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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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路边的杂草也都是一块块方形,结果中间忽然冒出来一个花一样的东西,还微微闪着光,乔纳森怎么也不能当没看见,直接过去拔了起来。

只是轻轻一拔,整株花就被连根拔起,一点泥都不带!

乔纳森注意到旁边还有一株看起来一样的植物,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特效,也没法直接拔起来,好不容易用方手抠出来,也沾着大量的泥土,只能随手扔在一边。

拔起来之后,乔纳森才能看到这株植物上的说明。

【蒲公英,饲料。】

【虽然不算漂亮,但是叶子适合做沙拉】

【+25体力,+11生命】

所以这东西是能吃的?

乔纳森纠结了下,最终还是对蒲公英下手了,能做沙拉的东西,应该都能生吃吧?

让乔纳森犹豫的原因主要还是在那个饲料上

只是方方的手,拿着一个方型的植物,送到方方的嘴边想准确地咬上一口,还真挺不容易的。乔纳森边跑边尝试了好几次,才终于咬到。

这味道乔纳森有些惊喜,这东西看起来不怎么样,味道还真的挺不错的!

刚刚采摘下来的蒲公英,叶子上还带着点新鲜的露珠,一口下去,一股春天的清香在口中弥漫开来,清脆中带着一点点微甜,让人回味无穷

乔纳森也吃过不少沙拉,或许味道上有比这个好不少的,但那都是有各种酱汁的调味,光论鲜嫩的口感,还没有任何一次比得上这株新鲜的蒲公英!

就这样边跑边吃,乔纳森很快解决掉一株蒲公英,还可惜地掉了小半的残渣,没办法,实在太不好咬了。好在,快到小镇的时候,乔纳森又发现了另一株带着特效的蒲公英,赶紧拔了起来,拿在手上。

站在小镇入口,乔纳森眼前是一个祥和美丽的乡村小镇。镇上有着干净的石板路,到处都是花坛和树木,路边的商店里也都热闹而整洁,既有人气,又不会显得太过吵闹。

镇子虽说不大,但一眼望过去,从医院到超市,该有的基本上也都有,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乔纳森调整了一下步伐,以正常速度往里面走去,毕竟没什么要紧事的话,忽然在街上跑起来也挺奇怪的。

嘿,那个新来的年轻人!

乔纳森忽然听到有谁在喊什么,转头看过去,是一个头发花白的牛仔大叔?正在对自己招手?

没错,就是叫你呢,年轻人,看你的样子是新来的?大叔走过来,弹了弹自己的牛仔帽,看起来非常神气,欢迎来到小镇,是来旅游还是工作?

乔纳森看着这个有些自来熟的大叔,一身衬衣配上背带工装牛仔裤,戴着顶牛仔帽,十分常见的美式乡村模样,虽说上了些年纪,精神却很不错,看得出来年轻时肯定是个帅哥。

当然,在方方的像素画风下,乔纳森也只能看出个大概,并且不敢把话说太死了

毕竟脸型长斑痘痘单双眼皮什么的都看不出来

我是小镇的镇长刘易斯,乔纳森还没来得及回话,大叔就又拍了拍他的肩膀,每一个来小镇旅游的朋友都是我的客人,年轻人你在这里有什么问题一定要随时找我。不过这会儿你可来早了一些,春天是农场里最忙的时候,离花舞节可都还有一个多月,到时候你一定得再来一次

呃,我不是来旅游的。乔纳森赶紧解释了下,我是

来工作的?刘易斯镇长看起来有些话痨,我听说Joja超市往这里派了个新员工,把我们本地小伙子们的兼职都给抢了,不会就是你小子吧?

也不是,乔纳森没想到才刚离职几个小时,就又被认成老东家的人了,事实上,我是打算在这住一段时间,主要是最近刚继承了一座农场

农场!刘易斯忽然变大的嗓门差点吓到乔纳森,你该不会是说,那个乔斯达的农场吧?

没错,乔纳森点点头,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叔叔将他留给了我,您认识我叔叔吗?

认识?刘易斯大叔又重重地拍了下乔纳森的肩膀,老乔纳森刚到小镇上来的时候,就是我帮他搭的屋子!这些年过去,当初那间小木屋也变成现在气派的大房子了,可惜这两年,那家伙说什么也不肯继续打理农场了,哼,那个混蛋,说什么不想让我们哭哭啼啼,最后几个月一直闭门不出,去找他喝酒也不开门,要不是镇子的墓地里忽然多出来一块墓碑,我才懒得去管他死活

刘易斯大叔嘴上说着重话,语气却越来越低落。乔纳森看得出来,多年的老友逝世,谁也不会好受,可他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乔纳森也是第一次来这地方,对那个和自己同名的乔纳森叔叔没有半点了解。

好了,现在你来了就好,那么好的一个农场,总不能就这么荒废了,好在,刘易斯大叔很快就走了出来,对了年轻人,你叫什么?

乔纳森,乔纳森韦恩。乔纳森有些尴尬地说出自己的名字,毕竟来自前世的灵魂,对于和别人撞名了这点还是有些不自在的。

乔纳森真是个好名字,看样子你注定会属于这个小镇啊,刘易斯念叨了两句,走吧,今晚我先请你喝一杯,从明天开始,你就得学着做一名合格的农场主了!

说着就把乔纳森往前拉,乔纳森本来也没打算拒绝,只是突然被拉了一下没反应过来,忘了自己手上还拿着个蒲公英,差点摔了一跤,正好把蒲公英撞到刘易斯大叔身上。

这是什么?新鲜的蒲公英?刘易斯大叔接住蒲公英,笑了几声,哈哈,还给我带了礼物啊?正好春天到了,也是该吃蒲公英的时候了。

说着,刘易斯大叔拿起蒲公英,摘下一片叶子塞进嘴里,眼前一亮:不错啊小韦恩,我已经好久没吃到过这么鲜嫩的蒲公英了,眼光这么好,肯定能做好农场!

乔纳森看得一愣一愣的,同样是方手,怎么和自己的差距就那么大呢?

镇上就只有一间酒吧,生意倒是还不错,现在正好快到晚饭时间,一些不想自己做饭的单身汉总喜欢过去喝两杯,顺便把晚餐解决了。

酒吧里留着两瞥山羊胡子的胖老板一个人兼任酒保和厨师,手艺还不错,因此才能吸引到这么多人,在小镇里的口碑也一直都很好。

当然,胖老板那个过来帮忙当服务员的漂亮女儿可能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总之,被刘易斯大叔拉着多喝了两杯的乔纳森,听说酒吧里也有对游客提供的住宿服务,就决定今晚先在这住下来。

自己那间屋子里面实在太简陋了,乔纳森仍然想先回躺城里,添置点东西,顺便看看那个什么律师事务所是不是真把自己的东西卖完了

咯咯咯!

一大清早,不知到是哪来的公鸡卖力地开始打鸣,隔着四五里地都能听见。

乔纳森迷迷糊糊地在柔软舒适的木床上翻了个身,觉得光线有些刺眼,想着是不是昨晚忘记关灯了,半梦半醒间摸索着想按下床头的开关。

咚!

乔纳森从床上滚了下来。

这下可完全清醒了。

没错,不知为何,乔纳森又回到了那间小屋的床上。

他昨晚明明就在镇上开好房间睡了!就等着今天上午的大巴!

草!!!

新的一天,又从绝妙的语气修饰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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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本来打算昨天大超生日的时候发这章更新,然后想了想还是挪到三月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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