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2 / 2)
路上尹罡教会了路易三世划拳、行酒令、麻辣香锅、摊煎饼还有斗地主。路易三世也教会了老流氓不少骂人的洋文方言俚语,更告诉了他如何种植洋烟、如何酿葡萄酒,如何制作万圣节鬼面南瓜。
剩下的于清槐只有一个任务——赶车。
这件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最关键的是牵头的牲口不是骡马,而是一头从原野中捉来的野狼。
于清槐实在无法想象尹罡是怎么做到的,狼是群居性动物,这一头神骏异常威风凛凛,很显然是只头狼。这把人家的头狼捉来又能老老实实拉车,尹罡那老东西简直神了。
所以一路上于清槐总是心惊肉跳的不停回头看,生怕狼群们会循着味道追上来。
路易三世也不愧是个老狐狸,领的道路全都是崎岖难行根本不是路的地方,若不是于清槐和尹罡都是高手,装了满满行李的车子还真不容通过。
在路上走了一天一夜,三人终于来到了大路上,车子上的吃喝也基本上告罄。这时候路易三世才接过了于清槐的位置,让两人穿上了厚厚的棉服,戴上遮住大半截脸孔的帽子,戴了口罩和防风眼镜,基本上属于武装到了牙齿。
这种装扮在靠近北极圈的地方实数寻常,但凡见到人基本上就是这副模样,除了俩眼珠子之外根本看不清其他部位。三个人不敢驾着一匹狼在公路上乱跑,这样太过扎眼珠子,所以半路上把那匹狼给放了。又在一个小镇上买了辆摩托车,把车子挂在摩托车后座拉着,学着大多数人的样子。
谁知道那狼就跟被催眠了似的,一路上跟了好远,不晓得尹罡到底怎么给洗了脑。直到临近大城市还恋恋不舍的在后面嚎叫了好久,好像委屈的跟被甩了的小媳妇似的。
“靠,看老子干嘛?那头狼的崽子快被冻死了,老子帮它把崽子给救活了,然后又把它身上的伤势给处理了一下。就这么简单。真遇到事情畜生比人靠谱,你们以为老子干了什么?”尹罡犯了个白眼,碍于戴着墨镜却没有人能看得到。
路易三世哈哈大笑,放满了摩托车的速度回头对车子上两人道:“两位注意了,咱们这次算是要冒个险,相信前面一定有各大势力布置的眼线,只要从这个方向过去的人一定都会被各种盘问。咱们稍微不注意就会露出马脚。”
于清槐皱了下眉头:“既然出了这么动静,这边的官家难道会不知道?怎么也应该出动一些景察来维持一下秩序才对。”
路易三世笑了笑,脸上挂满风尘,唏嘘道:“这就是你们中原跟外界的不同,这边地广人稀,偌大的地盘上只有寥寥不到中原几十分之一的人口,你觉得有多少事他们能管得过来?而且这边本来就没有多少人,人口十分固定,来一个陌生人就会直接被认出来……”
“操,你说的是大城市还是村子?我特么怎么觉得你说话越来越不可信了?”尹罡报了个粗口,摘下眼镜眯着眼看着路易三世,左右看了看周围的环境,“你小子是不是恨老子天天怼你,想把我们送出去换赏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