我了。那时候我为了行事方便,穿了女装。本是想着,我哪里会爱上男子,我这无情道便能控制住。却不曾想到,见你长大成人的一瞬,便是心乱了。
我亦然。沈遥天的眼中倒影着碧璋的全部。
即便是面前这个碧璋,已不是从前碧璋的相貌。
可他知道,那就是他。
就算是被屠天之力控制,换上了旁人的躯壳。
他也是自己最爱的碧璋。
碧璋又痴痴地笑了起来:阿遥,你对萧云谏可是将所有的一切罪责,都揽到了自己身上。为什么?
不为什么。沈遥天微微眨了下双眼,因为我爱你,只是爱你罢了。
碧璋似是怔在了原地。
他的脸色并不好看。
身体里好像有两股劲儿叫嚣着、拧巴着一般,让他忍不住捂着额角,皱起了眉头。
沈遥天向前一步,缓缓地抱住了似是万分痛苦的碧璋。
他浅笑着,温柔地说道:碧璋,我陪你一起死,好吗?
碧璋本是在掌心续了许许多多的力量,可却是在触碰到沈遥天的那一瞬间,松弛了下去。
他放下手,紧紧地回抱住了沈遥天。
他想着,他没有那么多恨了。
至少阿遥他这辈子为了自己做了那么多。
对吧?
碧璋将沈遥天镶入了自己的骨血之中。
沈遥天也知道,在那一刻是只有碧璋在,而不是屠天之力的。
他们相拥着。
背后是一柄将他二人同时刺穿的剑。
是凌祉紧紧握住萧云谏的手,一同将杀生唤情剑捅进了二人的胸膛。
沈遥天噗出一口血来,对着他二人,道了声多谢。
便是不消多时,他们两个就相拥着化作一阵尘埃。
消弭在了这天地之间。
而剩下的一团黯淡的气息,是属于屠天之力的。
屠天之力不能瓦解,唯有再次封印。
那些个没死在他们几人剑下的妖族、人类,皆是醒悟了过来。
他们骤然想起自己之前在屠天之力的控制下,做了什么事情,亦是羞赧惭愧。
但却也是后怕极了。
萧云谏强撑着身子,送他们离开了长飙之墟。
望他们日后,再不受五毒心的蛊惑。
回到极寒之渊时,凌祉还在原地等着他。
一头白发与雪色交融,在阳光的照耀下,有些刺目。
可萧云谏却是迎了上去。
投进了凌祉的怀抱当中。
下雪了。
他伸出手去,接起了那雪花。
雪下得很大。
逐渐便覆盖住了那满地的血污,将一切地罪恶掩去。
萧云谏看着凌祉,忽而又唤了一声:凌祉。
凌祉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弯下,应道:阿谏,我在。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正文完结了!!
激动撒花花!!后面还有好多番外可以看,我是计划写炎重羽的
还有沈遥天的想看吗?就是他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还有天道是什么破毛病这种番外,后面的隐居日常啥的,凌祉堕魔的回忆
反正还蛮多的!有什么别的想看也跟我说
顺便再推荐一下我的预收!
【接档】《穿成反派后发现主角重生了》古耽仙侠:
庄澜序身为极上墟宗的长老,清雅绝伦,皎如天上明月。
可背后却是个恣虐弟子的渣滓。
而被他苛虐的,却是日后屠尽师门、斩杀自己于剑下的魔尊薛寒鹜。
一夕梦醒,庄澜序内里换了芯。
穿来的庄澜序上次任务失败、记忆被洗,这次需要阻止文中男主薛寒鹜黑化。
他知晓,要达成这个目的,需要千般万般对薛寒鹜好。
可,他却发觉了不对劲儿
他对薛寒鹜嘘寒问暖,暴雨罚跪时弃伞相伴。
薛寒鹜凤眼未抬,将他推至屋檐下:雨大夜寒,小师叔莫要生病了为好,阿鹜舍不得。
欲装病骗孩子的他震惊:薛寒鹜是怎么知悉的?
他为薛寒鹜披荆斩棘,同进同出于幻境之中。
薛寒鹜挡在他身前,织起一片结界:血肉之躯,便不要为我抵挡了,阿鹜会心疼。
刚想使用苦肉计的他诧异:薛寒鹜怎又晓得了?
几次三番被抢了说辞的他实在迷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