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程小二是这样得逞的(1 / 2)

加入书签

我是贺秋雁,JJYY杂志社传说中的拼命三娘,相亲女王以及八卦小强。

话说那一天,我到一个不幸的家庭采访,刚出来,天上便下起了瓢泼大雨,我躲闪不及,一身湿透。正是下班时段,可怜的老娘我竟连出租车都拦不到。本来也差点拦到一辆,但那车越过了我,停在我五米之外另一位女士身旁。匆匆一瞥间,那女士其实比我更年老、更色衰,可是她的衣领比我低,裙子比我短。对不起,容我鄙弃地骂一声。

我正在凄雨冷风里被虐得楚楚可怜,脑中灵光一现,啊,这里离沈安若那死女人工作的地方不过十分钟的车程,现在她应该正在回家的路上。

不好意思啊各位,我知道我是啰唆了点,但是打了整本书酱油的我做一回主角容易吗我?不多浪费点胶卷实在对不起我的人生。

朋友就是要互相利用以及互相陷害的。一个电话,那女人在十一分十一秒后准时到达我身边。

车上我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感动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事实上我是被雨淋感冒了,“亲爱的,今晚到我那儿去陪我睡吧,你那奸夫不是又到外面去寻欢作乐了?你自己正独守空闺吧?”

沈安若见怪不怪地从车镜里看我一眼,随手扔给我一个袋子,“换下来吧,我刚买的衣服,还没穿过。”她将车停到无人处。

我的鼻涕流得更肆虐,“安若,可惜我不是男的,而你又不是蕾丝边,白白让程少臣那家伙得了便宜去。”

安若说:“淋得这么惨,还这么有娱乐精神。你真的打定主意这辈子都不学开车了?”

老娘我小时候遇过一次重大车祸,侥幸捡回一命,那时我发誓,我这辈子都不学开车,免得去祸害别人。于是我郑重地说:“是。据我看小言得来的经验,不会开车的女人正常艳遇的概率通常更大一些。开车的女人大多碰上的是逃犯跟流浪汉。你今晚到底去我那儿不去?”

沈安若斜睨了我一眼,“他今天就回来,现在应该快到家了。你晚上也到我家吃饭吧,我做鱼丸汤。”

我知道沈安若一直是美丽的,柔和清浅的美丽,可是刚才她睨我那一眼,竟然说不出的妩媚妖娆,连我都心跳加速了几拍,怪不得程少臣那强势的家伙竟然心甘情愿地吃回头草。

我说:“你的眼神怎么那么勾人?自从上个月你从那小岛培训归来,就成天这么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刺激得我等大龄女青年没法活了。我是不是也该请假去那里修炼一下,指不定回来后就桃花朵朵开了?”

沈安若不理我,专心地重新上路。我又说:“都这样了就赶紧去登记结婚呗,连咱们阿伟哥跟嘉玲姐都结了。”

“他们不是处了二十年才结的吗?”

对不起,容我再骂一声。沈安若这女的,从小就比我乖巧,比我安静,比我懂事,比我理性,比我保守,比我……这些我都认了,但是为什么她竟然同时可以比我先失身,比我先结婚,比我先离婚,现在还可以这么时髦地跟前夫同居不结婚?而我还在充满了荆棘与泥泞的漫漫相亲路上步履蹒跚、迷惘彷徨、犹豫徘徊。相比之下,我的人生,那叫一个灰暗着的失败!

路上塞车严重,走走停停,交通频道的DJ如小学生念课文一般播报路况信息——某某路段车拥堵,某某路段畅行……放音乐。

“咦,这曲子怎么这么耳熟?”我说。

“《布拉格之春》的插曲。”沈安若随口说,她记性也一向比我好,然后她仿佛自言自语,“竟然放这么不合时宜的曲子……”

“怎么不合时宜了?”我问。

“结局是大家一起出车祸了嘛,在交通频道播就是给人添堵。就你这水平,还文学系毕业呢。”

“我中文系的,外国文学跟我有半毛钱关系!”沈安若最近好像刻薄度见长,我得好好说说她,可她的手机恰在这时响起,她低头看一眼,转头对我说,“麻烦你帮我接一下,说我一会儿会给他回过去。”她的确不敢接,此刻满路的车子正塞作一堆一点一点地挪,全神贯注都难免出状况。

我合了手机,“不用回了,只是跟你说一声,你奸夫有点事情,回家会晚一些,你自己吃饭吧。”

沈安若诧异,“是他打来的?刚才明明是……”

“不是他。那男的音色还不赖。奇怪,那声音怎么就那么熟呢?”

“不就是不幸被你放了两回鸽子的林虎聪同志吗!这次他跟程少臣一起出差。”

“怪不得。他以为我是你的时候,那么温柔有礼,一听到我的声音,立刻就变了腔调。看风使舵的臭男人!”

“全是你自找的,怨得了人家吗?”

