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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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汝之刃!”

洪钟般的纶音响起,震的他耳朵隆隆作响,压的他整个身体趴伏在地,手不自觉的离开了女子的肢体,而当他们一断开碰触,疼痛与纶音也消失无踪。

首领跪在沙地上不停的喘息,他右手上的血肉开始缓慢恢复,然而想要恢复如初,饶是仙人也没那么简单。

小仙官被眼前这一幕惊变吓得差点魂飞天外,倒是息烽像是早就知道结果,态度十分淡定。

“我知道没有人能对我的美貌无动于衷,”造成如此惊悚血腥一幕的罪魁祸首一提裙子蹲了下来,对着面色惨白的首领语重心长,“但是你也老大不小了,不要被美色所迷做出糊涂事啊!”

“不行,你们要等我进去以后再进,”像是突然想起来了什么,洛宓一下子蹦起来向后“登登登”倒退了好几步,“不然魔尊大人看到这厮误以为我移情别恋了可怎么办!”

看着一脸自恋的大总管,息烽觉得自己胃部又开始习惯性翻涌了。

而魔尊两个字像是一道惊雷炸响在首领的耳边,他抬头望着女子离去的背影,右手还因残余的痛感微微发抖,疑惑、震惊等情绪盘踞在心间。

等到息烽过来想拖他起来,一个很久以前听过的传闻却突兀的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一个关于洛宓来历的传闻。

仙界的老人都知道,跟慕名而来的那些侍从不同,以前的洛宓仙官,现在的魔宫大总管,是羽渊仙君自己从洛水河畔给捡回来的。

说“捡”其实并不恰当,毕竟当时是洛宓自己扑上去抱着羽渊仙君的大腿死活不撒手,还不忘浇自己一脸河水伪装泪珠,就这么脸上挂着河水,嘴里发出干嚎,手上还不松劲的缠了就是单纯路过的羽渊仙君足足七七四十九天,愣是硬生生的搞成了仙界奇闻,才磨的仙君跟她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上古时期,洛水有女神,名为宓妃,那你就叫洛宓好了。”保持着站姿睡了一觉的羽渊仙君如是说道。

这个名字听上去异常诗情画意,实际上却相当随便,若是当时在洛宓身旁的不是洛水而是村口大黄狗,估计她以后就要顶着“狗蛋”这样接地气的名字度过余生了。

然而当时的洛宓是想不到这一层的,她只是沉浸在终于被承认的喜悦中,挂在羽渊仙君的腿上,被他从洛水河畔一路拖到了自家寝宫,从此开启了鸡嫌狗憎的仙界生涯。

这便是在仙界最广为流传的“洛水遇仙”故事了,但是洛宓本人坚持将之称为“洛水定情”,对仙界那群睁眼瞎把他们如此感天动地的初遇说的毫无情趣异常不满。

然而,比起充满了浪漫气息的遇仙传说,在私底下,还有另一个版本在少数仙人之间流传。

传说,洛宓走过的那段河岸寸草不生,而透过清澈的河水能望见底部的森森白骨,那些骨头垒积在一处,最高的龙首半露出河面,空洞的双眼注视着每个来客。

他们说,没有仙人能于此荒芜凶恶之地诞生,而能出现的,自然也不会是仙人。

首领无法考证传言的真假,因为仙界再也没有第二个人曾像羽渊仙君那般深入洛水,大部分也仅仅能在河岸上走几步,然后被倒悬的天河逼回原地,而对仙君们的故事故作高深的猜测一番算是仙界的惯例,彷佛不高谈阔论或者提出点新颖观点就不能证明自己法力高深、见多识广一样。

可是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或许那些传言并非无稽之谈。

仔细想想的话,洛宓除了那张脸外半点也不像温柔多情的洛水仙子,只不过之前他们都将她的种种奇怪行径归功于那糟糕的记性,可要是你追问她为何记性如此糟糕,洛宓也保准只有一个回答:“我大概是在水底被泡坏了脑子吧。”

