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2 / 2)
1苏东坡语。
第9章 全家来进京
冯璋这边且按下不提,单说方家。
既然已经订婚,接下便是为方晴准备嫁妆。虽婚期未定,但因冯璋当差不自由,保不齐跟订婚似的订了近的日子马上迎娶,嫁妆需提前备好免得到时抓瞎。
好在嫁妆钱是早就备下的了,不为钱着急,单盘算做什么家具,买什么尺头,打什么首饰,一样一样理,倒不忙乱。
这日吴氏正看木匠给的图样呢,却见方守仁兴匆匆进来,手里拿着一封信,人还没进门,先说话了:“内兄来信了,说彦侄儿六月间要娶媳妇,让咱们去喝喜酒呢。”
“看把你高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不是内兄是亲兄,不是内侄,是亲侄呢。”吴氏也高兴,却不忘打趣丈夫。
方守仁搓搓手:“很长时间没见内兄了。”
方守仁和这位内兄虽然见面次数不多,却很谈得来,方守仁说内兄潇洒不羁颇有魏晋名士风流,虽然吴氏觉得那是不着调。
到晚饭的时候方晴姐弟也知道了,二表哥要娶媳妇了,方晴也很高兴,虽然这个哥哥也只见过三次面,而且方晴觉得二表哥的名字特别让人无语。
明明相貌堂堂,却叫吴彦,是无盐还是无颜?都不大好啊。吴是舅家汉姓,老姓是乌拉,乌拉彦,也不好听。
舅舅吴明辉在方晴心目中是个神奇的存在。别的不说,就说给孩子起名吧。
大表哥叫吴理,二表哥叫吴彦——这是跟儿子有仇吧?报复得这么明显!
不过听说舅舅确实更喜欢女儿,从名字上也能看出来,方晴的表妹叫复苏里伊尔哈,意思是芙蓉。
据说表妹出生的前夜,舅舅梦见一片荷塘,莲叶田田,芙蓉娇艳,于是就给腊月天出生的闺女起了个名字叫芙蓉——还是满语的,说起来一嘟噜的音,复杂无比。
好在妗子靠谱,直接管小女儿叫芙蓉。其实除了舅舅,大家伙儿都管小姑娘叫芙蓉。
前年吴理娶亲,恰巧方晴方旭都病了,便只方守仁自己去的。这次,方守仁和吴氏商量着全家都去。现在方旭也大了,出远门没问题了;方晴定亲了,以后还有多少机会走舅舅家很难说;吴氏也好几年没回娘家;方守仁除了去岳家,还想见见一两个在京的朋友。
方晴前次去京里还是十岁那年的事,这好几年没去,印象都淡了。听说这次举家都去,心里自然高兴。方旭一向是个稳重的小大人,这回也不淡定了,要是有尾巴这会儿得晃着圈儿地摇着呢……
至于嫁妆的事,只好暂时搁下,一去一回最多半个月,这点时间还耽搁得起,吴氏想。
于是第二天方家诸人,特别是吴氏,就开始为上京做准备。打点礼物、收拾行装,托付刘嫂子一家照看宅子……
有刘嫂自然就有刘哥,刘哥叫刘大余,这刘家原来是方家世仆,刘大余的妈——方守仁夫妇唤做刘婶的,还是方守仁的奶妈子。刘家当时跟着老主人方宗昌来到沧县,随着老一辈的过世和方家境况的转变,方守仁就做主发还了刘家人的卖身契,两家只做亲戚般走动。
方晴帮着母亲打点礼物行装的同时,也把自己的针线理一理,这是闺中女子最通用的礼物。
给舅父、舅母以及大姨的是香囊,装上些晒干的甘草、藿香、艾叶,夏季送出去也算应季的礼物。给姐妹们的是绣花手帕。
不管是香囊还是手帕,都是用去年母亲在布庄淘到的布头儿做的。因是裁下的小块,不堪大用,虽是好料子,却价格便宜,吴氏就豪放了的买了一堆回来。
吴氏把其中的大半给了方晴——也是觉得姑娘大了,恐怕有用到精致小物的时候。方晴多数都做了手帕子,只检出厚实的几块做了香囊。
