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要突破了(1 / 2)
382.要突破了
赵乂跟随狄山四人来到他们所说的那处洞穴,贴墙聆听,果然听到了墙壁的另一边有些某种动静。
“魂老,设法将这里用结界保护起来!”赵乂说道。
狄山等四名妖帝早就知道魂老是一缕为赵乂护道的灵魂,所以对于赵乂的话他们并不感到惊讶。
赵乂让魂老设置结界是为了在他们研究这面墙壁的时候不至于让外面的人发现。
不过,既是他们不设置结界,外面的剥皮族人也不可能进来这里,因为,外面的黑雾还很浓郁,剥皮族根本就不敢再进来,或者说也进不来。
“这声音好像并不是墙壁的声音,而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赵乂倾听了一会之后说道。
“怎么会,是什么原因能使得声音可以传送到那么远?”狄山问道。
“黑雾!”赵乂盯着墙壁上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的一丝丝的黑色气体说道。
“黑雾?哪里有黑雾?”狄山问道。
“就是,我们怎么没有发现黑雾?”黑气说道。
辛媲和临江也不解的看着看着赵乂。
狄山四人只是因为环境和黑雾的影响黄庭隐隐有开启的迹象,可能体内吸收了一点黑雾,但是与赵乂相比差的太多。
赵乂已经将黑雾充分的融入了自己的黄庭,中庭,紫府之中,已经进入他全身的各个器官,所以,赵乂此时在黑暗环境里同样可以清楚的看到黑雾从石壁中渗出来。
而狄山他们却还不行。
“这整面的石壁都在向外渗黑雾,你们看不见,是因为你们还没有真正打开黄庭吸收它,当你们的黄庭完全打开,通过这种黑雾进行修炼,你们不仅可以看到之前你们看不到的东西,说不定你们的修炼速度会一日千里!”消息说道。
“你是说这整面石壁都在渗透黑雾?”狄山看着洞穴中将近千米长的石壁吃惊的问道。
“那得有多少黑雾渗出来呀?”黑气也吃惊道。
“所以,它向外渗透的速度也非常的快,不知道是不是你们撞击这面墙壁的原因,好像他们的渗透速度加快了!”赵乂说道。
在这过程中,赵乂黄庭之内太极图并没有停止对黑雾的吸收,同时,灵力之海中的阴阳两面的灵力也在不断的向上提升,血海也没有停止增长,灵魂海也在不停的翻涌着。
“赵乂,你刚刚说我们吸收这种黑雾修炼的速度会一日千里?这是为什么呢?”狄山问道。
“因为这种黑雾相对于灵气,更适合你们修炼,这是我从剥皮族那里得到的信息,不过,我没想到的是,你们第一次遇到这种黑雾就能够马上适应,不像剥皮族,第一次遇见它马上会被迷晕。”赵乂一边关注着自己的三海,一边回答。
“黑雾更加适合我们修炼,那你为什么……哦,我倒是忘记了你拥有妖族血脉这回事了!”狄山说着说着想起了赵乂的血脉问题。
“怎么办,我好像又快突破了!”赵乂焦急的说道。
赵乂发现自从自己的灵力之海变成太极图模样之后,吸收灵气和黑雾的事情他自己已经做不了主了,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
如果这事放在其他的情况可能还不至于让赵乂急成这样,因为他生怕会将这几个妖帝遗留在这里。
“什么?你又要突破了?!”黑气瞪大了眼睛完全不敢相信的看着赵乂问道。
“赵乂,在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为何会在这么短的事件里突破好几个小境界?”狄山奇怪的问道。
“这小子不知道有得到了什么奇遇,怎么他就有那么好的运气?”辛媲说道。
临江一向言语不多,但是此时的他同样被赵乂如此快速的突破境界给震惊了。
“各位,一言难尽呢,我们得尽快的找到回去的路径,否则,将你们留在这剥皮族的世界里,就是死路一条。”赵乂焦急的说道。
“你为什么会这么说,难道你可以自己回去?”辛媲问道。
“如果我接下来突破了下一个大境界,就可能会被瞬间传送回去,而你们现在没有任何法则的压制,境界实力超越我太多,我无法将你们收入紫金凤环之中,你们就会被遗弃在这里,那是我不想看到的。”赵乂说道。
“你会被传送回去?”狄山四人看着赵乂问道。
他们怎么可能会相信赵乂所说的,他们知道赵乂是被某个至强者不知道用何种方法给传送到这里的,但是要说赵乂仅仅是提升一个境界就能被传送回去,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
“哎……实话告诉你们吧……”赵乂正要将自己和圣墓的事告诉他们,可是突如其来的变故又一次打断了赵乂的话。
“啊……”赵乂突然感觉到自己的三海同时产生变故。
灵力之海,血海,灵魂海,三个能量还同时翻腾了起来,使得赵乂无法自己的被动坐下。
“他这是要突破了?”狄山说道。
“我们怎么办,如果真的如他所说,我们或许真的会被遗弃在这里。”辛媲说道。
“嗡……”就在这时,他们身边的洞穴的石壁突然间亮了起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黑气正好靠在石壁上,石壁突然亮起来把他吓了一跳。
“你们看看赵乂!”狄山说道。
之间赵乂此时也是全身发亮,他身体所发出的光和石壁所发出的光如出一辙都是暗金色。
“小主人,你的黄庭仿佛与这面石壁有些联系!或许它本身就是一个传送阵也说不定。”魂老说道。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们或许可以和我们一样被传送回去!”赵乂说道。
“嗡……”随着赵乂身上光芒的不断增强,石壁上的光亮的部分在不停的移动,游走,无光和有光的部分分别聚拢在一起。
渐渐的,墙壁上慢慢形成了一个图案——太极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