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敬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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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眼儿看到形势不妙,大声呼喊道:“长枪兵,随我杀!”

一排排长枪兵从火铳兵的缝隙中紧急略过,挺枪刺杀过去。

“啪啪啪。”

火铳手最后一次射击,这一次顺军将士忍着伤痛,肠子从腹部流了出来,他们也不管,就是挥舞着大刀,斧头往前冲!

嘴里哼着激昂的陕西民谣,他们是穷到连命都没有的人,他们不会畏惧死亡!

“老子连孙传庭都弄死了,会怕你们!”

“明狗砸碎!爷爷死也要跟你们换一条命!”

老营的将士面目狰狞的呼喊着。

顺军将士死之前,将手里的斧头狠狠的扔了出来,瞬间切开了一个长枪兵的脑袋。

太公兵法云,必死不如乐死,乐死不如甘死,甘死不如义死,义死不如视死如归,此之谓也。

故一人必死,十人弗能待也;十人必死,百人弗能待也;百人必死,千人弗能待也;千人必死,万人弗能待也;万人必死,横行乎天下。

这些顺军老兵的勇武和精神着实可嘉,他们的军阵和武器都不如豹韬军,却给豹韬军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霸王枪!”

看着身边的将士,被已经被火铳打成重伤的顺军用大刀看死,大眼儿大急,手中大枪一抖,连杀三人。

自己却也被不要命的顺军一刀重伤!

那些顺军被大眼儿一枪插入胸口,剧烈的疼痛让他变了脸色,可是他却死死的抱住大枪。

“艹,这么狠!”

徐灿科有些怕了,但是看到城头不远处纹丝未动的徐梁,一咬牙,手中的雁翎刀疯了一样乱舞,将那士兵的胳膊砍断。

大眼儿说了声,谢了。

手中的大枪啪啪啪乱点,每一次都点爆一个士兵的头颅。

鲜血喷的他的脸上,身上到处都是。

大眼儿舔着鲜血,心头杀戮的欲望在蔓延。

此时大眼儿心中就一个字杀。

敌人都是可敬的敌人,那么自己就要用最硬汉的方式去面对他们。

这就是战争!男人的战争!

“来呀!战斗呀!我们豹韬军的男儿也是男儿啊!我们不用怕他们呀!不就是死吗!谁怕谁呀!”

大眼儿身披铁甲,手持长枪,身上沐浴着鲜血,他每一次挥舞着大枪,必然会喊一句,鼓舞士气。

他的目光充斥着野狼一般的凶光,他面前的顺军勇气敬意,几个年长的老兵率先走出一步。

竟然朝着他敬了闯军的军礼!

城上的顺军发现,这些老兵的铠甲是金色的,武器也是最好的。

他们搏杀的时候最为凶悍,刀法也最是狠辣。

“艹,逞什么英雄!火铳兵,准备射!”

火铳兵躲在城墙的边缘,瞄准冲在最前面的老营将士便是一轮射击!

冲锋在最前面的顺军勇士瞬间如被镰刀割倒的麦子一般倒了一茬。

大眼儿骂了一句,“艹,你娘!是不是男人!”

可是徐灿科就是不听,手里的雁翎刀每一次挥舞,火铳手便是一轮齐射。

顷刻间便杀死上百个闯军老营的精兵,长枪手的压力越来越小,他们不听的前进,压缩着闯军的生存空间。

“大眼儿,不要逞一人之勇!协同作战!”

徐梁冰冷的声音传来,大眼儿没有办法,领着长枪兵与火铳兵密切的配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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