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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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开始跑。

只是这次真的跑不掉了。

他被当场击毙了。

齐宝丧命的消息传了回来。

没有人觉得意外。

从齐宝的身上,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做不作死就不会死。

他能混到今天这一步。

当然是他自己把自己坑了。

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自作孽不可活。

但也是被他那个没有任何原则,一味护犊子的妈给坑了。

如果不是齐母一味的骄纵。

他也不至于落得客死异乡的悲惨下场。

但有一个人不那么认为。

就是齐母。

她不认为是自己害了儿子。

也不认为儿子有罪。

她居然觉得齐宝好冤枉。

觉得怎么能说击毙就击毙了呢?

这不是草菅人命了么?

于是,她居然去吵,去闹。

甚至要给自己的儿子申冤报仇。

别人都说,这个老太太疯了。

负责处理案件的负责人告诉齐母,你儿子是罪有应得。

他当场拒捕,击毙他没有任何问题。

就算是他没跑,被抓到了。

那么他犯的也是重罪!

要把牢底坐穿。

你儿子的成长经历,我们也了解了。

也知道了你这个当妈的在其中起到的作用。

可以这么说,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没有起一点的积极作用。

起的都是反作用。

假设你儿子的死,真的要追究一个人的话。

那么只能追究你这个当妈的纵容。

假设你儿子的死真的有什么冤枉的话。

那么他最冤枉的,就是有了你这么一个溺爱的妈。

从小就没有给他树立一个正确的三观。

让他误入歧途,还一条道跑到黑。

听了这样丝毫不留情面的话。

齐母真的疯了。

她开始疯疯癫癫,总是趁人不注意就跑到街道上去。

看到每一个人,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女生。

都会凑上去说:“姑娘,你看到我家老二了么?你是他女朋友么?和你说,我家老二可好了,聪明、孝顺、仁义!你嫁给他准没错!”

很多人说,其实齐母疯了也是好事。

因为她清醒的时候会更痛苦。

会记得正是因为她的溺爱,才造成了齐宝的悲剧。

于是她疯了。

因为疯了,就不会思考,不会后悔,不会自责。

……

处理完货款的事情,我已经在这个小城耽搁了三天了。

终于一切都办妥了。

我联系了春桃,告诉她随时注意物流的信息。

而我,则是打算买点当地的特产,就返回了。

出门一趟,总是要买点当地的特产带回去的。

之前我一个人,想送都没人可送。

但现在,我在省城已经有很多的朋友了。

总是表示一下心意。

虽然出门买的特产,十个有九个都是没用的,都是当地人不稀罕的。

但还有那么一句话,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东西不东西的,倒是其次。

关键是一份出门在外,朋友还记挂在心里的心意。

……

我来到了是这里的小商品市场。

我自己就是做服装生意的,当然不会再买什么衣服回去。

工艺品便宜的没意思,贵的假货多,我又分辨不出,所以思来想去,还是买点吃的回去最为合算。

这里有一种风干牛肉很是出名,又香又嫩,口感很好。

我买了十几包。

店家很贴心,是可以发快递的,于是我就写好了邮寄地址。

同样是让春桃签收。

做完了这些,我扭头回去。

却看到后面一个女孩很惊喜地喊了一声:“阿喜?你是阿喜么?”

我看着面前这个女孩。

开始也有些不敢认,但最终还是认了出了。

“金兰?”

“是啊,是我,我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到你了!我们有多久没见了啊?”我很高兴。

“是啊,得有快十年了呢!”她一样很感慨。

我们一起握起了手,显得很是亲热。

就差要当街跳舞了。

……

金兰,我小时候唯一的朋友。

虽然我们不过才相处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但这不妨碍,我们都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知己,都会把最隐秘的心事告诉对方。

因为我们有着相似的遭遇。

都是重男轻女的受害者。

我的家庭生活自不必说。

而金兰的童年,也充满了苦涩。

金兰是我10岁的时候,从城里搬到我们村里的。

说是村长的远房亲戚。

金兰,也到了我们村上的小学读书。

那个年头,农村人都是羡慕城里人的。

觉得城里人真好。

城里人不用在太阳底下种地。

不用挥汗如雨土里刨食。

城里人吃得好,穿得好,住楼房。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

还可以在自己家里面上厕所。

说上厕所不用茅房,用抽水马桶。

当时很多村里的老人还在议论,这城里人哪都好,但要是在屋里面拉屎,那得多臭啊?

总之,在农村人的心中,城里就像是天堂,像是世外桃源一样。

农村人都想进城。

谁家的孩子要是考上中专,取得了城市户口,那简直就是光宗耀祖。光耀门楣的事情。

要开酒席,放鞭炮的。

甚至是谁家的姑娘到城里当小保姆,过年的时候用挣的钱买了一台大彩电回来,也都是四邻八舍羡慕的对象。

说你家闺女真有出息。

没白养。

因此,农村人都纷纷进城打工。

但城里人会主动搬到农村来住,就真的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

于是金兰到了我们小学,马上就成了最受关注的孩子。

她的衣服很漂亮。

她还有公主裙呢。

她的橡皮不但是彩色的,还有味道呢。

她还带过很多我们在农村绝对没见过的零食。

像是巧克力。

天啊,世界上怎么还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虽然我们只是看着金兰吃。

我们自己没有品尝到。

但光是闻那种味道,就已经让人陶醉了。

所以班级里的孩子,总是喜欢在课间的时候,围着金兰问东问西。

问在城里面的事情。

问你坐过飞机么?

你去过游乐园么?

你见过外国人么?

你吃过肯德基和麦当劳么?

肯德基是不是一种鸡肉的名字?

诸如此类的问题。

然后就是流着口水,看金兰那些漂亮的零食。

但金兰的性格却很自我。

甚至说很孤僻。

她不喜欢和人聊天,对所有的问题都是拒绝回答。

也从不肯把自己的零食分给别人。

一个人上学放学。

班上的孩子们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城里的孩子,就应该这么高傲不是么?

就应该看不起我们。

仿佛,金兰拥有优越的特权。

这才是城里人该有的样子。

如果金兰和颜悦色,和我们天天打成一片,在土里滚,那反倒是不对了。

金兰,就是我们那些农村孩子心中的小公主。

对了,补充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金兰不是和父母一起来农村的。

是和她的叔叔和婶子。

据说,金兰的父母都在外地工作,所以金兰从小就被叔叔和婶子带着抚养。

那时候,我还很羡慕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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