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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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肇一脸正色,目视前方:“报告首长,不行,你的皮肤已经晒红了,马上就要晒破皮了。”

狗男人,分明他说的话是好话,为什么听起来就这么欠打?

“有件事情能不能求你帮个忙,大忙。”陈美兰于是又问。

她得让阎肇查一下,看到底是谁一直在欺负齐松露。但她还没张嘴,阎肇就冷冰冰的说:“工作上的要分情况,私人的完全可以。”

陈美兰想打人了。

好话他就不能软着说吗。

她不是首长吗?

她可以打这个又凶又黑的警卫员吗?

当然,要想说服阎肇帮齐松露也并不容易,毕竟阎肇嫉恶如仇,尤其痛恨那些不法分子。

而齐松露,偏偏还是整个西平市人尽皆知的鸡婆,婊子,站街女,给混混欺负,在大家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第71章 哈雷摩托(陈美兰需要男人去给自己偷)

对了,齐松露还曾经干过一件特别着名的,震惊整个公安系统的事情。

她以流氓罪被判了两年,减了一年,坐了一年牢就出来了。

出狱之后也没回娘家找父母,直接找到王定安要求离婚,那时候王定安已经在公安局工作了,有一个有案底的妻子,且不说父母也以死相逼要他赶紧离婚,王定安自己压力也很大,要不离婚,他这辈子肯定就完蛋了。

所以他很爽快的答应离婚,而且事先讲好,自己愿意净身出户。

但齐松露除了供销社分给她的房子,什么都不要,而是提了个小要求,她要踹王定安一脚。

一女同志,踹一脚能怎么样?

齐松露自己在供销社干了好几年,有一千多的存款,但既然结婚了,就属于俩口子的钱,只需要挨一脚就可以全部拿走,这事儿挺划算吧。

不过就王定安来说,更多的是愧疚,愧疚于当时钱存成了定期,取不出来,自己又生了病,只能委托阎西山去赎人。

偏偏阎西山平常关系四通八达,那回却没一招灵的,害齐松露白白坐了一年牢。

所以他打算挨齐松露一脚,并且把钱拿走。

他是农村出身的穷孩子,父母都在老家种田,有个弟弟还眼看娶媳妇儿,比齐松露更缺钱。

不过他还没反应过来,才伸手要接钱,齐松露抬起脚,朝着他的裤裆部位一脚踏了过去。

用后来医生的话说,得亏她穿的是秋鞋,王定安吃点药还能重振男人的雄风,要当时齐松露穿的是皮鞋,这辈子王定安就甭想传宗接代了。

也就是说,王定安伸手拿钱,齐松露一脚踹废了他。

也是因此,公安系统内部的人提起齐松露,不止认为她是个鸡婆,还认为她是个十足的泼妇,是比潘金莲还狠毒的女人。

好在阎肇不怎么关心这些绯闻译事,而且他似乎并不知道这件事儿,听完齐松露的名字,问了句:“她是不是83年那一批的女流氓,听说有过站街史,让她先报案……”

“她是我朋友。”陈美兰立刻一句回怼了回去,伸出双手:“阎队,要不你把我也抓了?她要站过街,我也站过,你信吗?”

阎肇看着陈美兰。

陈美兰不服输,回盯着这个活阎王。

她胆子其实很小的,经常阎肇目光一冷,她就低头躲眼儿了,但这回她扬起头,毫不退缩的盯着他,一直看。

“有关站街女的事情,小心孩子们听见,慢慢讲。”阎肇只好说。

这还差不多,想齐松露年青的时候多漂亮,多高洁一个女同志,只有冰清玉洁四个字可以形容她。可时代,人们的偏见,以及谣言,突如其来的政策把她弄的生不如死。

陈美兰忍着要吐的血,把齐松露的事情跟阎肇讲了一下。

从她相亲认识王定安,再到俩人结婚,然后因为去舞厅找王定安而被打成女流氓,陈美兰仔仔细细讲了起来。

“王定安,跟我讲讲这个人,是不是津西分局的缉察队长?”阎肇听到王定安的名字,顿了一下。

王定安曾经跟阎西山一起当过混混,但因为是军转,后来入职公安局,还是去年的市模范警察。

不过王定安和齐松露早就离婚了。

陈美兰觉得他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帮混混,他们现在是不欺负她了,但并不是销声匿迹了,现在正在欺负齐松露,而他们的手段,陈美兰早领教过,一般人真着不住。

“重要的是混混。”

“跟我讲王定安,他有当领导的叔伯吗,再婚了没有,娶的哪里的女同志?”阎肇反问。

关于王定安再婚的事情,陈美兰还真没打听过。

不过王定安人挺内向,也挺内敛,自打齐松露的事情之后,就连阎西山也不来往了,虽然陈美兰也听说他已经再婚了,但关于二婚的妻子到底是哪里人,干什么的,这个陈美兰真不知道。

只知道从那以后,王定安就跟坐火箭似的,从派出所一个小片儿警,一路升到分局,当了缉察队长。

事实上,在阎肇看来,整个西平市有一个很大的小混混组织,上面肯定有一个老大,给他们发派任务,让他们欺负谁他们就会去欺负谁。

曾经,范振华就是那个大混混的保护伞。

前阵子有一帮一直在骚扰美兰的工地,阎肇派熊向党去侦察了一下,看能不能找到那个混混组织的老大,但那帮人也狡猾得很,听到风声,一看陈美兰有后台,有人管,就不欺负她了。

范祥父子不会交待这个人,因为这个人牵涉着他们父子是不是涉黑,涉黑是要公审,枪毙的,但要不涉黑,范祥二十年,范振华顶多关两年。

所以为了保命,范祥父子也绝不会咬出那个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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