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2 / 2)
“戈尔德疯了,”我说话的声音里还有些颤抖,“他用火钳袭击管家,我就……”
我冲他挥了挥手里的花瓶瓶口。
“姑娘,快去取我的医药袋,”迪基冲安娜说,她正好在医生眼前,“就在我床边。”
安娜去做医生吩咐的事情,她巧妙地使未来的安排就位,却不动声色。医生要求去暖和安静的地方照顾管家,于是安娜建议去门房,还主动承担为管家换药的任务。没有地方关押戈尔德,权宜之计是只好将他也带到门房,定时给他注射镇静剂,好等仆人去镇上请警察来——那个仆人是安娜自告奋勇去找的。
他们用一个简易的担架抬着管家下了楼梯,安娜走时给了我一个安心的微笑,我却困惑无措地皱起眉头。费了这么大力气,我们似乎还是一无所得。管家被送去卧床休息,使他今天晚上很容易成为侍从的猎物。格里高利·戈尔德也将被注射镇静剂,然后被绑起来。他能活下来,却变得神神道道。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戈尔德的指示,这也无法令人安心。戈尔德给了安娜那个素描本,他还是我的最后一位宿主。真不明白他这样做有何目的,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否明白这一切。他承受了这么多痛苦,也许已经神经错乱。
我在记忆中翻找、寻觅曾经瞥见的未来场景,但什么都没有。我还是不知道坎宁安捎给德比的“他们都是”的口信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告诉德比他把所有人都召集起来了?伊芙琳已经从她母亲的卧室拿走了那把黑色左轮手枪,可为什么还要从德比手里拿那把银色手枪呢?为什么她要让德比在她自杀时守着那块石头?
真让人失望,我能看见自己面前撒满了线索(2),但是据我所知,它们会将我引向绝路。
不幸的是,没有其他的路可以选择。
* * *
(1)约为十八米。——编者注
(2)“线索”在原文中是“面包渣”。这是一个童话故事:被继母扔掉的兄妹俩,在森林里面走的时候撒下面包渣,目的是为了找到回家的路。
第四十五章
从爱德华·丹斯的苍老身躯中解脱后,我本来希望不再有那些琐碎的疼痛,可是在橱柜里待了一宿之后,我还是浑身刺痛。每次伸展、弯曲、扭动身体,都会带来阵阵疼痛,让我龇牙咧嘴,抱怨几声。就连走回自己的卧室,都比我预料的还辛苦。显然,昨天晚上,拉什顿和别的客人相处得不错,我在宅子里走过的一路上,没少和人开心地握握手、亲热地拍拍背。我身后串串的问候声,像是撒下的石子,他们的善意将我从挫伤中治愈。
到卧室之后,我不再强颜欢笑。地板上有个白色信封,里面鼓鼓囊囊地装着什么,估计是有人从门缝下面塞进来的。我把信封撕开,看了看走廊里有没有留下这信封的人影。
你留下的
字条上写着这几个字,裹着一个象棋子,和安娜随身带着的那个几乎一模一样。
拿着亚硝酸戊酯、亚硝酸钠和硫代硫酸钠。
拿好这些。
g. g.
