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9)(1 / 2)
生气归生气,江晚秋也知道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把人带走,解决了这个事情,最好是让人道歉。
可眼前这个,分明是胡搅蛮缠的角色,如果硬碰硬的话,恐怕只会一直纠缠下去没个结果。
她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压住心中的怒火。
什么购买记录,我不想看!阳阳妈一听又是这个问题,立马暴躁了起来,今天你们要是不给我一个合理的交代这事没完,我儿子才多大啊你妹妹就成天想着勾引他,如果今天这事警察不处理,改天我就去她们学校,让她们学校的人都知道她都干了些什么好事!
说完,她别过头去看都不看江晚秋。
这番话说得宋纭当场就是一句我X你妈,她张牙舞爪想要上前跟人理论,却被易意给抓了回来。
她能应付。把人按住,易意只说了这样一句话。
虽然只有简单四个字,可话里是深深的信任和了解。
宋纭只好欲言又止,按捺住了自己躁动的心。
女士,我想现在既然是在派出所那么有件事情你就需要搞清楚,江晚秋指了指办事大厅墙上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八个大字,在这里,不是胡搅蛮缠就可以的,我们要讲法律。
我现在坐在这里和你调解,是给警察同志面子,并不是怕你。
如果你把事情闹大了到处乱说伤害到了我妹妹的名声并且影响到了她在学校生活,那么我肯定会起诉你,因为你这叫造谣。
她的表情很严肃,再加上旁观的警察们都没有出声反驳她的话,无疑给阳阳妈增添了一股无形的压力,听到起诉两个字的时候妇人顿时就泄了一半的气。
可仔细一想,她又还没有真的到处去说,根本就不怕对方的要挟。
底气就又足了一些。
你别吓我,我不怕你!阳阳妈瞪着江晚秋。
造谣罪最严重判几年来着?看人还不老实,江晚秋于是朝身后的警察问了句。
她想要得到对方的配合,可没想到回答这个问题的却是一直坐在旁边没有出声的季夏。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女生的清亮的音色将大家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江晚秋的眼中也闪过一丝讶异。
小妹妹不错啊,竟然能把法条背下来,你是学法的吗?有警察也忍不住出声夸奖。
不是,我刚刚在来的路上用手机查了一下。
答完,季夏就又不出声了。
看来也是提前就已经思考过应对的法子,如果不是江晚秋她们意外出现的话。
谈话继续进行着。
警察这边大约也是烦透了这对母子,所以但凡江晚秋有需要配合的地方,他们都无所不从,只想着快点调解完这事把人送走。
而在江晚秋的善意提醒下,他们也联系到了阳阳爸爸,人在听说了这件事情之后从单位直接请了假过来,进门就把老婆臭骂了一顿,然后给季夏鞠躬道歉。
季夏的阮阿姨和他还是一个办公室的同事呢。
这事,他闹得没脸见人,说了好几次改天登门道歉。
等到这一家子都走了之后,江晚秋才朝着季夏这边缓缓靠近了过来,在对方面前蹲下。
一眼就看到了对方手臂上红肿的伤痕。
手上怎么有擦伤?她立马追问。
问过了,是刚刚我们没到之前两边起了点争执不小心擦伤的。站在一旁的小警察说明了一下情况。
伤口周边泛红,破皮了但是没有出血,江晚秋蹙了蹙眉。
她当然知道伤口不严重,可不严重是一回事,伤了又是另外一回事。
疼不疼啊?她牵起对方的手,柔声问道。
只是没想到这句话刚问出口,女生的眼泪就像开了闸的水龙头一样,顺着脸颊往下流,还带着些温度的泪水很快滴落在了江晚秋的手背上。
疼。女生哽咽着吸气,哭得一抽一抽的说话都不利索,这声音听了叫人忍不住心头一紧。
江晚秋直接慌了神,这时候什么原则理智距离之类的全都抛到了脑后,她连忙伸手抱住了对方的脑袋轻轻按在了自己肩膀上安慰着。
这一幕,看得小警察也愣住了神,他只觉得奇怪。
这小妹妹,怎么还有两幅面孔?
作者有话要说:季夏:我装的。
今天是小白花
ps:本文出现的法律条款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9、39.
阳阳一家人走了之后没多久, 季正元也急匆匆地赶到了。
只是因为他接到派出所电话的时候人在郊区的工厂里,距离比较远,所以没有江晚秋她们来得快, 到的时候事情已经圆满解决了, 他看到女儿将脸埋在一个女人的肩窝里哭得一抽一抽的,叫人揪心不已。
走近一看,才发现那个人是之前见过的江医生。
易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出去, 似乎没有心情去见证江晚秋对季夏的在乎,这件事情从开始到现在结束她都处于一种隐身的状态,没有发表任何的言论。
办事大厅里的空间留给了他们。
派出所门前所临的并不是城市主干道, 而是在一条小街道上,所以来往的车辆并不太多,易意穿过马路走到了对面的便利店里,跟老板买了一包烟,站在店门口抽了起来。
她和江晚秋一样, 少有抽烟,因为她们本就是医生, 所以比普通人更加知道香烟的成分构成对人体的危害有多大, 但遇到特别烦心的事情还是会忍不住。
烟雾缭绕着将人包裹, 一点点往上升然后飘散开,可人的烦恼并不会和这些烟雾一样。
哟, 软中华!忽然, 她的耳边响起一道熟悉的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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