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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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来自记忆里一般。

一张熟悉又不熟悉的脸出现在季漓面前。

若说熟悉,眼前的这张脸早已不复当年模样,不再青涩懵懂,细细看去,眼角都有了尾纹,一道道淡淡的褶皱,提醒着他们彼此错过的岁月是那么的悠长;可若说不熟,他曾经无数次深情地凝望着这张脸,曾经无数次亲吻过这一双薄薄的嘴唇,那张脸上的每一个五官,都深深的烙印在他的心里。

尘封的记忆轰然被打开,犹如洪水一般向他奔涌而来,季漓张了张嘴,那滚烫的名字在嘴边转了转,许久不曾说过,倒是有些别扭了起来:

执初,好久不见。

叶执初自然的坐在了季漓的旁边,他是那种看起来很文静儒雅的男人,事实上他的性格也正是如此,他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说:

好久不见。

此时,歌已唱到结尾,叶执初这话说完,歌也正好唱到最后一句

好久不见。

我记得,你最喜欢这首歌来着。

季漓朝着叶执初举了举酒杯,他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哪怕是心中波涛汹涌,他也依旧能很快的压下自己的情绪,不被人看出来一点异样,他的面色是那么的平静,就好像叶执初真的只是他曾经的一位朋友而已。

一位熟悉的老朋友。

没想到你还记得。

叶执初也举起酒杯,跟季漓轻轻的碰了碰,玻璃杯壁相撞发出清脆的声响,漫长的光阴好像在杯子相撞的那一瞬间应声碎裂,散落一地的碎片,将彼此带到眼前。

诶?这位帅哥是......

两人对视相望,倒是把一旁的陈戈给忘了,好在陈戈干的四舍五入也算是服务行业,拥有应对特殊状况的素养,笑嘻嘻的凑了过来,季漓这才想起介绍两个人认识。

陈戈,是名医生,

季漓看了陈戈一眼,在他那满是期盼的目光下加上了这句话:

是我的朋友。

陈戈满意的笑了。

叶执初,

季漓看了看身边的俊秀男子,一时间竟愣住,太久没见,他竟然连叶执初在做什么都不知道,只能简单的一嘴带过:

我朋友。

季漓突然发现,朋友这个词实在是太过玄妙,它可以包含一切数不清道不明千丝万缕的关系,曾经肝肠寸断或是依依不舍,最终都能用这两个字来概括。

叶执初似乎看出了季漓的困窘,他微微一笑,像从前那样轻轻的揉了揉季漓的脑袋,绅士而又得体的朝陈戈伸出手,自信沉稳的做着自我介绍,他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不经事的少年,岁月将苦难洗去,将稚气与棱角磨平,剩下了一个沉淀后了的他,那是季漓不曾了解的叶执初。

叶执初,初阳会计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很高兴见到你。

季漓端着酒杯,看着叶执初跟陈戈交谈着,侃侃而谈,毫无畏惧,记得在一起的时候,叶执初总是会跟他诉苦,说他很害怕这样的社交场合,会手足无措,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可现在看来,叶执初似乎已经克服了对社交的恐惧,变成了曾经憧憬的模样。

第四十二章 王二麻子终于有了姓名(2)

自从那年分开,他们有多久没有见面了呢?

十二年。

十二年,生肖早就走过一个轮回,季漓上上下下打量着叶执初,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淡淡的痕迹,那年的青涩少年早已不再,沉淀成了现在的叶执初。

他周身散发着随和儒雅的气场,一双眼睛隐匿在无框眼镜下,早就没有的当年的锋芒,被岁月打磨的目光柔和温暖,他的鼻梁笔直,一张薄唇轻轻地抿着,嘴角微微上挑,随和而又安静。

这些年来,季漓见过很多比叶执初优秀、比叶执初更加帅气耀眼的人,但却还是只有这一张脸,牵动着季漓的整个青春。

他看起来过得很好,这让季漓很是欣慰,他晃了晃杯中酒,一饮而尽。

叶执初和陈戈不知怎么的聊到了生肖,陈戈惊道:

诶?叶大哥,你竟然是属鼠的吗?看着好年轻啊。

叶执初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眉宇间竟有些少年时的印记:

不年轻了,都奔四十了。

季漓听到这话,竟是一惊,他本来是不相信算命先生说的话的。他跟叶执初分开了十二年,共同生活在这座城市,竟然一次都没有偶遇到。

偏偏在今天,算命先生说他桃花运很好的这一年,叶执初竟然出现了,而且还是属鼠的,又高又帅这一点也符合,他们的感情里也的确充满了坎坷。

难道说,叶执初就是自己的正缘吗?

可是......他们彼此之间错过了十二年的光阴,他不否认,叶执初的确在他的心中有着不一样的地位,但是,他无法确定那是否可以称之为爱情,更多的,应该是年少时的依恋与遗憾?不过,叶执初的确是有影响到他的审美,他之后交往过的为数不多的对象,身上多多少少都有着叶执初的影子,当然了,赵郢除外。

等等,他为什么又想起赵郢来了呢?他们两个又没有在交往,他只不过是卖赵董个人情帮赵董照顾儿子而已。更何况,赵郢又不是属鼠的,过来瞎参和什么劲儿呢。

没错,季漓此时已经深深被老祖宗博大精深的周易文化所折服,认定了自己命定之人必定是个属鼠的。

老朋友,或者说是老情人,见面并没有那么的尴尬,而且也有很多的话题可聊,聊曾经的美好,聊彼此缺失的时光,只要不去触碰当年不愉快的那一段,都不会让彼此难堪。再加上有一个很会察言观色的陈戈在一旁,这顿酒喝得所谓是宾主尽欢,酣畅淋漓,不知不觉的,季漓和陈戈两个人都喝多了。

叶执初倒是还好,从很久之前他就是一个比他外表更有酒量的人,再加上这几年的锤炼,他不敢说千杯不倒,喝赢一位总坐办公室的医生和一位有属下挡酒的总裁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唯一清醒的叶执初便担负起了送两个醉鬼回家的任务。

陈医生,你家住在哪里啊?叶执初推了推瘫在椅子上呼呼大睡的陈戈,问道:

没事儿,执初哥,我......有人接我。

说完,他打了一个酒嗝,迷迷糊糊掏出手机来,只按了1号键,电话便打了出去。

设成了快捷键,叶执初觉得两个人的关系一定不一般。

电话很快就被接听了,陈戈猛地深吸一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儿,还故意捋了捋舌头,想要摆脱身上的醉态:

小......小安,

可惜,舌头不争气,大脑也不争气,醉态挥之不去,他只能破罐子破摔,舌头打着卷朝电话那头卖萌:

哥哥我喝多了,你快过来接我~

电话那头,年轻人简短回复了一句,就有剧烈的寒流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然后,电话就被粗暴的挂断了。

如果叶执初没有听错的话,年轻人说的那句话似乎是

去死。

陈戈不以为然,他眯缝着眼睛嘻嘻的朝着叶执初笑了起来,用与其说是无奈更像是宠溺的语气说:

哎呀,生气了呢。年轻人啊,气性就是比较大呢。

他真的会来接你吗?叶执初觉得有些不放心:

连地址都没问你......果然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会来的,会来的,陈戈捂住嘴巴,语气就像是炫耀自己家考上清华的儿子一样:

我们小安啊,是个嘴硬心软的好孩子呢,他不会丢下我不管的。而且啊,无论我在哪,他都会找到我呢。

叶执初眨了眨眼,不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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