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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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以微端着酒杯,懒懒地靠在十九楼的阳台栏杆上,眼前是锡城永不疲倦的璀璨夜景。
出差走了五天,邮箱里待处理的邮件肯定已堆成了小山,只是烦杂的思绪让她决定,今夜就偷个懒吧。
学着赵双瞳的样子,晃了晃手中的红酒杯,技不如人,甩出去半杯。
好险,幸亏住的不是老式房子,楼下没人晒衣服和被子,不然要被人骂了。
唐以微咬着杯口,闷闷地反思,原本滴酒不沾的她,怎么就交了陶静茹、赵双瞳这批酒鬼朋友。
她们隔三差五来她这聚会,手里总是不忘拎着酒,似乎是把她这当成了夜店。后来酒越来越多,为了方便摆放,她还特地去添了个酒柜。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古人的这句话是有道理的,现在的她,每晚都要喝上一酒,不然都难以入眠。
酒真的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让当下的烦恼变得模糊,也可以让久远的记忆变得清晰。
j大……j大的广溪湖……现在应该是芦苇飞扬的美丽景象吧。
自己有多久没回j大了?
一直以来,唐以微都觉得,自己在男女感情方面特别晚熟,这或许应验了那句话,智商高的人,情商往往低。
从高中起,就经常能收到男生神神秘秘递过来的小纸条,她的处理方式,从来都是看都不看,转身就扔进洗手间的下水道。
而她的同桌却恰恰相反,热衷于躲在课桌下偷看男生给的小纸条,也热衷于一脸娇羞地探讨某某男生帅,对学习却是意兴阑珊。最后早熟的同桌名落孙山,晚熟的唐以微以总分全年级第二、超出j大分数线30分的成绩,考上了j大数学系。
或许也是晚熟的原因,唐以微对人脸的识别能力尤为薄弱,通俗易懂地说,唐以微有脸盲症。
从小到大,认错人,记不住人,甚至张冠李戴的笑话闹了不少。一直到工作后症状才慢慢减轻。
第一次听到“脸盲症”这个生僻的词汇,应该也是出自赵景宸之口。
当年在j大的广溪湖边,赵景宸有预谋地跟在她身后跑步,据他自己说,是一直到第十天,唐以微才终于把他记住。
从初中起,唐以微就养成了晨跑的习惯,这得益于注重养生保养的医生父母。那时候,一家三口一起晨跑,是她居住小区的一道风景线。
到了j大后,发现j大校区内竟然还有一个美丽的广溪湖,晨跑的习惯彻底一发不可收拾,除了雨雪天气,从不间断。
同寝室的同学都说她自律到令人发指,于她而言,听着轻快的歌曲跑步,却是无比享受的每日必修课。
从宿舍跑到广溪湖边的观景台大概需要十五分钟。
深秋的广溪湖,薄雾晨曦,清新宁静,观景台上空无一人。
迎着淡淡朝阳,唐以微放肆地做了几个大幅度伸展动作,在一个转身的瞬间,看到台阶下方,不知何时已静静站着一个男生,男生一身运动装扮。
两人的视线不经意地接触。
他的眼神清澈温柔,带着浅浅笑意。
☆、第十章
依稀记得昨天晨跑好像也见过他。
“早,好巧,你今天也跑步?”都是享受跑步的人,也算同道中人,唐以微摘下耳机,主动打招呼。
“早,其实不算巧。”低沉悦耳的男声清晰地吐出,“我是为了等你,唐以微同学。”
呃……唐以微一惊。
“唐以微,我觉得你有脸盲症哎。”男生微笑,缓步拾阶而上。
“脸盲症”?这么晦涩难懂的词汇……好像第一次听说。
“我已经连续十天和你在广溪湖边偶遇了。”
唐以微惊愕,十天?……有吗?怎么自己一点印象都没有?
她悄悄看向并肩而立的他,清晨的阳光柔和的投影在他脸上,侧颜如雕刻般赏心悦目。
在那个刹那,她的心被轻轻撞了一下。
呃,这种高段位的颜值,自己都能记不住,唐以微,你真是脸盲症严重到无可救药了。
“你是哪个系的?”唐以微压抑着突然加快的心跳声问。
“我叫赵景宸,计算机系的,大四。”男生扭头凝视她,很郑重地自我介绍,“你们班的林潇潇是我发小。”
“喔,林潇潇的发小,那上周他在白桦林摆了三桌你去了吗?”
“当然去了,发小输的一败涂地,我责无旁贷要去安抚。”赵景宸眼底蕴满笑意,“都过去半个多月了,他还没从惨败的阴影里走出来,昨天还在说,输给一个女孩子,奇耻大辱。”
唐以微眼前浮现出那天“二十四点”较量后,林潇潇惊愕又受伤的表情,有点后悔,自己那天也许应该手下留情。
片刻后,耳边传来赵景宸的一声轻笑,声音略带自嘲:“不过,我也有点挫败,白桦林吃饭我们坐在同一桌,我那天还敬了你三次饮料。结果,第二天跑步跟你擦肩而过,你竟然没有认出我来。我得长得多大众化,才能让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记不住啊。”
……唐以微很窘迫,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可自己就是分不清脸,现在看来这真的是一种病。
“这跟你没关系……这个,这个症结在我身上。”唐以微同学一急,结果结巴了。
赵景宸同学其实长的一点也不大众化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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