不管是香囊还是手帕子,都要绣上点什么。方晴日常用来刺绣的料子不多,种类更少,难得这次这么多花色,顿时性起,一样一样斟酌着绣了。
方晴喜欢刺绣。不同的丝织文理,搭配不同的颜色,用不同的绣法,可以产生比图画更有质感的东西。
朦胧的轻纱配一支杏花两只燕子让人想起烟雨江南;月白的素缎上绣一支遒劲峥嵘的老梅倒也合适;厚厚的洋缎最适合绣浓墨重彩的牡丹;最妙的是一块白色丝绢,方晴用灰黑二线绣了远山、石头、钩月、扁舟,竟是一幅水墨的《赤壁赋图》。摸着凸起的“石头”,方晴不由自得起来,“绣得真不赖。”
方晴的兴趣只在绣不在用,这些帕子和香囊除了孝敬父母以及特意绣了草虫送给弟弟的以外,余下的一直压箱底放着,方晴自己只用两块什么也没绣、只用大红丝线锁边的白洋布手帕。这回这些东西就都有了主儿了。
说话间转眼就到了上京的日子。
前两次去都是坐船,走的是原来乾隆爷下江南的路线,这回却是坐火车。火车站离着陆镇也只有二里地不到,在家就能听到火车的长鸣声,但方晴这还是首次坐火车。
难得出趟远门儿,方守仁这次花大价钱买的二等车厢的票子。
车上人不很多,看起来也都是“斯文人”,有穿长衫戴礼帽的,有西装革履拿文明拐杖的,有穿中山装的,当然也有打扮时髦的太太小姐。
每到一站窗外都涌过好些兜售各种小食香烟的小贩。经过天津时,窗外有兜售灌汤包子的,正是饭点儿,吴氏就买了一些,除了确实“汤”多一些,方晴觉得滋味并不见佳。
方守仁兴致很好,好到听女儿评价这灌汤包子滋味不佳时讲了个吃包子的笑话:天津包子滋味最好名气最大的是狗不理包子。排队、拼桌是经常的。说有个人与人拼桌吃包子,对方一口下去,喷了这人一脸汤汁,跑堂的赶紧递过毛巾把子,结果这人说:“不忙,他还有两个没吃完呢。”1
寥寥几句的小笑话惹得一家人都笑了。更致使坐方家邻座的一个年轻人一口茶险些喷出来,呛得直咳嗽。
方守仁忙问,“没事吧?”
那年轻人摆摆手,又咳嗽几声才缓过来笑道,“失礼了。”
这个年轻人玉面琼鼻、一双风流的桃花眼儿,有种不辨雌雄的俊美,一件宝蓝杭绸长衫上不见半个褶子,露出的一痕白色衣领也是白得熠熠生辉,就这么扇子一扇,眉毛一挑,嘴角一弯,好个风流倜傥的翩翩美少年——方晴觉得自己的脸跟人家一比,就是杂粮饼子和白面馒头的差别。
方守仁自己是个再板正没有的人了,却最欣赏与己不同的“异类”,比如不羁的大舅哥,比如这位翩翩美少年。
那年轻人虽看着富贵,倒也不摆架子,与方守仁互通了姓名,聊两句风物闲天,一来二去的就热络起来。
他从自带的小茶壶里为方家每人都倒了一杯茶,“夏天喝些热茶,汗出透了,倒也痛快。”
方守仁品了品,“郑先生这——莫非是西洋参茶?”
这位小郑先生笑道,“确是泡了些参,夏天喝了解暑,只是一股子中药汤子味儿。”
方守仁也只在友人家喝过一次,味道觉得有点像,没想到蒙对了。
方晴品一口,觉得味道怪怪的,还有些香甜气,似是加了玫瑰和冰糖。方晴一边喝茶,一边听父亲与这位小郑先生聊天。二人以茶为引,聊的是些吃吃喝喝的话题。
方晴晓得,文人谈吃,是绝不会囿于“吃”的,否则便只是吃货或者厨子了。
文人谈吃,要纵横古今,引经据典,方能显志趣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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