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一位证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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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她嫁入刘家,王大娘一家几年前添置的衣裳鞋袜若有破损她都会打骂哭闹好几天,便是鞋子烂得已无法再穿,她也要让他们再将就一两个月。整个王家,除了这母大虫自己,就没第二人能穿件新衣。

刘先生无奈,只能偷偷给人做工帮忙,攒些银子交给王大娘。可那些银子每回刚拿到手,都会被苏姚闻讯搜刮了去,王大娘哪里有余钱购买老鼠药?

我寻思,若收王大娘的钱,她势必得去向苏姚讨要。没得拿不上钱,还平白无故惹来一顿毒打。因此,那日我只喝了王大娘家半碗剩粥便离开了。”

竟是这样,很好!

又一个悖论出现了。

林瑾和萧遥对视一眼。

既然除了苏姚,全家都过着节衣缩食的日子。那么,这样横行霸道的苏姚,怎么可能穿旧衣?她死后身上那件六成新的旧衣,可是有人故意给她换上的?

刘安给苏姚穿绣花鞋时,苏姚尸僵程度严重。倘若他在同一时间给苏姚换衣裳,苏姚的身上势必会出现脚背上那样的衣物勒痕。

可是没有,那套衣裳就像是苏姚平日所穿,没有半点僵硬不合身的迹象。所以,尸体身上的旧衣并非刘安所穿。

刘安老父亲于一年前患病亡故,家里除了刘安两口子,便只剩下年迈的老母和一名仅有三岁的儿子。

三岁小儿不可能给死去的苏姚换衣裳,因此,在苏姚刚刚身亡时,匆忙给苏姚换上旧衣之人,乃是刘王氏。

倘若是苏姚在不知情下误服毒药导致的死亡,刘王氏有什么必要去触碰苏姚的尸体,并强行给苏姚换衣裳?

退一步讲,即便刘王氏当时想帮苏姚梳妆入殓,她也该给苏姚换一套崭新的衣裳才对。

由此可见,刘王氏心里有鬼。她和刘安一样,当时都在谋划着什么。

也就是说,这桩案子当真不是误杀,实实在在乃刘王氏投毒,蓄意谋杀了苏姚。

这个结论虽让林瑾和萧遥的希望落空,但从刘麻子嘴里证实了苏姚的为人,也算小有收获。

让李麻子在证词上签字画押,萧遥又摸出几粒碎银子给他:“李麻子,你不要再卖老鼠药了,赶紧离开平江县去大理寺投奔蒋政大人吧!

你只告诉蒋政大人,是我让你去寻他的,蒋政大人自然会安顿好你。

不过,眼下刘安母子杀人分尸案尚未了结,你暂时还不宜抛头露面,需谨言慎行才不至招惹杀身之祸。待本案彻底完结之后,我再给你谋份差事,可好?”

李麻子哪里想到会有这种待遇?满脸激动地接过银子,他跪地便要磕头。

才伏下身,他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仰头问:“那萧少卿,王大娘和刘先生呢?他们可会无罪释放?”

萧遥怔住,不知要如何回答,林瑾却接口道:“能不能无罪释放讲求的是证据,眼下所有的证据都对刘安母子不利,你总不能因为同情他母子二人,就让萧少卿徇私枉法吧?”

李麻子的眼泪一下子掉下来。

但他没有纠缠,给萧遥和林瑾各自磕了个头,便自行下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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