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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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狂奔百里来报案的狗狗名叫啸天,倒是跟二郎□□字很投缘。它之所以报案倒不是因为跟薛燕或者哑巴有什么关系,它本来就是一只流浪狗,在双林镇那一片四处流浪,所以对哑巴的事知道一些。

小凤凰村附近的猫猫狗狗都怕哑巴,不敢往他家附近去。原因就是如村长说的那般,哑巴家生产的火腿肠,不仅用病猪死猪,有时候还用狗肉这些。他是真正的心理变态,时常虐.杀动物泄愤,如果连虐.杀动物都不能让他平静的话,他就会出去找人来杀。这也是动物们都怕他的原因。

啸天也怕他,只是啸天胆子大,又跑得快,所以不像其他动物那样怕的不敢靠近。

它不是第一次见哑巴出去迷晕了女孩带回来,杀死做火腿,它之前甚至尝试过去救她们,哑巴腿上还被它咬过一口呢。只是它实在没办法跟一个人类抗衡,人类有刀有棍棒,更重要的是他有智慧,所以啸天不敌也是正常的。

它还去村子里叫过人,只是它是一只流浪狗,村子里的人见了它都是驱赶,没有人能听懂它叫声里的求救,直到它听说江城有一个能听懂动物说话的人类。而这时候正好哑巴又带了一个女孩回来,折磨了几天后,按照以往的习惯,就该动手了,所以啸天立刻向江城狂奔而去……

最终,才有了薛燕的获救……

而哑巴之所以连续杀人,初语也从啸天和林泷的口中知道了一些。

哑巴原名叫林明理,是小凤凰村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高中毕业之后就辍学了,这情况跟他们村子里大多数的同龄人都一样。不过林明理上学的时候成绩很好,念书也很用功,虽然沉默寡言,但很得老师同学的喜欢。

他辍学后,在家务了两年农,然后又出去打了几年工。但因为家里穷,人又木讷,所以在男多女少的当地,很不好找对象。父母为他急白了头,但急也没用,后来老两口为了给儿子攒下彩礼钱,一把年纪了还做好几份工,最后双双劳累过度去世。

林明理在父母去世后,有人给他提了一门亲事,是隔壁村的一个离过婚带孩子的女人。他还没表态,村里人就七口八舌的劝他:别挑了,就这样的都是他高攀了云云。

于是,很快的就定下了这门婚事。

村里人表面说着恭喜,其实他知道,背后里都说他窝囊,没出息,捡了个二手的,还给别人养儿子……可是懦弱无能的他,只能装作听不见。

然而,村里人说对了,就算女方是二婚带孩子的,都是他高攀了!

因为结婚之后他才知道,他竟然不.举!

结婚前,这个木讷老实的人没有看过那些少儿不宜的东西,也没有过性.启蒙,所以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异常。直到结婚后,被新婚妻子教了几天,仍然硬不起来后,才知道自己有这毛病。

接下来就是妻子愤而离开,因为觉得他骗婚,所以彩礼钱也没有归还,并且还在村子里宣传了一番他的无能。

这下子,所有人看他的目光都变了,同情的嘲笑的鄙夷的……总之他成了所有人的笑柄。连小孩子见了他都会肆无忌惮的嘲笑一番。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他愈发沉默了,甚至渐渐有了哑巴的外号。

然而小凤凰村的人在把他当做笑料的同时,并不知道他们的嘲笑把这个木讷沉默的人推向了深渊。

不再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林明理终究还是变态了。

从一开始的虐.杀动物来发泄对那些人的怨恨,到终于忍不住开始对人下手。他无能、懦弱又自卑,不敢反抗那些对他施以伤害的人,只敢选择那些年轻落单的女孩,折磨她们,再杀掉她们,从中满足他变态的欲.望……

第59章 绝地吃鸡1

啸天在初语店里养了半个月, 身体就恢复如常了。不过都已经养了这么久了, 初语也舍不得再把它送回双林镇继续流浪。所以就打算继续养着, 反正她店里已经有了三只狗子,也不差多养一只了。

只是还不等她把这个决定告诉啸天, 就有人上门想要带走它了。来人是刑警队的江副队长江连城,曾经死活要把小黑要走,这会儿他又看中了啸天。

“你听听, 你听听, 啸天,这名字听着就像我们警队的人,不, 是犬,更别说它还立了这么大的功, 天生就是吃我们这碗饭的!”

