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家(2 / 2)
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
然后就是讨论婚礼的事情。
金兰的义母说,上次的婚礼不算数,必须重新再办一次。
并且是大办!
金兰和于同力都不想再办了,而金兰义母的态度却很坚持。
必须要重新办。
重新办不是为了排场,而是有两个原因。
第一,上次的婚礼,是骗子们主导的,还因为金兰年龄不够,没有登记。
这次,要我们自己来办,真心真意地办。
并且现在金兰也到法定结婚年龄了,自然要去登记。
第二,上次骗婚的事情闹得很大,所以这次就是要用这场婚礼告诉大家,金兰不是骗子,现在与于同力在一起了。
于同力不是傻子。
这是深情。
因为深情,所以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听到金兰义母的话。
金兰和于同力没说什么,于家老两口都高兴了。
没口地说,还是亲家母想的周到。
就是要再办一场!
告诉大家,我儿子娶媳妇了!
不要再说三道四了!
……
于是,一周后,在镇上最大的一家饭店。
金兰与于同力的婚礼,虽然不隆重,但是很温馨地举行了。
之前于同力的那些同事,邻居们都来了。
甚至连镇上很多不认识的人,也都慕名来参观了。
因为这事太传奇了。
本来是骗婚的女人,结果成了知心的爱人。
两人最后走到了一起。
简直就像是小说一样。
情节离奇曲折。
出人意表。
拜堂。
喝交杯酒。
互相换戒指。
一套程序又走了一遍。
我能明显看出,因为有了真爱,所以于同力比之前阳光了许多。
真的是不太介意自己脸上的伤势了。
而来的宾客中,也没有谁是看笑话的。
都是真心的祝福。
金兰的义父,作为女方代表在典礼上发言。
“诸位亲朋,首先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莅临小女金兰与女婿于同力的婚宴现场,我代表女方表示感谢。我知道大家都对这场婚礼有很多的好奇,有很多的议论,所以今天我站在这里,把事情和大家解释一下,让大家心里面有个数,以后就不会再有什么闲话了。金兰是我的义女,她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女孩……我的生意出了问题,天天被人追债……我是到后来才知道,这个傻孩子,居然是用这样的方式替我还债……”
金兰义父在台上,讲述了金兰的身世。
以及她为什么会来骗婚。
听得台下的人唏嘘不已。
然后当金兰义父讲到,金兰对于同力念念不忘,这才回来破镜重圆时,现场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真是圆满的结局。
在婚礼的尾声。
我也被拉鸭子上架一样地推上了台。
说我是媒人。
让我也说几句。
我说什么呢?
刚才金兰的义父已经说得那么好了。
思来想去,我说:“我给大家唱一首歌吧,送给这对新婚的小夫妻。”
现场再次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有的人还吹起了口哨。
我拿着麦克风。
唱了一首很应景的歌。
到了某个年纪你就会知道
一个人的日子真的难熬
渐渐开始尝到孤单的味道
时间在敲打着你的骄傲
过了某个路口你就会感到
彻夜陪你聊天的越来越少
厌倦了被寂寞追着跑
找个爱你的人就想托付终老
能陪我走一程的人有多少
愿意走完一生的更是寥寥
是否刻骨铭心并没那么重要
只想在平淡中体会爱的味道
终于等到你
还好我没放弃
幸福来得好不容易
才会让人更加珍惜
终于等到你
差点要错过你
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你
才算没有辜负自己
终于等到你
是啊,终于等到你。
金兰终于等到了自己的爱人。
于同力终于等到了自己的伴侣。
而我的爱人。
此时。
你在哪里?
……
婚礼结束后。
金兰就和他说的那样,要留在山上,和于同力一起种果树了。
在于同力的计划里,先承包一小片果园。
再承包一大片果园。
最后把这整个山都承包了。
成为一个水果基地。
然后就可以按照金兰小时候的梦
想那样,建一个果汁厂了。
当然了,这理想要实现很难。
因为没有资金。
没有设备。
没有人。
以他们现在那个小果园的规模,估计再发展100年也实现不了这个梦想。
但于同力不介意
金兰也不介意。
因为人总是要有梦想的。
人要是没有了梦想,与咸鱼又有什么两样?
虽然梦想并不一定能够实现。
事实上,是大部分的人,梦想都不会实现。
回想我们小学的时候,都写过关于长大后要做什么的作文。
那时候我们写的是什么?
长大后,我们要当科学家,要当外交官,要当大英雄,要当很了不起的人,要做很了不起的职业。
可长大后。
想当科学家的,当了物业保安。
想当外交官的,搞起了外贸批发。
这就是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距。
但这不能说,有理想是错的。
我们不该为了理想努力。
你努力了,理想不一定会实现。
但你不努力,理想一定不会实现。
这就是努力与不努力的区别。
或者说,当你努力了,可能你没有实现最初的理想。但你也在努力中实现了人生价值,找到了新的理想,新的方向。
……
对于同力和金兰来说就是这样。
他们留在山上种果树,那么基本上最大的成就,就是成为一对勤劳的果农了。
可他们都不在乎。
他们自得其乐。
这就够了。
但金兰的义父、义母却说,不反对他们的理想。
但怎么也得和我们回家一趟吧?
你是我的女儿,你结婚了。
不但要在婆家这边摆酒庆祝,在娘家那边也是要有所举动的。
也得摆上几桌,请上三亲六故热闹一番。
这是最起码的礼仪。
……
金兰和于同力没法拒绝,跟着回到了金兰义父所在的城市。
当初被朋友骗了之后,金兰义父家的房子都没了。
一家人只能回了农村。
后来,他们觉得不能一直在农村待着。
生活还得奋斗,还得向前看。
于是又回到了城里。
现在开了一个小超市。
当然是租的房子。
我本来要直接回省城的。
但金兰怎么也不肯答应。
非得让我跟着一起去。
金兰的义父、义母也都热情招待。
让我盛情难却。
于是我也跟着一起去了。
当酒席开始时,我终于见到了金兰义父的人缘,到底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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