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章 她要得不是兄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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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舞儿才不喜欢唱这种曲调委婉悲凉的歌。

一个因为老爸娶了个小老婆,对不起死去老妈就闹腾却被揍了一巴掌后就愤而离家出走,在江湖上混了两年,干过小偷,吃过霸王餐送过快递,敢孤身去罗布泊还能回来后去码头扛大包的女孩子--或许会混得很悲惨。

但她绝对会在被人扎了一刀子时,还能咬着牙的昂首狂笑,呼唤这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也不会唱这种歌。

要唱,也得唱‘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该出手时就出手’。

《白狐》此类歌曲,就该那些花儿凋谢了就会扛着锄头葬花、被蚊子盯了一口就会泪水涟涟的黛玉般女孩子所唱的。

林舞儿本身不是那种抬脚踏在椅子上,敞开怀痛饮一杯后把杯子一摔,就大骂某些人有眼无珠竟然敢说她是女汉子的泼辣妹子。

可是她骨子里的傲气,跟倔强,却让她比女汉子更像女汉子。

所以当她仰望星空,哼唱起这首《白狐》时,只能说明当前她的心里很苦。

苦啥呢?

陆宁不知道,只是听她哼唱这首歌后,觉得别扭,还能从她的歌声中,听出带着无边的落寞之意。

林舞儿扛了几个月大包,又被人逼着去站街的苦比命运结束后,她不该像获得新生那样,就连做菜切着手都会笑着说侥幸、没把整只手都砍下来吗?

陆宁以为他已经很了解林二了。

现在却忽然发现,他对林舞儿的了解,始终局限于她的坚强,她的倔强,她的傲气她的不畏艰险她的脑残--却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她的内心。

听到婉转悲凉的歌声后,本想回来孤儿院就痛饮几杯的格林德俩人,相互对望了一眼,就会意的转身带着毛驴走了。

陆宁站在孤儿院后院围墙的阴影处,双手抱着膀子倚在墙上,默默的看着她。

林舞儿唱歌唱的入神,没察觉出有人躲在暗中看着她,只是翻来覆去的哼唱了足足三遍后,才兴趣缺缺的幽幽叹了口气。

“舞儿,你怎么不给陆宁打个电话,问问他怎么还没有回来?”

已经成功被山羊招聘为孤儿院‘首席’特护的沈玉如,从套间内走了出来。

林舞儿摇了摇头:“妈,不用打的,他差不多快回来了。”

“他这次去苏省楼家,可--”

沈玉如有些担心的说到这儿,被林舞儿打断了:“妈,你别担心他会出事。”

“楼家,是相当强大的。”

沈玉如不想说那些‘不吉利’的话,走到林舞儿旁边,牵起她的右手,开始解缠在上面的绷带,准备给她换药。

林舞儿右手上的伤,是山羊蛊惑十二生肖时,她听得心潮澎湃,一拳打碎玻璃留下的,回来后把沈玉如吓了一跳,连声埋怨她一个女孩子,干嘛要拿拳头砸玻璃啊?

本来因为这段时间下大力的缘故,手就不怎么好看了,现在又在手背上留下疤痕--男人,可都是些红果果的视觉动物。

一个女孩子,哪怕她拥有圣母玛丽亚那样一颗伟大的心,可只要模样长的很对不起社会,男人最多也就是夸她个善良,然后就会绅士般的点头示意后转身走了。

只要女人长的好看,就算她是心如蛇蝎的楼宇湘、叶明媚,谁碰谁死,可还不是又很多男人前仆后继的--在梦中跟她们畅谈人生?

所以啊,沈玉如就觉得女人不管是何种性格,都该把自己的脸蛋、身材、气质保养的好好的,那样才能吸引男人。

除了这些外,手,跟脚这两个部位,更是能否成功调到金龟婿的关键所在。

暂且不说被称为‘女人第二张脸’的脚了,单说双手吧。

天下男人,哪个不喜欢一双柔弱无骨、皮肤滑腻如凝脂般微凉的小手?

又有哪个男人,喜欢扯过一双手指关节粗大、手背上满是伤疤的手,压在自己的心口,真心的说俺爱你?

毫无疑问,陆宁是东海集团走向前途无量的罪魁祸首,要不是受他牵连,楼宇湘怎么有机会渗透,最终成功谋夺?

更无法否认的是,陆宁又是林舞儿东山再起的绝对希望。

只要能拢住那家伙,估计再也没有谁敢不长眼的,来欺负林舞儿了。

要想把一个身边有数个美女围绕的家伙牢牢抓住--沈玉如觉得,首要条件是林舞儿必须漂亮,有着吸引男人的本钱。

而一双毫无瑕疵的小手,就是吸引男人的本钱之一。

被楼宇湘轰出东海集团的这段日子,沈玉如怕极了。

她倒不是留恋以往的贵妇人生活,她只想能做个专心照顾丈夫的小女人,别受人欺负,能平平淡淡、平平安安的活下去就好。

没有经历过磨难的人,永远都不知道当前的生活有多么幸福,该用生命来捍卫。

沈玉如懂了,这才在漫天云雾散开,曙光乍现时,希望舞儿能牢牢抓住给她们拨开迷雾的陆宁。

“妈,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

看着沈玉如小心的在手背上吹气,林舞儿有些好笑:“放心吧,他不会负我的。”

沈玉如头也不抬的问道:“你有什么资格这样说?”

林舞儿有些奇怪:“这还需要什么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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