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1 / 2)
“在哪儿?!”凌薇薇急忙问道。
“就在老城区城墙那儿呢,你去了那边再问问人,那边住的人都知道,好吃不贵,特别好……”那大嫂人倒不错,还朝凌薇薇笑。
凌薇薇千恩万谢的应了,上了车,两人直奔老城区。
与新城区比起来,老城区人更多,不比新城区的荒凉,但新城区的路很宽,人却很少。
老城区虽然破旧,但是却让人能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人情味,听着人与人之间的吆喝,这种感觉,大概就是老爷子说的故乡的味道和感受。很奇怪,仿佛这些都融入骨血中。
凌薇薇知道这样的悠闲的生活,这儿也保留不了多久了,随着年轻一代的上来,老年一辈的离去,生活的方式和习惯已大不相同,这样的乡情,以后再也看不到了。因为中国发展的太快,根本不给人眨眼的机会,不努力向前,就会输了,为了讨一口饭吃,人人都在努力,无奈,但却真实。
只是凌薇薇有些可惜。但现在,她和叶琰下了车,走在路上,感觉十分的好。
下车问了一个老乡,那老乡手上拿着扇子,穿着白袍和红裤子,估计是才练完功才回来,他笑着道:“张记啊,就在墙头那儿,直走过去就看到了,张记好,人家可是传了百年的手艺,蒸饺好吃不贵……”
老乡感觉到有外乡人来问,还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两人道了谢,一直走,一面看周围的情况。
叫着闹着笑着跑来跑去的顽童,来来往往的自行车,行人,街边的一些煤炉,柴火,还有老太太的菜篮,一切十分平常而亲切。
连叶琰都感受到了这种气氛,笑了起来,眸中温暖,道:“……这大概就是外公说的故乡了,估计外公以前也住在这附近……”
“以前只这一个城区,现在是老了,旧了,以后人也会往外走,这儿人会越来越少,只剩老人,只是不知道老爷子以前住在哪儿呢……”凌薇薇道:“……肯定也是这样的环境吧,虽然噪杂,不过,很热闹,家的味道……”
叶琰有点遗憾,又有点安心,眼睛一直在盯着旁边的房子看,仿佛每一处都可能是外公住过的地方,十分贪婪。
老城区的房子的确破旧,不过却是老式的平房,二层楼的都很少,只不过保存的不大完好,像是打了补丁的衣服,补的也十分不专业,看上去坑坑洼洼的,但挡不住叶琰对这儿的好感……
“张记一直住在这儿,这儿的人这么熟悉,老爷子肯定也是住在附近的……”凌薇薇笑着道:“这样的房子挺有特色,虽不及帝都四合院的精致,但也另有风格,虽然小了点儿,但大概就是平民的味道吧……”
“嗯,外公以前很穷的……”叶琰笑着道:“他们家也是泥腿子出身,后来外公的父亲来城里做工,就带着他上来了,这才住在城里,后来他就参军了,再后来,外公也没再回乡,因为近乡情怯,他的家人都不在了……”
这是那个时代的悲伤,的确是避免不掉的悲剧。
一想,凌薇薇也有点难受。
“这儿很热闹,老爷子肯定很喜欢这儿……”凌薇薇笑着道。
“是啊,他说小时候经常有人在唱戏的,不收钱的那一种,买一杯瓜子就能看上一整天,外公那时还小,在乡下没印象了,他的真正记忆是从这儿开始的,这儿算是他记忆里的故乡……”叶琰有点怀念的道:“爷爷的童年也有趣,他在乡下长大的,乡下的孩子也有自己的乐趣,虽然没有这样的热闹环境,但是,捉青蛙,掏泥鳅,掏鸟蛋,爬树摘果子,他们也有自己的乐趣……相比而言,我们的童年要单调无趣的多。那个时代啊,一去不复返……”
叶琰说着还轻笑起来,似乎自己经历过一般。
凌薇薇笑着道:“我的童年也没什么好回忆的,基本上都是在我妈与我奶奶,小婶的争吵过度过,这些乐趣,我也没有……”
“我也是,那时候在叛逆和抱怨中度过……”叶琰笑着道:“我现在才知道,抱怨没有用,越成长,越是没办法去抱怨任何人,因为人人有他们的难处,但我理解他们的难处,但并不代表我能原谅,不过我有爷爷和外公就足够了,现在我已经知道要珍惜,因为想要珍惜的人太好了,更加小心,不敢放肆,怕自己吓跑了她……”
他意有所指,凌薇薇听的也了然的很。
叶琰笑着道:“……外公说过,对我们好的人,一定要珍惜,因为人生越往后,遇到这样单纯的只对自己好的人越少。人越成熟,计较越多,反而不能真正交心了……”
凌薇薇听了竟然无言以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良久,才道:“……老爷子说的是真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