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1 / 2)
王氏的母亲心疼女儿,王氏的兄长不想惹事,一心要避祸,都劝王父。王父最后点了头。
王家的仆人还表功呢,“虽说和离了,我家姑娘有情有意,还留江家表姑娘在我家住着呢。”
孟训咬牙切齿,“江家所有的人都该死!忠王府就是被江家害惨的!回去跟你家姑娘说,让她把江浩歌丢出去喂狼……”
孟训状若疯癫,王家的仆人吓了个半死,哆哆嗦嗦拿着和离书,赶紧跑了。
必须和离啊,姑娘不能嫁给个疯子!这孟家的训少爷就是个疯子!
江浩歌,他的亲表妹,丢出去喂狼?
就算是说气话,也太狠了。
这种狼人,一定要离他远远的,要不然说不定哪一天,就被他给害了……
……
江浩歌侥幸逃过忠王府抄家,暗自庆幸。
宣德侯府被抄家的时候,她就尝过牢狱的滋味了。
那滋味实在太难受,她这辈子再也不想身陷囹圄。
王氏并不喜欢江浩歌,但王家以书香门第自居,江浩歌姓江,并不能算是忠王府的人,王家不能把江浩歌当成犯人家眷交到官府,也不可能赶出门。反正就是个小姑娘,当成做好事,收留了她。
寄人篱下,当然是很难受的。
衣食住行,处处受限制,处处不方便。
可怜江浩歌一直娇生惯养,就算宣德侯府倒了,也有忠王府庇护她。但忠王府也倒了,她就真的无依无靠了。
更让江浩歌不能接受的是,街头巷尾,包括王家的下人,都在传扬忠王的身世,说忠王不是老忠王亲生的,为夺取王位硬是把老忠王的嫡子孟直给暗杀了,鹊巢鸠占,丧尽天良。
江浩歌委屈之至,想为她的外祖父大声疾呼。
谁稀罕忠王之位了,谁为了忠王之位暗害孟直了?她的外祖父确实不是老忠王的骨血,但却是皇室血统,是先帝亲子,本来应该继承帝位的啊。
帝位和忠王之位,孰轻孰重?
江浩歌有满腹的话想要说,但没人听她的。
她现在孤苦无依,王家肯收留她、给她衣食就不错了,别的忙王家是不会肯帮的。
忠王的罪名是谋反,太严重了,江浩歌不可能见到人。老宣德侯的罪名相对轻交,还能想想办法。
江浩歌变卖身上仅有的首饰,托王家的下人替她打通关节,去狱中见了老宣德侯一面。
祖孙二人见了面,相对凄然。
老宣德侯的头发已经全白了,愁的。
侯府倒了,唯一的儿子被押着上了战场,曾经寄以厚望的忠王府,也倒了。
“祖父后悔啊。”老宣德侯眼晴无神,“当年祖父若是不收养药归尘,哪有今日之事?”
他如果不收养药归尘,宣德侯府顶多是没有人才,渐渐败落而已。
收养了药归尘,宣德侯府倒是有人才了,但这个人才可以为江家建立奇功,也能把江家打入地狱。
江浩歌深恨药归尘。
她的祖父、父亲,就是被药归尘送入天牢的。
那是她一切灾难的开端。
“祖父,药归尘就真的没有把柄在您手里么?”江浩歌不死心的问。
老宣德侯努力回忆着往事,“算是有吧。我在山里捡到他的时候,他衣服上绣着展翅翱翔的苍鹰。西北边陲有一个小国家,叫木和国,那个国家的勇士以能征惯战著称。展翅翱翔的苍鹰,正是木和国的标志。唉,祖父当时见他生得实在好看,身体健康,衣服上又有精美的苍鹰刺绣,说明他父母应该是木和国的达官贵人……”
老宣德侯起了贪心。
他想把侯府发扬光大,但他没有天份,他也舍不得他的儿子太拼命。
木和国的达官贵人之后,应该有习武天赋。如果收养了这个有天赋的孩子为义子,将来让义子为侯府搏杀,何愁功劳不到手?
他设想的很好,实际上的进展也很顺利,药归尘确实为江家立了大功。只是药归尘一心要迎娶明琅,功劳和婚事联系在一起,药归尘不肯让。后来一错再错,药归尘不仅没为江家无私奉献,反倒把江家给坑了。
“当初您就不应该收养他。”江浩歌恨恨的道。
药归尘那种忘恩负义之人,干脆在山里冻死饿死好了,辛辛苦苦养大他,他要转过头来害死恩人的。
老宣德侯在牢里久了,志气消磨,连恨人的力气也没有了,“不说这些了。湄湄,想办法安置你要紧。你寄居在王家,到底也不是个办法。王家养你一天两天还可以,一个月两个月或许也行,时日久了,王家会不耐烦的……”
“我还能去哪里?”江浩歌很是茫然。
天下之大,却没有她的容身之地么?
老宣德侯艰难的道:“明家那位五姑娘,其实是你的亲妹妹……”
“难道您要我去投靠她?”江浩歌愕然。
江浩歌一开始觉得这太荒谬了,但转念一想,这是古代啊,古代最讲血缘亲情,只要是一家人,什么都能包容。
江浩歌和明探微,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姐姐有难,妹妹可不就应该帮忙了?
如果放到现代社会,法律有规定,父母没有能力的情况下,兄姐是有义务扶养弟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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