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好个妙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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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哉世人!明明妖也而以为美。迷哉愚人!明明忠也而以为妄。然爱人之色而渔之,妻亦将食人之唾而甘之矣。天道好还,但愚而迷者不悟耳。哀哉!写得好,写得好,这可是警世恒言啊!”

简宁这段引用了蒲松龄的话,当初看书这段是记得最清楚的,故而印象深刻。

不得不说,这段话真得是写得太好了。蒲松龄虽是旧时代的文人,思维受到时代的限制,可书中每个故事都在透露着他对封建糟粕的讽刺与反抗,这个精神非常可贵,这也是聊斋为何能大放光彩的原因。

没人生来就低贱,没人生来就该被压迫,公平,乃是每一个人心底最朴素美好的愿望。

所以在写画皮,甚至是婴宁,简宁都将这种不公平,这种欺辱发挥到了极致,这是她对蒲松龄的致敬,为了公平而鸣!

胡彦书拍着腿,连连赞叹,“这故事写得太好了!这陈氏当真是贤惠,大丈夫行走于世,能得此贤妻,不枉此生。”

可惜世间男儿总被美色迷惑,有了贤妻,还要美妾,这世上的王生又何止一个?那是千千万呐!

简宁在心里嘀咕着,脸上却不动声色地道:“哥哥觉得好,我心里也多了些底气了,这样下面一个故事也敢写了。”

胡彦书诧异,“妹妹这又有想法了?”

简宁笑了笑道:“儿时颇喜听乡人说奇闻八卦,山野鬼狐之事,这画皮便是由此而来。至于下一个故事亦是脱胎于此,故而我想给我写的这些书起个名。”

她顿了顿道:“便叫山野志异吧。”

胡彦书身子震了震,“山野志异?你已有不少构思了?”

“嗯,都是儿时听来的故事,算是取巧吧。”

胡彦书差点就吐血了。别的书生,哪怕就是个秀才,写个话本那也叫臭不可闻。可你倒好,一十七八岁的人儿,写起故事来就跟喝水似的,还口称取巧?你这还让别人怎么活啊!

按下心中的诧异,他沉默了一会儿,道:“妹妹若信得过哥哥,到时再拿手稿我来看。你放心,就冲你敢把你的小字告诉哥哥,哥哥也不会亏待你。”

观人察事于细节处,简宁能将自己的小字告诉他,也足见为人坦荡与真诚了。一般,这年头,姑娘家的名字除了父母兄弟几乎无人知道,就算是小字,那也得是关系极好的人才晓得。

简宁能在第一次合作时就告诉他她的小字,这个看起来在旁人身上很轻浮的举动在简宁身上却显真诚。

毕竟一个女人需要抛头露面时,家里能用的人应已是没了。看看边上那个只会痴笑的哥哥便知,她这是没法了。

胡彦书是实诚君子,但并不是傻瓜,十分通晓人情世故,且眼力不错,仅画皮开篇那一万字便能看出一人功底如何,不然如何能答应那样的条件?

现在全文看下来,只觉眼前似打开一个新世界,彼时话本,多为富家千金与穷小子私奔的套路,而画皮却是剑走偏锋,不但创新出人妖纠葛之事,更是峰回路转,说出一番震撼人心的警示之言。

这样的书不敢说大火,起码也是小火。若是他连这点眼光都没,那也可以趁早关门回家歇着去了。

“都是哥哥先以诚待人,云舒以后就望哥哥多多提携了。”

有才华还谦虚,这可真是个好姑娘!

胡彦书对简宁的好感又多了一层,不由笑着道:“等会我便安排人去刻印模子,妹妹若还有什么困难,不妨直言。”

简宁歪着脑袋想了想,道:“难事倒的确还有一张……”

“何事?妹妹尽管道来,你叫我声哥哥,这哥哥总不能白当了。”

简宁忍不住笑了起来,只觉眼前的人性格爽朗又不拘小节,交往起来颇为愉快,好似眼前人乃是二十一世纪的男子般,毫无障碍。

“其实也不是太难的事。就是想找些鹅毛,要鹅翅膀上的,最好是老鹅。”

“你要这东西做什么?”

“我曾听游方道人说过,异国之人书写所用乃是鹅毛,书写颇为便利,我想试试看,是否能将书写速度再提高一点。”

“哦?你说得是西来的番邦蛮夷?”

简宁颇为诧异,“哥哥也知道他们书写工具与我们有所不同?”

“倒听游学归来的同窗说起过。嗳,妹妹,不可学那蛮夷,我中华书法何等优美,既是我大明子民,怎可效那蛮夷风化?有失体统,有失体统也!”

简宁见胡彦书说这话时,脸上充满了大国子民的骄傲,是真正的骄傲而非傲慢。再联想起百多年后的历史与自己来的时代,不由叹息:莫看他人是土著,就民族自信上,还真不如明人啊!

见简宁不接话,反是轻轻叹息,胡彦书不由好奇,“妹妹为何叹息?”

简宁轻轻摇头,道:“没什么,就是家贫,想多写点话本,也好置办起给哥哥讨媳妇的本钱。”

胡彦书愣了愣,看了看简二哥那傻笑的模样便是恍然。脸上露出苦笑,道:“妹妹说得是,倒是我迂腐了。你且稍等,我与后街那开盐水鹅馆的老板相熟,我让人去给你取一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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