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我最爱的宝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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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琳的眼神有些暗淡,抢了闺蜜的男人,或者说跟闺蜜分享男人,还捷足先登了,她是理亏的那一边。

沈浪无奈了,女人就是女人,思维真是复杂啊!事业跟感情,不能随便挂钩,比如你自己喜欢打篮球的话,你能强迫你的女朋友也跟着你一起打篮球么……

那样的话,好事也许就成了。沈浪这厮平时看起来温和亲切的样子,但是在内心里,却是一心机很深的家伙。不管是干大事还是对待女人,他都有自己的一个套路。

第二天一早,众人齐聚在客厅里,因为席晓经过了深思熟虑,毅然下定了决心:搬家!

其实她下了这个决心是很艰难的,在这套房子里,她已经住了五六年之久了,有着难以割舍的感情。可现在的人多了起来,继续住在这里的话,不是很方便。楼上两个男人,楼下两个女人,客厅里还睡着一个男人。她这套房子里,算是她自己,也住进了四个女人。这么一算,就是九个人了。就算过几天玫瑰带着黄振金离开了,那也还有七个人,住在这里,始终是不方便的。

“晓晓,你终于决定要搬家了?”

搬家是马琳给席晓的提议,赵老烟在日月区江亭路信甫花园的六十六号别墅闲置了下来,不好好的利用一下,真是可惜了。那座别墅有大大小小的十多个房间,加上偏房,足有二十多个房间。等沈浪的大保安公司成立起来,自然需要一个大房子来招待新人,江湖贴发了出去,起码也能召集到三四个猛人吧,去信甫花园六十六号别墅住下,是最好的选择。

席晓考虑了很多,自然都是为沈浪考虑的。要是她自己的话,根本舍不得这个住了五六年的小窝。俗话说的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况且,席晓的这套房子,已经很大了,在寸土寸金的庆阳市,很少有家庭能够买的起这么大的房子。

“嗯,以后还会有很多人加入沈浪的阵营,总要有合适的住处的。我们都搬去你那边住,信甫花园也是一个好地方。”

席晓在此刻完全充当了主母的角色,她决定搬家,那就得搬家。别说是其他人了,就连沈浪,都没有反驳的余地。沈浪这厮没什么感觉,他不挑食,更不挑住处,只要能睡就行了,用不着在乎那么多。既然是席晓和马琳一起做的决定,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搬就搬吧。

黑拳、欧阳子没有发言权的,沈浪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做。刘依依也没有意见,她是最新来的一个,只是记住了所有人的样子和名字,还没有怎么熟悉起来,更加没什么发言权。她跟黑拳和欧阳子一样,算是沈浪的属下了,沈浪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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