看着血肉模糊的右手,想起响彻脑海的纶音,首领脑子里渐渐浮现了一个无比荒谬的结论,可正是因为太荒谬了,他是半个字也吐不出来。

成功给自己脸上贴金的女魔头自然不知道有人已经把她的出身琢磨了八百回,只见她步伐轻快,即将见到魔尊这件事要比让两名嘴贱仙人被砂砾磨出的悲鸣更让她心情愉悦。

作为魔宫之主,魔尊大人自然住在最中央的宫殿里,与洛宓的房间只隔了一堵墙。想当年二人还在仙界的时候,成功干掉其他人晋升贴身侍从的洛宓曾对于要跟魔尊分房睡这件事表达出了严正抗议,奈何仙界的规矩多如牛毛,而仙后则致力于将所有的闲暇空余都贡献给完善天规这项富有成效的工作。

不幸的是,这位大神的闲暇时间总是多得不像话。

无法与魔尊同床共寝的洛宓只能含恨盘踞了侧殿,没想到多年下来,竟然成了习惯,就算到了没有规则约束的魔界也没改过来。

满怀着激动的心情,洛宓偷偷的推开寝宫紧闭的大门,鬼鬼祟祟的探进去了半个脑袋,然而没有她预想中的美人春睡图,靠在床榻上闭目小憩的魔尊大人穿的严严实实,着实可恨至极。

只见他穿着月白色的单衣,一缕黑色的长发探入敞开的衣领,盘踞在漂亮的锁骨之上,鸦羽般的睫毛衬着白皙的皮肤,瞧的洛宓口水涟涟。

仙界中人总是说羽渊仙君形貌昳丽,可在洛宓看来,自家主人虽说只比自己差一点点,可也说不上雌雄莫辨,他的五官带着与生俱来的英气,特别当那双眼睛睁开,漆黑的瞳仁注视着她,左边的眉峰微微一挑时,那天然的风流韵味让她想击节赞叹。

这么想着,眼睛的主人果然睁开了眼睛,一只手撑在了下巴处,一只手轻轻敲了敲一旁的矮几,修长的手指落在乌木之上,就像是落在了她的心尖上。

洛宓只恨自己成精太早,不然肯定能达成跟魔尊大人肉贴肉的美妙成就!

“愣着做什么,过来啊。”

魔尊的声音也好听,带着细细的沙哑和磁性,就像是上好的磨刀石,光听着就让她通体舒畅,身体不自觉的就要靠过去,就等着对方贴上她的身体,从头到脚,好好地磨一磨。

脑子里飘飘然,洛宓的身体也跟着飘了过去,她靠在了软榻旁,接过了男人递过来的点心碟子,二人手指相触的一瞬,对方肌肤底下蕴藏的可怖力量令她目眩神迷,险些捧不住碟子,满脑子弯腰把那骨肉均匀的手指含在嘴里。

又是这样……无论何时魔尊都对她充满着莫大的吸引力,她几乎可以想象出那瓷白的肌肤下的丝丝血肉和里面蕴含的庞大法力。

好想……好想舔一口……

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又敛下眼帘盖住自己的痴态,洛宓将碟子里的点心塞进嘴里,鲜甜滋味弥漫在唇齿之间,代表着于她无益却怎么也舍弃不掉的口腹之欲。

如果可以,她愿意趴伏在男人脚下,膜拜他的每一寸肌理,而掩盖不了的,则是她骨子里对鲜血和力量的渴望。

这没什么不对,这才是洛宓的本性。

毕竟,她并不是身娇体软的洛水仙子,也不是懵懂无知的仙君随从,撇开出身、地位,她以非比寻常的热情痴迷于羽渊本人,迷恋着他体内澎湃的法力和若有若无的天地法则,但倘若他失去这一切,她又可以毫无留恋的转身离去,另投他主。

她是世间最痴情之人,她是世间最无情之人。

她是魔界第一神兵——魔尊大人的贴身佩剑。

她是魔尊麾下第一走狗。

她是嗜血之刃。

第5章

诚如仙界传闻所言,洛宓确实是羽渊仙君从洛水河畔捡回来的,可他捡回的并不是什么仙子,而是一柄长剑,一柄被泡在水底还长满了剑锈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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