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大家都承认的偏爱,我运气不错(1 / 2)
黎书心想你小三上位还好意思谈文化底蕴和气息,钟启泰娶你就对了。
许是眼里的冷漠刺激到了刘曼文,在她看来今天的效果达到了。
天天在外面混吃等死的草包到了这当然要自惭形秽,打击她的自信心才知道做人的差距。
“大学里有名人榜,每年都会邀请他们回来参加校友会。七爷也是楹州大学毕业的,那是传奇人物,一路保送上来,斯坦福毕业后又考了个博士,双料博士。年纪轻轻就掌管了程家,可了不得了。”
刘曼文的语气简直就是丈母娘夸女婿,越看越满意。
黎书却知道程叙白绝没有表面上这么简单,他的厉害之处不是读书,同一类人能嗅到彼此的气息,这是本能。
她第一眼见他就有这种感觉,外人是理解不了的。耐着性子听刘曼文掰扯到现在,也无非是闲着没事逗她玩而已。
讲到底就是旁敲侧击,无论从哪方面你钟黎书都配不上程叙白,别以为有程老压着这婚就结定了。
“真好,我未来老公如此出类拔萃,感谢爷爷给我选了一门好亲事。像他这样万里挑一的男人偏偏只钟情我一个人,大家都承认的偏爱,我运气不错。”
黎书眼里的光稍纵即逝,等刘曼文说完了来个神补刀,满意地看着她差点原地去世。
说话间到了大礼堂,钟洛思远远瞧见她们就迎过来,笑得温婉可人。
她似乎很中意穿旗袍,大热天的也不嫌闷。身材凹凸有致,妆容无可挑剔,手里还捧着笔记和书,俨然是文艺范的女神级别了。
礼堂里大多是学生,相比之下更显得她鹤立鸡群,黎书的唇角微微上扬,这对母女真是绝配。
一样喜欢炫耀又不肯承认,钟爱奢靡的生活偏要故作清高,戏精上身不说,还很享受四面八方的艳羡爱慕的注视。
跟在钟洛思身后的黎书有点印象,好像是女德课上非要和程叙白攀关系的,见到她眼神比以前更加不善,白眼都要翻上天了。
礼堂里忽然响起了音乐,众人被声音吸引过去,一个模样清秀的男孩子拉着小提琴走过来,身后是他的同学。
几个人帮忙捧着玫瑰花和礼物,大屏幕上写着:“钟洛思做我女朋友吧,我爱你长长久久。”
男孩子单膝下跪:“洛思,我喜欢你很久了,我只喜欢你一个,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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