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72章(2 / 2)
手把手教养一个孩子,让徐安之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决心把教育作为一生的事业;脚踏实地的经历,更让他冲破了自己认知的局限,变得愈发成熟和热忱。他做了很多以前他不会去做的事,彻底抛下了贵公子的包袱,把自己当做这个乡村的一份子,去融入、去感受这物资贫瘠、麻烦不断却处处鲜活的人生。他不再把下乡支教当做为未来工作做得一次前期调研,而是意识到,这是他的生活,他的生活已不在别处。
庄墨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这种互相驯化又一起成长的感觉,比他读到过的任何故事都更能触动他。如果一开始他只是来找任明卿,那么现在,他也被徐安之牵动了心。他敬佩这个素昧谋面的年轻人,为他的过世感到难过,如果他还在的话,庄墨一定要找机会跟他见一面,坐下来喝杯茶,聊聊天。
他继续往下看。
初二的暑假,任明卿创作了人生中头一部小说。他模仿《浩荡纪》写了部十洲三海背景的玄幻小说,整整写了二十多个方格子本。
徐安之震惊了。
这本身是一种创造行为。人都有创造冲动,能把纯粹的空想付诸笔端,这就已经值得鼓励了,更何况他的想象力和语感都大大超出了他的同龄人——当然不止是他在凤河村的那些同学们。
“我早就意识到他在写作上很有天赋。他不会说话,可无法违背与人交流的天性,他会寻求别的途径完成这个社会化过程。他把原先唱歌的热情全部投诸在写作上,挑选的题材和风格恰恰是模仿他喜欢的《浩荡纪》。真奇妙,这看起来就像是故事本身进行了一次繁殖……故事影响读者,读者变成了作者,作者又去进行类似题材的创作,这种传承本身很迷人。既然他有这方面的兴趣,我想我可以以《浩荡纪》为例,教他如何写故事。”
庄墨读到这里觉得有点违和感。
他第一反应是:想不到徐安之还挺多才多艺。
后来想到他之前因材施教,拿《浩荡纪》教育小明卿,又觉得可以理解。他一个人又教语文又教数学还包揽了天文地理科学历史,给学生做点阅读理解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他越看越觉得不太对劲。徐安之对于此事虽然着墨寥寥,但他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徐安之很专业,专业得超过了一个初中语文老师该有的水平。他再联想到任明卿,任明卿绝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作者,他扎实的功底显然来自他人传授,不免对徐安之愈发好奇了。
在日志的最后一页,徐安之写道:“最近,姜勇,白一甲,方梁,姜红波这几个家伙到了叛逆期,荷尔蒙旺盛,我的话也不听,拉帮结伙欺负同学……任明卿是极度懦弱和自闭的,不会拒绝人,也不会反抗霸凌……打算创作一篇小说……当对方不遵守普遍行为规范的时候,暴力变成了唯一的出路,要学会坚强、反抗和保护自己……我已经有了灵感,要以野性的纽约为原型,创造一个以暴制暴的角色。”
底下的未完结事项:□《士官长》
庄墨懵了。
《士官长》不是四海纵横的那个稿子么?
他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为了这个猜测而激动不已地放下日志,抽出书架上《浩荡纪》第一册 ,翻开了扉页——
“安之,出印厂第一本遥寄于你,于此扬帆,四海纵横。
舞蓝
2007.9.3”
千里之外,烈火哥接到了一个电话:“X省灵璧凤河村?等一下,我查一查……嗯……对,这的确是四海纵横的邮政地址,以前的样刊都是寄到那里的。”
第63章 和作者在现实中面基
庄墨说完就挂了,烈火哥颇有些莫名其妙。他耸了耸肩膀,继续给洗灰大大改稿。
洗灰的手速太快了,前阵子有点卡文,现在据说已经克服了小小的纠结,因为在生活中找到了故事原型,于是乎恢复了一天一万字的供稿,烈火哥要给这作者跪下了。
作为杂志编辑,他的作者一个月能催出一万字的短篇已经要去庙里烧高香了,洗灰这真是神一般的手速。手速快意味着产量高意味着出书勤意味着有钱赚!烈火哥打算等他完结以后,好好给他规划一个属于他的系列出来。
而不远处的田恬正在气急败坏地骂着多维元素。他最近有三块工作:整理京宇历年文本,开发个人志业务,还要给《尘烟笑》审大结局文本,跟打了鸡血一样忙到飞起。他还要手把手带“多维元素”写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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