江连城笑眯眯的围着啸天转了两圈,啧啧称奇, “其他的都可以训练, 但这种天生的察觉罪犯的敏锐感, 可不是每只狗子都有的。”

也不知道为啥这么好的狗子, 每次都是被初语先发现呢?他都第二回来要了, 第一回是小黑, 这回是啸天,下回再有其他的, 他也没那么厚的脸皮来要了。

初语哭笑不得, 不过她还是尊重啸天的意愿, 啸天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她就养着它。

初语把这话跟啸天说了之后,啸天犹豫了一下,就选择跟江连城走。它是很喜欢初语,毕竟能跟动物对话的除了她也没别人了。可是做狗子也是要尊严的,尤其是它还是一只男狗子,怎么能让小姑娘白养着呢?所以它选择自己养活自己,进了警犬队,那也算是凭本事吃饭了呢。

于是,啸天怀着这样崇高的理想,跟江连城走了。

只要不是在外流浪,它能有一个好归宿,初语就替它高兴。

又过了半个月,高考成绩出来了,萧云笙考的不错,分数足够他上省内的任何一所重本了。萧家打算给他庆贺一番,也邀请了初语。

初语实在是没心情去,简亦承至今没有消息,她心乱如麻,这种喜庆的场合,她丧着一张脸,不跟砸场子似的?

所以她只送了礼物给萧云笙,人并没有过去。这段时间萧云笙经常来她店里,多少也知道一些,所以也没有勉强她。因为他知道,即便她不去,她也是真心为他高兴。

又是一个月过去,简亦承却仍然没有消息。这个时候,初语就无比的后悔,为什么当初简亦承提出去拜访他家里人的时候,她没同意。不然现在也能找到他们家里打听打听,他究竟在哪,亦或是……出了什么事。

初语躺在摇椅上,看着窗外发呆。盛夏的炎热,让人提不起精神来做事。况且,她也没心情去做什么。

店里开着空调,四小只都是昏昏欲睡。店外则是热浪滚滚,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别说人了,连个鬼影的都没有。

初语眯了一会儿眼,忽然听到外头传来汽车的声音,她忽然惊醒,往窗外看去。不是她听出了什么,而是已经习惯了,一听到车响,就先去看看是不是简亦承。

无数次失望的收回目光,然而这一次,她却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人,满面风尘,眼底带着血丝,下巴上冒出青色的胡茬,看起来十分憔悴。却在看到初语的那一刻,立刻露出一个笑容。

初语不敢置信的看着他跑过来,脑子里已经停止了思考,甚至忘了从躺椅上起身。

直到简亦承进来,用力的抱住她,在她耳边轻声说,“我回来了……”初语才知道这不是在做梦。

她预想过无数次如果他回来,她一定要狠狠地骂他一顿,骂他为什么让她这么担心。可真到了这一刻,她却什么埋怨的话都说不出来。

她反手抱住他,热泪盈眶,“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简亦承这次跟其他同事,秘密调查了四个多月,终于将这伙贩.毒.集团彻底摸清。

这是一起全国性质的特大制.毒.贩.毒.团伙,在全国一共有四个窝点,江城只是其中之一。

与他们预想的差不多,他们是借着正轨药厂的名义,从事制.毒.活动,制造冰.毒.所用的原材料,也是他们制作感冒药的原料。明面上确实是生产感冒药,但却有一条秘线是制.毒的。

因为都是正轨药厂,所有的经营活动一切正常,购置原材料、加工生产、售卖药品……这些,都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所以才没有人发现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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