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四十四章前往北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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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一个引路人,局面一下子打开了。

一行人在犬牙城住了一晚,次日一早天刚微凉继续跋涉,一路向西北方向挺近,当天便进入了雨麓之地。

雨麓之地包括平原、丘陵、湿地、雪园、山脉等等,是一个巨大的地域的统称,地势从低到高,这片地带是北面部落主要的聚集地。

这片部落里苍家只是其中一支,住在北岗。

苍家过去可是住在中南面繁华大都的旧王族,后来战败被贬到这边来,算是初来乍到。

一开始苍家人根本不喜欢在这边的生活,多亏着当地的大部落族长支持,才让苍家在这里站稳脚跟,繁衍生息。

当晚,苍家也是带着技术过来的,不出百年,这边很多村落里的人渐渐都学会了培育斗兽的技术。

雨麓之地里的部落,只有一个部落可以得到授权,驯养成年斗兽,说白了是烈王在这边扶持的傀儡,负责监视这边的动静。

没有拿到军方授权的,私下若是被发现有驯养成年斗兽的事情,那可是重罪。视数量来决定,要是数量庞大,是要砍头的。

被授权的部落自然是在这边作威作福,叫作熊爪部落,要知道斗兽就是武器,部落的男子也好,女子也罢,出去都是威风凛凛地骑在斗兽身上,常常去各个部落巡查。

去了之后,自然是被盛情款待,离开的时候还经常能收到礼物。

这群人不好伺候,耀武扬威惯了。

当全冠才提到这两个部落的时候,嘴上骂骂咧咧的,显然是对这群人很是不迟。

本土的许多部落都被欺压过,北岗的驯鹿部落那就更别提了。

全冠才特别提到,秦冲若是想要达成自己的目的,这个熊爪部落必须要扫除!

这一代的旧王族的女家主苍琼,是北部出了名的美人,她是混血,父亲是本土人,母亲是拥有南蛮古域血脉的人,所以她的五官立体,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同时也有一部分父亲的基因,不是那种手大脚大的身形,年芳二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

当天晚上他们来到了第一个村落野狐村,建立在一片林中。

很少有外乡来的客人到这边来,全冠才认识这里的一些人,带着他们进了村子里一户人家。

一个脸上皱巴巴的老汉出来招待,“瘸子全,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啦?莫不是在城里赚了大钱?”

“赚个屁,带了几个朋友过来。最近没发生什么大事情吧?”全冠才随口问道,“乡里乡亲的,出来进去都要经过野狐村。雨麓之地一般很少会发生什么事,一些屁大的事情都能炒得满天飞。”

“怎么会没有呢!你回来的可真是时候,北岗的驯鹿部落出大事了。”

“恩?”秦冲脸色一变,“出什么事了?”

“这几位是……”

“哦,老孙头你大胆说,他们是我以前就结交的老朋友,都是本分人。”

“鹿群被袭击了,死了上万头。”

全冠才一惊,“怎么回事?怎么死了这么多,驯鹿部落可是养鹿为生的,要是鹿都死光了,他们可怎么活。”

“听说是被熊、狼、虎、豹这种凶狠的魔兽给咬死了,不过那些危险的魔兽通常是不会靠近驯鹿人的领地,不知怎么就突然出现在这边了。连部落里的村民都死了几十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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