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进城卖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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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来看呐,陆家小子又抓回来一头野猪!”

当陆游赶着野猪回到村里的时候,不可避免,又引起整个村子的震动。

此刻,正值中午时分,地里劳作的村民全都回家吃饭午休。

听说陆游又抓回来一只野猪,当下,不少人连饭都顾不上吃了,直接扔下手中碗筷,疾步跑出自己家门。

村口的马路上,陆游此刻正手里拽着绳子,绳索的另一头五花大绑在野猪身上,任由野猪前面奔跑,他整个身形则稳如泰山。

在陆游的身边,大灰似乎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人类,颈部毛发倒竖,喉咙里不时发出阵阵威胁的低吼声,眼神凶狠。

“妈呀,这是狼?”

大灰的模样立即吓坏了不少人,原本热闹的人群顿时纷纷面露惊恐躲避。

陆游一巴掌拍在大灰脑袋上,大灰呜咽一声,乖巧如小绵羊。

陆游笑着对四周害怕的乡亲解释:“大家认错了,这就是一条大狼狗而已,很和善的,只要你们不逗它,它绝对不咬人!”

原来是一只大狼狗啊!

听到陆游的解释,周围乡亲松了口气,很快又围聚上来,热闹哄哄围观那只野猪。

“好家伙,这只野猪比之前那头还要大呢,恐怕最少也有三百斤吧!”

闻风而动的村民,看见陆游驱赶的那头鬃毛漆黑大野猪,眼珠子都差点掉在地上,一个个发出啧啧惊叹声。

“陆家小子了不得啊,一个人竟然能抓住这么大一头野猪,简直比黎老三还要厉害!”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这小子表面上看去瘦瘦弱弱的,竟然有这么大力气,你看他抓住那绳索的手臂,上面肌肉多结实呢!”

“这有什么好看的,前些日子,我可听说,咱们村的寡妇桂花婶和李二娃家那小媳妇,亲眼看到陆游在河里洗澡!那双腿之间的宝贝,足足是平常人的两倍大小呢!”

“这不可能吧,人哪里有那么大的家伙什呢?”

“嘿,你还别不信,这消息可是寡妇亲口说的,为此我还特意问过李二娃那小媳妇呢!这妮子当时那叫一个脸红,羞羞答答,不想说,最后被我逼问得不行,方才点头承认了!”

“真的假的?咦,那不是李二娃那小媳妇么,桂花婶大嘴巴不靠谱,走,咱们一起过去问问这小媳妇去!”

马路上,几个妇女看着陆游驱赶着野猪离开,嘻嘻哈哈笑着。

陆家大门口,当陆游赶着野猪路过时,便看到大门口处父母和秦雨柔静静站立着,三人脸上全都带着难以掩饰的喜悦。

“爸妈,雨柔,我先把野猪关进猪场,回来咱们在一起吃饭啊!”陆游咧嘴说道。

“去吧!去吧!”

江凤兰挥手,充满笑意的面孔像是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陆天佑也是笑眯眯的。

秦雨柔一双美眸光晕流转,默默看着陆游背影消失,方才意犹未尽收回目光。

到了猪场,陆游把野猪放进那隶属于野猪的猪舍里后,就顺便把大灰留下看门。

半个小时后,陆家。

今天的午饭格外的丰盛,不仅有陆游最爱吃的红烧肉,还有一盆清炖鲤鱼,外加三个菜。

陆游上次在黄河里钓的鲤鱼,一条也没卖掉,全都被自家吃了。

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午饭的气氛格外热闹。

“小游啊,我听雨柔说,就她带回来的那株野山参最少也能卖个十万块钱,是真的么?”

吃饭的时候,母亲江凤兰忍不住问道。

其实,她这个问题已经问过秦雨柔很多遍了,可是直到现在,依旧有些不敢相信。

听到母亲的话,陆游看了一眼身边默默吃饭的秦雨柔,笑道:“妈,这个问题你问我等于是白问,虽然我的确认识人参,可这玩意到底值多少钱,我也不知道。”

“你这老婆子,具体能卖多少钱,等下午时候小游和雨柔跑一趟县城一切不就都知道了么!”陆天佑叱责道。

江凤兰干笑:“我这不是心急嘛,活了大半辈子了,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值钱的宝贝!”

一句话,把所有人都逗笑了。

“对了,爸妈,我带回来一只大狼狗,就放在咱家猪场了,你们去喂猪的时候,如果见狼狗跑来,就喊大灰这个名字,狼狗就不会咬你们。”陆游忽然说道。

午饭过后,由于江凤兰的催促,再加上陆游也有些期盼,所以,稍作休息,陆游便和秦雨柔开车出发了。

到了县城,陆游指挥着秦雨柔,直奔县城最大的中医大药房。

走进大药店,一股浓浓药材味扑鼻而来。

或许是大中午,药店显得有些冷清,柜台里连个店员都没有,只有两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坐在椅子上,煮着茶叶,悠闲品茶。

“两位,有什么需要么?”

看见有顾客进来,其中一位带着花镜的老人开口问道。

陆游和秦雨柔将视线投向老人,陆游开口说道:“请问,您是这家药店的老板么?”

老人微微一愣,似乎没想到陆游会这么问,当下微微点头道:“没错,我就是,两位有什么事么?”

“那太好了,是这样的,我想问一下,你们这里收购野山参不?”陆游开口问道。

“野山参?”

听到陆游的话,戴眼镜的老人再次一愣,甚至就连不远处坐在椅子上的另一位老人也是微微愕然,旋即轻笑出声,开口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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