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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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的位置是,警局出门,右拐三十里,沿着长街走到头,三岔路口左转一次,过三次红绿灯,然后……白蓁蓁看见了小贩手里红艳艳的糖葫芦,空气里还飘荡着阵阵肉包子的味道,走在街上的行人不知不觉已换成了一批批黑发黑眼黄皮肤的东方人,口中说着她最熟悉的中国话。

误入了华人聚集地,拥有自己想法的肚子咕噜噜响了起来。白蓁蓁一摸兜里,尴尬,没钱。

又一位扎羊角辫的奶娃娃举着糖葫芦从她面前路过,她眼巴巴看着,鼻端不受控制地嗅到了一股包子味。

白菜猪肉,香菇韭菜,灌汤小笼,叉烧奶黄甜豆沙……许是她盯住蒸笼的目光太过热切,终于引起了包子铺大娘的注意,大娘掀了热气腾腾的蒸笼盖子,和蔼可亲地对她说,“姑娘,来两个包子?大娘这儿的包子,皮薄馅大料还足,不寒掺!”

苏浙一带的口音令白蓁蓁倍感亲切,虽然真的很饿,但兜里没钱的事实不允许她随心所欲地买买买,忍着馋摇头拒绝了大娘,“不了,我没钱”

“大娘请你吃”

大娘装了四五个新出笼的包子和三个馒头,又抓了旁边的一袋糕饼一块儿递给她,口中絮絮叨叨,“不管啥时候,填饱肚子都是最要紧的事儿”

白蓁蓁的心头不禁淌过一阵暖流,鞠着躬向大娘道谢,大娘笑得慈祥,“出门在外都不容易,赶紧趁热吃吧”

皮薄,馅大,料还足。

这年头的人就是实在,才吃了两个就隐隐有饱腹感了。白蓁蓁是边走边吃的,毫无意识到自己早已彻底偏离了回酒店的路线,等她吃完三个包子以后,抬头一看,周围景致一片陌生,只除了一座三层高,装修风格富丽堂皇,眼熟到极致的‘酒楼’。

白蓁蓁的脑子冒出了一个名字,沈寄棠。

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下,差不多也两年多的时间没见了。上前将门一推,摸到了一手灰,门居然是锁的,而且好像很久都没有打开过了。

沈寄棠跑路了?说好的要跟法兰西共同携手到老呢?

白蓁蓁张望了一下四周,这块地也算是华人聚集区,虽比不得前头繁华,但黑头发的中国人绝对不少。挑了对面另一家门庭若市的酒楼,她走进去跟店小二打听沈寄棠的下落,定睛一看,发现她找的这个店小二就是当初跟着沈寄棠干的那个小哥。

小哥自然是记得自己的老东家,“沈老板她回国打日本鬼子去了”

打日本鬼子?一个大胆的猜测在白蓁蓁脑中迅速成型,“她回去参军了?”

“是呀!不参军怎么打仗?”

“参的哪路军啊?”

“这我就不清楚了,听说是在陕西那一带”

陕西,八路军的地盘。

白蓁蓁沉默了。她曾以为沈寄棠跟自己很像,都一样爱钱,都一样惜命,都一样跟整个时代格格不入。无牵无挂地漂泊在异乡国度,跟个丢了拐杖就四处乱窜的瞎子一般,找不到未来方向。

她从来不敢将自己跟那些遥远滚烫的理想结合在一起,也从未想过将沈寄棠放到那个位置上去。但现在看来,沈寄棠早已扔下她了,朝着自己的方向,追求信仰或是渴求归宿,头也不回地朝前去了,很早的时候就朝前去了。

而她,还深陷在迷雾茫茫的烂泥潭里,想攥紧手里的藤蔓都不知道该如何用力。

酒楼门前的灰积的很厚,沈寄棠离开的时间最少也有一年。坐在门槛上味同嚼蜡的解决完包子,白蓁蓁忽然就没了回酒店的心思。

沿着不认识的街道,她漫无目的地四处乱走,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只要前面还看的见路,她就一秒也不愿意停下来。

路过了广场,在水雾弥散的喷泉旁,她见到了纯洁如雪的一地白鸽。从前见别人喂白鸽都用的什么面包玉米,她手里头没有面包玉米,也不知道这些白鸽吃不吃馒头。

随手掰了一块绵软的馒头在手心里撕成碎屑,白蓁蓁碰运气似的伸出手,近处的白鸽扑棱着翅膀停在她的手腕上。

广场鸽大多是散养的白鸽,不怕生人,有时还参杂着一些野生的鸽子。又换了一些馅饼屑在手心,顿时一大群白鸽围住了她,离去之时,掌心里飘飘荡荡落下几片轻柔白羽。

她在广场里待了一整个下午。

送走最后一只白鸽,喂养的人群渐渐不见,突兀的喇叭声回响在不大的广场上,缓缓驶来的梅赛德斯,车盖上立着一只威风凛凛的雄鹰,弗朗茨向她挥着手里的军帽。

“宝贝喂完了吗?喂完了咱们回家吧”

他似乎从来不喊白蓁蓁的名字。总爱变着花样喊她宝贝小宝贝心肝宝贝,听起来像个业务技能无比熟练的渣男,但其实……换女友比换衣服还勤的人从来不会把女友当成宝贝。

当他亲昵的将帽子扣到白蓁蓁脑袋上的时候,白蓁蓁的背后有一瞬间如芒在刺。法国人的爱国情怀,大约要比波兰人棘手得多。

停在车门前顿了顿,她一言不发地爬了上去,手里还攥着那几根孤零零的白鸽羽毛。打着方向盘的沃尔纳撇了一眼,“喜欢养鸽子?”

“不喜欢”

那群鸽子下嘴不知轻重,啄了她掌心不下十几道斑驳小口。

“你下次可以丢在地上喂”

“没有下次了”

“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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