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穷志短(1 / 2)
当时席琳并没有答复,时至今日的重逢,洛恩已经不是从前的傻小子。如意算盘打不响的席琳不得不考虑大公夫人的条件,以自己为代价和贝克家族联姻。
可怜老法斯特男爵尸骨未寒,坟头就开始冒着绿烟,甚至连他唯一的儿子都不介意自己老爹绿油油的头顶。
暗骂了几句骚娘们,洛恩瞪了几眼周围看热闹的观众。在塔林城,有权有势的贵族海了去。他这种级别根本排不上号,但凶恶的坑货和衣襟带血的士兵多少还是有一些威慑力。
看热闹的平民不愿意多惹麻烦,大家暗地里嘲笑了洛恩几句后就一一散去。而那些依然留在原地的,估计也是一群有后台的狗腿。
强龙不压地头蛇,初来驾到的洛恩横也横不过他们。指挥着手下,别人不滚,他自己走!
“请问,您是洛恩·法斯特爵士吗?”
准备上马的他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是一个仆人打扮的男人。如果不是莱尔把对方拦了下来,也许他都可以凑到洛恩身边。
“你认识我?”
疑惑对方的身份,以他的知名度,认识他的人应该不会超过一只手。这不是洛恩自夸,事实就是如此。就算纳姆要塞把他的消息传开了,顶天别人也就知道有一个叫洛恩·法斯特的人,可绝对不会认出他的样貌。
唯一可以辨别他身份的,大概也就是士兵衣服上的纹章。但男仆能够认出洛恩,和法斯特家族的不期鸟纹章没有一点关系。
他是斯坦尼家族的仆人,是阿瑟派他蹲守在城门附近等候洛恩。一个兽人,外加几只巨狼。这般惹眼的队伍,除了洛恩,仆人还没有见到有另外一个人如此嚣张。
而且洛恩的样貌也和自家爵士形容的有几分相似,仆人大着胆子询问洛恩。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终于松了一口气。
不仅是这一个城门,能够进出塔林城的地方都有他们斯坦尼家族的仆人。等了两天,现在找到了洛恩,他们也算是可以好好休息了。
详细的说明自己的身份,仆人领着洛恩朝城外斯坦尼家族的庄园走去。一开始洛恩还担心对方是自己后母安排的后手,想要把他诱到城外继续乐此不彼的玩刺杀。
可听到对方在言语中还谈到了葛朗特,他立刻就释然了。以时间上来计算,洛恩从里尔德小镇绕了一点路。
而且肉球转化生物用去了不少的时间,阿瑟等人走到他前面实属正常。另外庄园离塔林城的距离也不是很远,就算真的要刺杀他,对方也不会选择在北境大公的眼皮子底下这么干。
还有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促使着洛恩不得不跟着对方走——囊中羞涩的他发现自己根本负担不起六十几名士兵和巨狼战马的伙食开销。
敲诈自葛朗特的金币早就被他一路挥霍的差不多了,现在的洛恩身上携带的金钱和当初的法斯特差不了多少。真要是让他自己想办法在塔林城留宿,只能和当初的死鬼法斯特一样,选一家最便宜的地方,然后苦逼的熬上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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