交通频道那声音腻得跟猪油似的小妞儿又开始出声:“四十分钟前,从机场路通往市区的××隧道发生九车连环相撞事故,目前伤员已经全部送往医院抢救……”唉,这位DJ女同学,人家都死伤未明了,你还在这里发什么嗲?真是受不了,伸手把广播关了,却见沈安若弹簧一般地拿起了手机。

她拨的是程少臣的电话,始终是关机,后来她终于想起来应该拨小气林的电话,刚拨通就不停地问:“你们在哪儿?”

我隔了半米都能听见那男人在一遍遍地重复:“我们没事,真的。他手机没电了,他现在真的不方便接电话。哎,你得相信我,我们真没事,我若骗你我就是猪八戒,我们全家都是猪八戒。你在开车吗?你要过来?拜托你换辆出租车吧。”

我常常佩服沈安若的敏锐,虽然有时候未免有点神经质,可大多时候都十分准确。我心惊肉跳地看着她把车一路加速地开到医院,陪着她一路小跑地冲进急诊大楼。

医院里一团混乱,形色匆匆的医护人员,痛哭失声的家属,还有很多大盖帽。有手术车从我们身边推过,一路淌着血。我抓紧了沈安若的胳膊。

我们遇见了传说中的那一只林虎聪。他看了我一眼,轻轻点一下头,然后就只顾着跟沈安若说话了:“跟你说不要来了,这又不是什么好地方,他本来不想让你知道。真的没事,他现在有点情况走不开而已。”

“他在哪儿?”

“手术室……哎,你不要紧张,受伤的不是他。”

那个看模样本该伶牙俐齿的林同学,偏偏就是解释不清这句话,哪里能怪沈安若纠缠不清呢?我倾向于他暗恋她,所以才会反应如此迟钝。不过似乎也不能怪他,连我都没见过沈安若这么不镇定,我也搞不定她。

总之就是乱,具体细节我也记不得了。总之后来沈安若看到了一团被血浸透的衣服,偏偏有个白痴小护士说那是程先生的,沈安若抓了林虎聪的衣襟开始哭,“你说过他没事的。”

“他真的没事啊,那不是他的血。”

混乱啊混乱,也不知混乱了多久,终于有一个听起来能够令人神清气爽一点的声音响起:“怎么回事?不是说了不要让她知道吗?”

我回头望见程少臣,一身洁白,脸色苍白,我第一次觉得他长得像天使。但他露出惶恐的表情,做出失态的动作,我迅速扭头,沈安若那女人竟然晕倒了,还好没摔倒,而是倒进林虎聪的怀里。也算上帝同情他的暗恋之苦,给他谋了那么一丁点的福利,虽说很可能是饮鸩止渴。对了,林同学抱住沈安若的那一瞬间,脸上露出狰狞的表情,噢,错了,是痛苦的表情。后来才知道,原来林同学的胳膊本来就受伤了。得,看在他带伤救了我姐妹的这种英勇行为的分上,我对他就既往不咎了。

好了,趁沈安若那没出息的还晕着,我快速解释了一下这事件。林虎聪啊,即使我对事情真相还不算太了解,也不至于弄得像你那么白痴地越描越黑。

首先,这两个幸运的家伙真的没受伤,哦,没受重伤。姓林的笨蛋的胳膊伤了一下下。其一他们的车子在外围,其二他们的车子性能好。这一点说明,同等条件下,一般来说,贵的车子比便宜的车子在关键时刻更能够保全性命,大家要切记啊切记。

其次,程少臣那家伙身上的血的确是别人的,据说这家伙见义勇为了一回,在交警还没到的时候从一辆马上要起火的车子里拖出一名重伤员,结果染了自己一身的血。这一条说明,同学们,有时候眼见和耳闻的未必就是真实的啊,一定要经过调查才有发言权。

再次,程少臣这家伙血型很特殊,正赶上有重伤员,血库告急,所以就很高尚地去给人献血了。对了,在这里友情提醒一下,捐献的血不能马上用到病人身上的,大家可千万不要被电影电视骗成了傻瓜啊。我刚才说到哪儿来着?哦,谁能料到这看起来那么强势的家伙竟然晕血呢,救人时弄了自己一身血已经在强撑着,再从身体里抽走更多,于是很快他也需要被急救了。这一条说明,耶耶,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他也总有像纸老虎的时候。所以当我们遭遇挫折和失败时,我们要信心百倍地期待,总有一天,对手会比我们更挫折、更失败。

最后,之所以他没亲自给沈安若打电话,第一是因为他手机真的没电了,第二他不想让沈安若知道了担心。至于为什么后来事情败露了林虎聪也没让他出面说句话以安抚住沈安若呢?林虎聪不是说了吗?他在手术室。重症手术室怎么能随便进人、随便讲电话呢?至于他为什么会在手术室,对不起,这个问题我没能力解答,请咨询医院,或者无聊的作者某。

作者某:请大家要有小言精神,不要凡事追根究底,不然这戏还怎么继续往下唱啊?

林虎聪:大家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总是解释不明白了吧?我的智商是正常的,好歹大学时也得过一个半个诸如最佳辩手之类的小奖,但是我受到了无良作者的胁迫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