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哥回家(1 / 2)
付恒一又怂了,这么多年,每每觉得已经被时间遗忘的记忆已经尘封了,总有那么一个点,像是一个针尖儿,“砰”的一声碰破了气球,里面的林林总总一下子就暴露了出来,劈头盖脸地砸向他。
我有什么脸要带她回去?她在这里有朋友、有工作,有习惯的生活。我就应该离她远远的,彻底从她的生活中消失。
想要逃跑的付恒一,买了晚上回去的机票,没有买最近的一班,因为冉雨濛说,“中午接我下班吧,我们去吃鱼。”
他始终是狠不下心来拒绝。
——
小手拉小手的付盛炎和赵晨阳一路欢歌笑语的,付盛炎叽叽喳喳的说起了房子的装修,说起了婚礼的设计。赵晨阳安静的听着,偶尔回应一两句。这俩人真是互补,一个爱说,一个爱听。
“你说让濛濛给我当伴娘怎么样?”付盛炎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
赵晨阳的视线没有离开前方,“万一濛濛比你早结婚了呢?”
“不可能,她现在都没有男朋友,怎么可能那么快就闪婚啊,她才不是那种性格。”付盛炎嚼着薯片,嘴巴吧啦吧啦的,“她的眼睛长在头顶上,一般人可看不上。上中学的时候,追她的人都被我哥给轰走了,后来她跟我说有个从小就喜欢的人,但是人家不喜欢她,我就觉得她肯定是骗我,不然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赵晨阳分出一分视线来看了看付盛炎,付盛炎跟付恒一都是继承了父亲一方的身材骨架,母亲一方的眉眼。不论是身形还是五官,扔在人群里都能让人眼睛一亮。可惜,眼大无神,赵晨阳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嗤了一声。
“你那什么表情?”付盛炎眯起一只眼睛来,“皮痒了?”
赵晨阳赶紧正色,“没有没有,我觉得她当伴娘挺好。”
“还是算了,”付盛炎又变卦了,“小狐媚子,不能让她抛头露脸。”
赵晨阳觉得她对冉雨濛这个称呼,有点儿贴切。怎么说呢,如果付盛炎是浓眉大眼,气势嚣张的那种美,冉雨濛就是内敛含蓄,乖巧细腻的好看。付盛炎大概是五官太过于明显立体,所有的情绪都体现的亮亮堂堂,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冉雨濛呢,对谁都是一副无害无攻击性的表情,未语先笑,但是眼神却撩人,看人的时候,眼睛总是不跟人对视,忽闪忽闪的,像是不好意思,又像是故意引着你多看她两眼。真有点儿付盛炎说的“狐媚子”的意思。
“怎么那么说你姐姐呢。”赵晨阳说出来的话却依然温柔。“我看你不是挺喜欢她的吗?”
付盛炎有点儿困了,伸了懒腰,“我是喜欢她啊,但又讨厌她。又爱又恨。从小睡一个屋子,吃一锅饭长大的,怎么可能没有感情,再说她一直对我挺好的。不过呢。”
“不过什么?”
“不过我就不喜欢我哥老是偏向她,可想想她那么小就没了父母确实也可怜,我妈也是,经常长吁短叹的说濛濛这孩子可怜啊,但是我哥要是对她好,我妈又很生气,巴不得赶紧把她送出去。”
付盛炎抖了抖说薯片袋子,把剩下的渣渣倒在手心里吃掉了,“我爸那人本来就有点儿重男轻女的,他都不咋待见我,更别说濛濛还是别人的孩子。”
付盛炎像是想起了什么,愣了片刻,“我爸以前可喜欢我哥了,好像也是因为我哥太护着濛濛,跟我哥的关系都不好了。”
“我看濛濛性格挺温顺的啊,怎么你一口一个大哥护着她,偏向她,好像她总在你家闹事儿似的。”赵晨阳不解。
付盛炎皱着眉想了想,“也不是她闹事儿,她,这咋说呢,这么说吧,有一次我哥跟我爸吵得很厉害,我俩上高中,我爸说想让濛濛住校,我哥死活不同意,说濛濛还小,怎么能住校,其实那时候我倒是想住校,省的整天听我妈唠叨。后来吵着吵着,我爸就说那孩子命太硬,是个克星,不能在家里久留。”
赵晨阳能想到,冉雨濛8岁那年母亲去世,父亲不知所踪,这样的情况,老一辈人肯定说着孩子克她父母。
“我哥当时就炸毛了,他那时候都上大学了,说要是非把濛濛送去住校的话,他就在外面租房子陪着濛濛。还说我爸没人性之类的,我爸好像还打了我哥。”付盛炎摊摊手,“冉雨濛同志自带这种搅和气氛的气场,跟她闹不闹事没关系。”
赵晨阳听了半天,好像全是因为付恒一总是替冉雨濛说话,所以付家人才不喜欢她的。他试探着问,“你们都没想过,也许,大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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