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以后跟着我干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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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看在这孩子懂事的份上,老四没有跟他计较吃烧烤还带着狗子,不但给它吃烤串,更是给它要了个碗,倒了一瓶啤酒。

老四还是第一次看到会喝酒的狗子,吃烤串的速度更是快的惊人。

幸好看陆宁挣了大钱的样子,不在乎多要几十个串来喂狗,老四才没有语重心长的为他讲述‘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这句诗所包含的意思。

陆宁当然也不喜欢听人教训他,正如他忽然喊住老四,又塞钱又请客的,是因为有事要问他。

老四今年四十五六岁了,打小就在唐王老城区长大,那么他差不多该知道老城区的发展史,认识那些在陆宁十二岁离家外出找妈妈时,忽然搬离这儿的居民。

也许,老四就是那批人中的一员,或者是那些人的后代,只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搬走,索性就在这儿扎下了根,彻底蜕变成当地居民了。

几瓶啤酒下肚后,老四开始口若悬河,在陆宁旁敲侧击下,开始讲述他小时候的某些趣事:“现在算起来啊,至少也得四十年了吧?那时候我还没结婚、哦,不,可能是还穿着开裆裤,整天下河逮鱼捉蛤蟆”

老四在讲述他过去的故事时,毛驴已经吃饱了,张嘴打了个哈欠,溜溜的跑去别处了。

它没心思听老四瞎几把叨叨啥,只是看到有个穿花裙子的漂亮姑娘,与一小伙子坐在那边有,就跑过去假装钻到桌子下面吃骨头,要玩偷窥了。

毛驴发誓它就是看看而已,并没有别的意思,花姑娘子干嘛要那样紧张,大呼小叫的让她男朋友拿酒瓶子,照它脑袋上来一下?

驴哥不跟他一般见识,可以在被轰走了后再腆着脸的过去,但烧烤摊主人不愿意了,直接找上了老大,很客气的说你的狗子会吓坏客人的,要不要先请它滚蛋?

老大真特么的不是个东西,自个儿在这儿吃肉串,听老四吹牛皮,看花姑娘子,却撵着驴哥自己滚回家呆着去,要不是看在兄弟情真比海深的份上,毛驴绝不会讪讪的夹着尾巴,很孤独的踏上了回家路。

话说,家里也有个花姑娘子的,只是太熟了,驴哥下不去眼。

而且貌似小宋身边还有个小黑妹,来自没多少文化的非洲大陆,如果被她看出驴哥用异样的眼神偷看小宋后,鬼知道她会不会掏出手枪,直接叭狗一声,毛驴就永垂不朽了。

那种危险是断断不能冒的,尤其是在痛饮一杯无后,毛驴明显晕乎乎的了,真怕管不住自己做某些找死的事,为安全着想,还是趴在,门口等大哥一起回来,再向家里那俩女人展示主权吧。

毛驴趴在自家大门口一侧的角落里,随着酒劲上来,眼皮子也越来越沉重,刚要暂且眯一觉呢,开门的声音传来,惊走了困神,让它很不爽睁开了眼。

陆家的大门依旧紧闭着,声音是从前面邻居门口传来的,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婆,从大门内走了出来,看来也是刚吃饱晚饭,要去外面溜溜腿,希望能再多活个三五十年的吧?

老太婆挂上锁头,抬脚正要向胡同外走去时,忽然回头看来。

老天爷可以保证,毛驴在睁开眼后也仅仅是睁开了眼,并没有做出其它动作,搞出任何的声响,就像永远都藏匿在黑暗中的幽灵那样,绝不会被人发现的。

这个老太婆,却回过头,一眼就看向了陆家门口左侧的阴影中。

陆家大门左侧墙基下有个洞,这是下雨时供雨水淌出来的地方,也就是俗称的狗洞,是胡同中间那盏昏黄的灯照不到的死角,老太婆却在回头一瞬间,看向了这边。

毛驴蓝汪汪的双眼,极快的闪烁了下,接着闭上了,这是摆明了‘我欲醉眠君且去,明朝有情抱肉来’的态度,希望这老太婆能理解。

老太婆竟然看懂了毛驴的意思,笑了笑后转身慢慢地走了。

算是有几分眼里价的老太婆,没来打搅毛驴睡觉,这让驴哥很满意,很快就睡着了。

只是没睡了多久,有脚步声从胡同口传来,还带着一股子新鲜的玫瑰花香气。

陆宁的脚步才不会这样沉重,而且他从来也不会带花儿去哪儿毛驴睁开了眼,就看到一个比陆宁身材更高一点,相貌更英俊一点,穿着更有品位一点的青年才俊,左手捧着一束玫瑰花,昂首阔步的走了过来。

就像漂亮女人相互间都有一定的敌意那样,毛驴也从不待见任何比老大长相还帅的男人,尤其是他经过前方邻居门前时,脚步不曾有片刻停顿,直直走了过来。

一个西装革履、头发铮亮的能让苍蝇落上去也打滑摔下大胯来的帅哥,忽然抱着一束象征着爱情的玫瑰花,屁颠屁颠的走来这是要干嘛,就算傻瓜也能看得出来:陆家,有位待字闺中的窈窕花姑娘子。

傻瓜都能看出来的事,毛驴实在没必要看不出来。

进了咱家的门,就是咱的,不管是东西,还是人。

这是陆宁带毛驴回家居住后,经常教导它的一句话,还嘱咐它要牢牢的记住,毕竟穷家难当,蚊子再小也是肉,可不能随便被人拿走。

毛驴牢牢记住了。

现在,有个自以为很帅气的大帅哥,捧着一蓬破花来追家里的花姑娘子了,还真特么以为驴哥是不管事的了?

张良华来到陆家门口,先抬手轻抚了下油光铮亮的发型,正要去开门时,忽然一团黑影猛地从左脚下扑出来,扯住了他的裤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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