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_164(1 / 2)
说实在话,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观看谭思面对任明卿的手速捶胸蹈足的丧气模样了。
——
任明卿上机开始工作,庄墨噙着一丝淡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自顾自处理公事。等任明卿已经工作了2个小时以后,谭思才苏醒,邋邋遢遢地穿着睡衣下来吃早饭。庄墨瞥了他一眼:“你的文字编辑八点就起了。你那么晚才上工,让他审什么稿子啊?”
谭思眼珠子一转:“我昨晚写得晚啊!”
庄墨但笑不语。
谭思慢吞吞地搞完吃喝拉撒,慢吞吞地拉开自己的座位,慢吞吞地坐下来,挂在椅背上,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啊——”
要码字啊,码字可真麻烦。
谭思大神面对着空空如也的word文档,对外界的敏感度突然到达了一个巅峰:空调开高了;开窗风好大;门外有个女的一直在咳嗽;房间里的李让上了四趟厕所;polo衫的立领好痒;手表磨得手腕发疼;桌面真不干净想清理一下;正在追的漫画出了生肉;屁股好不舒服这个工学椅的膜好像没撕掉……他真是从屁股缝到头发丝没一点地方舒坦。
这让他怎么写文啊?!
反观任明卿,他就这么噼里啪啦在旁边打字,聚精会神,挺腰直背,微微蹙着眉头,眼神明明很集中,但谭思在面前晃了晃手,他都只是眨了两下眼睛。谭思气得不轻,抱紧了胸口一屁股坐在工学椅上,憎恶地瞄了他两眼。
他原本还想在任明卿面前好好表现表现,给任明卿一个下马威,让他意识到没法战胜自己,影响他的创作情绪,最好可以让他直接退赛。可是他现在却觉得他才是那个被班主任调到优等生身边的差生,他认识到自己和优等生之间的差距,因此对任明卿羡慕嫉妒恨。
他自己东摸西摸、注意力不集中,就眼红任明卿的好状态,甚至把自己迟迟没法静心看做是任明卿的错——他敲键盘要不要那么用力啊!
任明卿和庄墨从半个月前就开始定主线、做设定,虽然这个工作还没完成,但任明卿手上已经有几个人物小传的梗概了,手速非常快。谭思眼看任明卿十指如飞地敲击键盘,叹为观止。让他以这个打字速度聊天,没有任何问题;但要他以这个打字速度写一篇稿子,他会死。
他不禁多看了任明卿几眼。
可怕的工作效率之后是可怕的思维能力,这小伙子的脑子也转得也太快了点吧。
有这么个工作狂坐在身边,谭思也被激励了,连平常的摸鱼环节都省了,打开word开始写小说。而且他存心要和任明卿较劲,任明卿噼里啪啦,他也噼里啪啦,打字速度比平时可要快上很多——最近,谭思的手速是一个月600字。他轻而易举地超越了自己,写了700字!伟大的胜利!
庄墨笑着摇摇头。他看看表,起身进厨房端饭:“吃饭了。”
谭思刚吃过饭,但一听开饭的声音,头一个窜了起来。
工作好累啊!还是先休息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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