“格里高利·戈尔德。”我看着这名字缩写,叹了口气。
他应该是在袭击管家之前就给了我这个。
现在我体会到安娜的感觉了。这些指示几乎难以辨认,即使我能看清他乱糟糟的笔迹,也根本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
我把便条和象棋子都扔在边柜上,锁好门,用一把椅子挡在门后。照理说,我会立即去翻看拉什顿的私人物品,或是在镜子前面端详这张新面孔,但我已经知道他抽屉里有什么东西,也知道他长什么样子。有个问题我只需联想一下,便可知答案。那就是我知道他放袜子的抽屉里藏着一套指节铜环。那是几年前他从一个打斗者那里没收来的,有那么一两次,这武器还真派上了用场。我把指节铜环套上,满脑子想的都是侍从,想象着他贴近我的脸,愉悦地叹息着,目睹着我残喘着最后一口气,在他的战利簿上记了一分。
我的手在颤抖,但是拉什顿毕竟不是贝尔。恐惧成为他的动力,而不是削弱他的战斗力。他想要把侍从揪出来,结束他的性命,以挽回在之前较量中失掉的尊严。回想今天早上我俩的打斗,我敢肯定就是拉什顿驱使我跑下楼梯,来到走廊,那是他的愤怒和他的自尊。他控制了我,这我都没有注意到。
这样的事情不能再发生了。
拉什顿的鲁莽可能让我们送命,我不能再浪费宿主的生命。要想让自己和安娜摆脱这困境,就需要赶在侍从前面行事,而不是总是跟踪他。我知道哪些人能帮上忙,尽管这些人不那么容易被说服。
我摘下指节铜环,在洗手盆里放好水,开始对着镜子洗脸。
拉什顿是个年轻人——虽然不像他自诩的那样年轻,又高又壮,还特别帅气。他鼻子上布满了雀斑,蜂蜜色的眼睛,金色短发,小麦肤色。唯一不完美的就是他肩膀上的一道弹痕,那条参差不齐的痕迹早已模糊。如果想问的话,我可以从记忆中找出答案,但是我心里的伤痛已经够多,不想平添另一个男人的苦恼。
我正在擦拭胸口,这时门把手发出咔嗒咔嗒的响声,我又抓起了指节铜环。
“吉姆,你在吗?门怎么锁了?”
一个女人的声音,沙哑、平淡。
我新换上件衬衣,拉走椅子,打开门,发现门外站着一个满脸困惑的少女,她手举着正准备再次敲门。她长长的睫毛下面是蓝色的眼睛,冷漠的脸上有一抹红唇。女孩二十岁出头,浓密的黑色披肩发,挺括的白衬衫扎在马裤里面。一看到她,拉什顿就热血沸腾。
“格蕾丝……”宿主将她的名字推到我舌尖,还有更多的话,欲言又止。我对她满心的爱慕,见到她欣喜若狂,兴奋中夹杂着些许羞怯。
“你听说我那个傻瓜哥哥干的好事了吧?”她说着,从我身边挤过。
“你快和我说说。”
“昨天晚上,他借了辆汽车,”她往床上一躺,继续说,“凌晨两点叫醒了马厩主管,穿得花里胡哨的,开车去镇上了。”
她误会了,但是我没法挽回她哥哥的名声。是我决定开车逃离这个宅子,驶向镇上。此刻,可怜的唐纳德·戴维斯被我抛在一条小路上,他在那里睡着了。我的这位宿主拉什顿正努力想拖我出门去找戴维斯。
拉什顿对朋友的忠诚简直疯狂,这让我害怕起来。拉什顿和唐纳德·戴维斯的友情,是在战壕里摸爬滚打建立起来的。他们意气风发而又懵懂地共赴战场,又像亲兄弟一般并肩归来,两个人彼此肝胆相照。
我如此对待他的朋友,让他火冒三丈,我能感到他的愤怒。
还有可能是我在生自己的气。
我和我的宿主纠缠到一起,已经难分彼此。
“都是我的错,”格蕾丝有些垂头丧气地说,“他想去贝尔那里再买些毒品,我威胁他要告诉爸爸,我知道他在生我的气,但没想到他会跑走。”她无助地叹着气,“他不会去做什么傻事吧?”
“他没事,”我一边安慰她,一边在她身边坐下,“他就是吓坏了,没别的事。”
“真后悔认识那位可恶的医生,”她用手抚平我衬衣上的褶皱,“贝尔带着他那箱破玩意儿出现之后,唐纳德就像变了个人。就是那种该死的鸦片酊,让他着了魔。我都没法跟他说话,真希望我们能为他做些什么……”
她话音未落,却仿佛灵机一动。就像是在赛马中,她睁大眼睛退后几步,从头到尾盯着自己看好的那匹马。
“我需要去问查尔斯些事情。”说完,她吻了一下我的嘴唇,就冲出了走廊。
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走了,留下身后的房门大敞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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