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2 / 2)
“小姐肯教奴婢,真是奴婢天大的福气呢……小姐什么时候有空,就指点奴婢一二……”
说着亲自捧了食案跟在蕴宁后面往正房而去。
还未走到门口,正好碰见从里面匆匆走出来的程仲。
“祖父——”蕴宁吓了一跳,忙上前接住。
实在是老爷子眼睛红通通的,分明就是一宿没睡,一时又是生气又是心疼,“祖父又不爱惜自己身体,一盒药罢了,什么时候瞧不行?怎么就要那么急……”
“宁丫头真是个有福的。”程仲却是哈哈大笑不止,“不是宁丫头,可不要错过一副良药!”
加了香莳子后,雪肌膏的效用何止提高了一点儿半点儿!
老爷子实在没有料到,那般普通的香莳子,做香料之外,还有如此好的药用功效。
虽然眼下还弄不清,香莳子到底和雪肌膏中那种药物融合起到了这般作用,却已然直觉,怕是一种全新的药物即将出现——
连陈年旧疤都有这么好的疗效,更不要说那些新鲜的伤痕了。
国朝战争时有发生,真是有这样好的疗伤圣药,不定能救回多少人的命呢。
更别说,和其他数量稀少的止血消炎的药物相比,香莳子可不是一般的好养活!
“不然祖父再给你开个药铺,专卖这种除疤的……”老爷子瞧着蕴宁,脸上笑意止也止不住——
孙女儿日渐大了,自然应该帮着她攒些嫁妆了。正好自己还有一处铺面,这会儿还空着呢,倒不如直接给了孙女儿。
老爷子对自己的医术很是自信,这等除疤的药物,需要的人多着呢,绝对不会亏了本。
加上香莳子后,还有那么好闻的香气,便是没有疤,可也能当做香脂来用——
雪肌膏里,价钱最贵的可不就是那些除疤药物?真是减了去,成本可不就大大降低?
“祖父——”蕴宁气的拧眉,板了脸道,“祖父病还没好,开什么铺子!”
这么些年不在家,孙女儿坐牢一般闷在家里,不定受了多少委屈,这会儿瞧见蕴宁不高兴,老爷子立时心疼的不得了,当下忙不迭点头:
“依你,依你。好了,宁姐儿不生气了……”
又探头往李嫂子端的食案上看了一眼,深吸一口气:
“啊呀,几日不见,李嫂子手艺见长,这菜闻着可是真香。”
“老太爷可是说错了,这些都是小姐亲自下厨做的呢。”李嫂子笑吟吟道。
“是吗?”老爷子的笑意不自觉收敛,心里益发不是滋味儿——瞧这菜色,明显不是做了一次两次才会有的水平,难不成常日里在府中,便是饭菜也得宁姐儿亲自动手做吗?
这般想着,对程庆轩夫妇未免更加不喜。
“过两日便是中元节了,”程仲想到一事,“我明儿个就要去广善寺,宁姐儿可要同我一起?”
程老太太卢氏是程仲师父的女儿,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成亲后也不是一般的恩爱。
即便卢氏体弱,程仲依旧坚持不肯纳妾室。
可惜好容易得了一个儿子,却在堪堪成年时故去,卢氏也因此一病不起,不多久就撒手尘寰。
丧妻丧子之痛差点儿把程仲给击垮。甚至即便过继了嗣子,依旧会夜夜在噩梦中醒来,也就亲自抚养蕴宁的这些年,才终于好了些。
至于说中元节去广善寺中住上旬日,也是妻儿故去后,老爷子养成的习惯,也就是为了蕴宁在外奔波的这几年,才没再去过。
“孙女儿自然是要去的。”蕴宁眼睛闪了闪。
广善寺乃是大兴第一大禅寺,坐落于距离帝都百十里处的景山上。景山山势奇诡之外,更兼景色秀美,又有摩天崖下通天峡,遍布奇花异草。蕴宁幼时可不常陪伴程仲进峡谷采摘草药?
便是程仲不说,蕴宁也准备找个机会去一趟景山的,这会儿听程仲询问,忙点头应了下来。
第二日一大早,祖孙俩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坐上马车出了老宅。
本想着这么早出门,应该没什么人才是,哪知出了帝都才发现,通往景山的道路口竟是设了路障,更有官兵把守。
赶车的是张元清,看情形不对,忙上前探问。
接了张元清塞过来的厚厚的荷包,那差官才透了个信:
“今儿个各藩王世子代皇上前往祭祀封大人,要到日中后才能通行。各位贵人就要到了,你们还是赶紧先退下吧。”
听说是藩王世子要到山上祭祀,张元清吓了一跳,忙不迭退后,待得回到车旁,又把差官的话禀了程仲。
“封大人?”蕴宁就怔了一下,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吧?
程仲却是顿了顿,又吩咐张元清速速回去准备个香案过来。
“这位封大人,祖父认识?”
“祖父想的不错的话,这位封大人,应该就是锦衣卫的千户封平封大人。”程仲神情里也颇感慨,“宁姐儿怕是不知,说是锦衣卫,这位封大人却是难得的忠臣义士。不独为朝廷屡立大功,便是对我,也有救命之恩……”
为了帮宁姐儿寻药,自己可不是一直跑到了大兴和突厥的交界处,不想采药归来时,却意外遭遇了突厥人,彼时正好有一个中年汉人男子和突厥人在一起,若非他出言相帮,说不好自己当时就被突厥人给抓走了。
事后回想起来,那人瞧自己的神情似是颇为熟稔,这几日又在长公主那里有幸见到封平的画像,才恍然发现,两者竟是同一人。
想来定是自己任太医令时,那封平见过自己。
因是中元节,想要去广善寺上香的人自然不是一般的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