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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之后,朱砂带着大黄离开了香城,离开他,回到云城的老家,比起离婚时大哭一场的和平分手,这次她动骨伤筋,痛到骨子里,她努力忘记他,记忆却越发清晰。
她第二次遇到他的时候,是在飞机上。
毕业后,她成为萧寒山的恩师简易教授的生活助理。
后来,简易一个项目成功收尾后,作将奖励,简易带着全组人出国交流兼旅游。
朱砂第一次出国,第一次坐飞机,什么都不懂,拿着机票亦步亦趋地跟着大伙。
她对旅游并不那么热衷,因为畏高……
放好行李后,她安静等着飞机起飞,甚至不敢看向飞机窗。
乘客陆续登机,朱砂发现旁边同坐都还没到,她无聊地准备跟后面的同事聊天,刚准备起身,就有一个黑影压过来。
“小姐,请让一下。”
“好的。”
朱砂立即起来,给他让道。
男人很高,比她足足高出一整个头,皮肤很黑,高挺的鼻子,下额线分明,戴着墨镜,左耳戴着一颗闪闪发光的钻石耳钉,半长的头发用发绳随意地束着,穿着黑色的衬衫,帅得一塌糊涂。
朱砂看恍了神,深深被他迷住。
“我脸上有东西吗?”男人突然开口。
她终于想起来了,“你是小程吗?”
气质与之前的截然不同,之前的他疏冷认真,现在看起来优雅又带着点痞气,是因为工作有钱了,所以打扮也跟上了吗?
顾城摘下墨镜坐下,认真地端详她,“小灯泡?”
朱砂兴奋地猛点头,“是我!你去旅游,还是去工作?”
他凑到她耳边小声地告诉她,“出差,我们公司实验室发现巴曼塔的一种矿物可以大为提升产品的品质,所以派我先去了解考察。其实我叫顾城,不姓程。”
因为靠得太近,他身上的气息涌进她的鼻腔,很淡,一种形容不出的味道,非常好闻,像鸦片般能令她上瘾。
“那你还是程工的儿子不?”
“不是。”
朱砂摸着下巴,总觉得哪里不对,“顾城?这名字怎么好像哪里听过?”
顾城似笑非笑道,“这名字太普通了,听过不奇怪。”
名有相似很正常,也许是跟某个小说的渣男主角撞名了,朱砂自我介绍,“我叫朱砂,你可以叫我砂砂。”
“你好,砂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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