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2 / 2)

加入书签

“子剑学长。”

陆月歌话没说完就被一个声音打断了,李茉茉撑着一把透明的雨伞走了过来。

左边是蓝棠君,右边是陆月歌,前面是李茉茉,农子剑就这么被三个同志包围了。

他心里暴汗,哈哈哈可真巧啊,基佬大聚会吗……

第44章 第 四十四 章

李茉茉的脸被冻得红扑扑的,头发上也沾了一些雨水,农子剑后退几步,把她叫到了不被雨淋到的地方。

陆月歌的心沉到谷底。

农子剑完全没想到李茉茉会突然出现,他没敢直视陆月歌,但他能感觉到对方好似受了打击的低落情绪,他硬着头皮问李茉茉,“下这么大雨,你怎么也来了?”

“我和乔娇约了在附近吃东西,她说你在这里等我……”李茉茉悄悄看了陆月歌一眼,“六月学长也一起吧?”

李茉茉这是第二次和陆月歌这么近距离接触,陆月歌的表情变化,她看得清清楚楚,她不由得在心里叹气,同是天涯沦落人,这就是喜欢上直人的后果,这也是她不敢和乔娇告白的原因。

而对李茉茉这个文静漂亮的女生,陆月歌觉得自己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鄢烈前段时间问他,说怎么觉得他和农子剑的来往好像淡了很多,还无意中透露出农子剑可能要脱单了。

是这个女生吗?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吗?

“……我、今晚还有事就不去了。”陆月歌握紧了手里的伞勉强微笑着说道。

“下这么大雨,你们打个电话过来,我过去找你们就好了。”农子剑干巴巴说道,乔娇真是乱点鸳鸯谱,快下班的时候她发了一条信息过来,说什么今晚有惊喜——这就是所谓的惊喜吗?惊吓还差不多!

小学妹也真是能忍,乔娇明明是想要撮合他们的……果然真是应了电视里那句话,爱情使人卑微。

那天公园乌龙事件之后,两人现在是关系不错的朋友,愣头青农子剑还被对方的三两句话,就套出了陆月歌已经和他表白的事情。

余光看到陆月歌受伤的表情,农子剑心里很不忍,但是李茉茉和他说过,不狠心拒绝、还让对方抱着希望,才是对对方最大的残忍。农子剑反问她,那你希望乔娇永远都不知道,还是知道后拒绝你?李茉茉沉默了。

“那,我不跟你们吃饭了,你跟鄢烈说一声,我先送茉茉过去,等九点我再自己打车去ktv。”农子剑没敢看陆月歌,他站在李茉茉旁边,“我们先走吧,太冷了。”

“嗯。”李茉茉把自己手里的伞递给了农子剑。

伞很小,两人站得很近,虽然没有牵手,但还是很像一对很登对的情侣。陆月歌的心也跟这湿冷刺骨的天气一样,寒冷压抑。

“那我们先走了……”农子剑看到陆月歌手上的雨伞,再看看一直站在三米外的蓝棠君,“那个,这是我们经理……伞可以——”

“你好。”陆月歌勉强笑着和蓝棠君点头打了声招呼,然后把手里的雨伞递给他,“这把伞你拿去用吧,雨挺大的。”

看了半天好戏的蓝棠君接过了雨伞,微笑着对他说,“那谢谢了。”

看着农子剑和李茉茉共用一把伞离去的背影,陆月歌消沉不已,这也许就是他给自己的答案吧,单方面的喜欢,连生气哭闹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独自咽下这份苦涩。

走进雨幕中的农子剑咀嚼着他们经理难得一见的微笑,好半天才突然醒悟过来——高冷面瘫的经理,居然对着长发飘飘俊美无俦的六月笑了?!

蓝总是基佬——六月也是基佬—— 等等,蓝总不会是看上六月了吧?!!

蓝棠君这么英俊多金,两人性向相同,他们是不是有可能在一起……

听了他的脑洞,看着他垮下的脸,李茉茉无语,子剑学长,你说你对六月学长没意思,我真的不信。

农子剑还真猜对了,后来蓝棠君一直没有把伞还给同在公司的他,那肯定是那时他们互留了联系方式,自己把伞还给陆月歌了。

农子剑想着,像六月这样的长相和脾气,估计没人能拒绝,蓝总也英俊多金、为人稳重,若他真看上了六月然后展开追求,会不会很容易追到手……

想象一下他们在一起的画面,两个帅哥,挺般配的……

要是他们对上眼了也好,就没有自己的事了……

但是一想到他们志同道合、相谈甚欢的画面,农子剑就觉得心里闷闷的,他唾弃自己,明明不接受人家,还这样小心眼胡思乱想是怎么回事,渣,真渣!

寒假来临,陆月歌早早就买好回家的车票了,回家的前一天晚上,陆百京打电话来问他,要不要去深市和他们过年。

“你们不是说今年回来吗?”陆月歌问道,上次打电话,阿妈明明说今年要回来过年的。

他去那个南边沿海城市住过几天,污浊的空气,拥挤的人群,都让他觉得很压抑。

“临时有点变动……你来这边过年也是一样的。”陆百京说。

“阿爸,你们回来这边工作可以吗,县里有工业区,开了很多新厂子,寨子里有不少人都在那里上班,赚的钱也不算少……”

“那里一个月才一两千,这里一个月四五千,能比吗?”陆百京有些生气,“不是谁都跟你一样,总想窝在那个山旮旯,当初就叫你不要读什么农业大学了,一点出息也没有!”

“……”陆月歌沉默。

他不怪阿爸这么想,毕竟他们最后还是同意了他来读农业大学,每个月都按时汇来生活费,他们就他一个儿子,而他还喜欢男人,怎么说都是他对不起父母。

什么是成功,什么是有出息,现代社会,这些东西都是用金钱和地位来衡量的。

陆百京是爱自己儿子的,他这个儿子,小时候什么都不怕就爱在山里到处跑,离家去读初中的时候还红了眼睛,他们只当他是孩子心性,长大了想法就会变了,毕竟有谁见到了城市的繁华,还会再回到那穷苦的地方。

太婆说过这孩子始终是属于山里的,山里人信命,陆百京只能由他去了,但这几年他在外面见识广了,渐渐就不再相信那套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