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2 / 2)
她才17岁,又没有男朋友,按理,应该是一直住在宿舍的,怎么会怀孕?
据她自己说,她跟男孩子的接触,只有王棋和冯哈,曾经在他们的要挟下,出去看了回录像,仅此而已。
据女孩自己交待,她当时看到播的是流氓录像,想走的,但不知道为啥,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困,然后就睡着了,醒来之后因为衣服完好,也没多想。
直到最近怀孕了,她才意识到,当时,很可能自己被人强奸过。
而齐征一问当时看录像的地方,正是他查过的录像厅,这不就证明那女孩就是在那儿,被王棋他们迷奸的嘛。
按理,女孩愿意作证,公安就可以逮捕,并起诉王棋和冯哈。
但现在的难点是,女孩和她的父母,本来说自己回去考虑考虑的,可是作为苦主,被害人,估计是怕女儿的名声受损害,从公安局一出去,他们就悄悄溜了,回老家了。
也就是说为了保全女儿的名誉,他们决定吞下女儿被侵害的事情。
继而,忍气吞声。
要是故意迷奸,或者轮奸,即使16周岁以下,该判刑也得判刑。
但这种案子最怕的就是女方家长不配合。
他们不起诉,不出庭,没有证人,公安怎么办?
所以,齐征已经追到那女孩老家去了,去做那户人家的思想工作了。
阎肇目前,则在静等,希望齐征能说服那个女孩,出庭作证。
说完案子的事情,阎肇问:“晚上想吃啥,我给你们做。”
陈美兰想吃啥,大热天的,她想吃凉粉,但不是豆粉,而是洋芋粉,还得是阎肇用手擀的那种,加上多多的醋才香,不过首都这地儿不流行吃洋芋粉,陈美兰也就只能是说说而已。
阎肇一顿:“有个地方真有手擀粉,你要想吃,我现在就去开车带你去。”
首都哪儿会有洋芋粉?
不过阎肇一说具体的地儿,陈美兰发现应该还真有。
现在,每个地级市在首都都有驻京办,所谓驻京办,都是一个菜馆,专做本地家常菜的,也是各地在首都的领导干部,以及生意人们聚会的地方。
所有食材都是从本地带来的,厨子也是。
天南海北,不论你是从哪儿来的,到了驻京办,肯定有你喜欢的那股味儿。
但陈美兰想起孩子,又犹豫了:“算了吧,孩子们……”
“打个电话回家,让他们上他爷爷家吃去。”阎肇说。
陈美兰一想也是,大热天的,公公家是有人开火做饭的,难得她有什么想吃的,又不是缺钱缺时间,为啥不去。
一个电话打回家,阎肇开车,得去驻京办吃洋芋粉了。
据说驻京办的葫芦头也是一绝,馍也烙的好,正好都吃点儿,解个馋。
驻京办离得不算太远,在新街口胡同。
阎肇为啥知道的,其实挺巧,是因为那地儿离小黄色录像厅不远。
他当时路过,看牌子上写着呢,陕省风味,手擀洋芋粉,葫芦头泡馍。
当时他就想着,以后要陈美兰想吃老家风味,就带到那儿去。
车到新街口,道子里没法停车,得找个停车场先把车停下。
然后俩人走路进去。
按理说首都这么大,人和人要不是在熟悉的地儿,根本不可能碰上的。
但陈美兰眼睛没花,在巷口,她远远就看到小旺骑着小电驴,带着圆圆,俩人在往胡同里走。
这胡同还兼带菜场功能,卖啥的都有。
小旺戴了一顶大遮阳帽,给圆圆也戴了一顶,俩人还戴着小墨镜,小旺的是佐罗型的,一个黑圈儿,圆圆的则是坠个小草莓的红圈儿,两块钱的玩艺儿。
这俩小坏蛋,这是又丢下小狼,俩人在外面乐呵吧。
首都这么大,他俩骑个小电驴,一天逛得挺远,都逛到新街口了。
“哎哎你看。”陈美兰当然得喊阎肇,让他看。
阎肇不像陈美兰,看俩孩子玩得好,只会觉得好玩。
小旺贼心似乎一直不死,阎肇本来就很生气,对儿子,他当然不会把孩子想得太坏,但巧的是,不仅驻京办在这个胡同里,黄色录像厅,也在这个胡同里。
望着清秀帅气的儿子,阎肇竭力的不把他往处想。
但还是伸手拉了陈美兰一把,示意她走慢点,不惊动那俩小坏蛋。
少男少女,一对兄妹,骑个小电驴,俩人逛吃逛吃,看起来既欠打,又幸福的样子。
路过一家烧饼店,小旺买了一个烧饼,让圆圆先吃,自己骑着车慢悠悠的往前走,等圆圆吃一半,停下车,抢过来自己吃了。
圆圆刚想生气,小旺一指前面,圆圆顿时拍小旺的背:“哥哥,你太棒了。”
前面有卖山楂糕的,这也是圆圆的最爱,要一个烧饼下肚,还怎么吃。
又是一块山楂糕,圆圆吃,小旺骑着车儿,吃一半,又递给了小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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