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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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他听了这话,确实挺感激兴于唐的,可是转念一想,若不是这家伙害他死了,他父母跟弟弟也轮不着他照顾啊!兴于唐这明明就是心中有愧,所以才会如此。

阎王听着下面两人的话语,有些无奈,“既然兴于唐你自己愿意受罚,那便罚你受剜心之刑。季落,你看这样如何?如此一来,你们可算是两清了。”

季落想了想,觉得可以接受,其实他就是心里憋着一口气难以下咽,时间越久,怒气就演化成了怨气,但是刚才自己对兴于唐那一顿拳打脚踢,再加上种种因素,他也见好就收,万一再闹下去,阎王发怒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风水果然是会轮流转的。‘季落觉得这话说的太特么正确了。

当初他的剜心之痛还铭记于心,现在看兴于唐受刑,便好像看到曾经的自己,他不自觉地摸摸自己的小心脏,龇牙咧嘴一番。

原本痛不欲生的兴于唐在瞧见季落这样子后,居然冲他笑了笑,季落立马翻了翻白眼,这算什么?难道是假的剜心吗?居然还有力气笑?

受刑过后,二人分别被送往奈何桥,喝孟婆汤,上次阎王疏忽,让两人带着记忆投胎转世,才会又闹出事端,这一次他可是专门叮嘱了小鬼,让他们喝下孟婆汤。

哪知道,这队伍排的好好的,突然前方发生骚动,你推我我踩之际,季落一脸懵逼地被推入了畜生道。彼时,季落还不知道那是畜生道,因为人道跟畜生道看上去都差不多,他只是觉得上次去投胎的位置跟这次好像有点不一样。

兴于唐是排在季落的后面,见他被鬼推下后,心中一急,也跟着跳了进去。

一大清早,大街上便热闹非凡,那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那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不绝于耳;那扑鼻而来的香味,令人回味无穷。

宠物店里,一三个月大的博美犬四仰八躺地在那儿呼呼大睡,雪白的绒毛蓬松柔软,将它原本小小的身体衬得越发可爱。

“这小家伙睡觉真奇怪!跟半年前被买走的那条金毛一样,那金毛一开始睡觉也是这样,可逗了!”笼子里,一只吉娃娃正翘着尾巴看着笼子里的博美笑个不停。

松狮汪汪汪地叫了起来,“他或许是看老板睡觉看多了,不自觉便学了起来。”它在笼中走来走去,比一般幼犬还庞大的身躯显得有些憨态可掬。

宠物店里霎时间汪汪汪声不断,小博美抖了抖爪子,被绒毛覆盖的小脸依旧睡得香甜,直到有人伸手碰触它的爪子,它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嘴里还流着哈喇子。

男人看着它憨态可掬的模样,忍不住将它抱在了怀中,对店员道:“就这只了!我要它!”

“好的,先生,请问还有其他什么需要购买的吗?”店员兴奋地推荐道:“这款狗粮跟这狗玩具都是今年最流行的,先生需要吗?”

男人看了几眼,“都包起来吧!”这土豪般的做法让店员兴奋地在心里嗷嗷大叫,款爷啊款爷!

按耐住自己兴奋的心情,店员准备告诉他将如何照顾幼犬,男人道:“我养过狗,所以知道怎么照顾它。你把东西结算一下!”

“好的,先生,请这边请!”干脆利索,又不挑三拣四,这样的客人她想要再来一打。

季落这一路都是懵逼的,尤其是男人开了车门后,从上面跳下一只庞然大物,冲着他又舔又亲,他更加懵逼了。

小小的博美跟六个月大的金毛比起来,简直娇小的可怜,它原本蓬松柔软的绒毛被金毛的大舌头这么一舔,便湿哒哒地贴在身上,显得它越发的小只,配上两只黑漆漆水汪汪的大眼睛,就这么迷惘地看着你,看的人心都化了。

男人原本想把博美犬放在前座,奈何自家金毛似乎特别喜欢它,总算试图从他手里叼走小博美。

男人还是第一次见到金毛对它以外的狗产生这么浓厚的兴趣,要知道,以前他带着金毛在小区公园散步的时候,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这么可爱的小型犬,可没见它这么喜欢过。

别人家的金毛温顺友善,他家的金毛简直就跟大爷一样,高冷的不理人,他一度觉得自己当初是买错了犬种。

“行行行,既然你喜欢这个小宝宝,那我就放在后座,你要小心照顾它,知道吗?”男人拿毛巾擦了擦博美身上的口水,然后将它放在了金毛的身边。

很快,金毛就将它叼在了自己怀中,用后退护着它的身体,确保车子颠簸的时候,不会摔到它。

这家伙,该不会是把博美当做他儿子了吧?

男人摇头失笑,觉得自己想的有点多。

他拉开车门,启动车子后,便时不时地看向后视镜,见金毛将小博美照顾的很好,便也放下了心。

第257章 三生9

温热的体温贴着自己娇小的身躯,季落全程狗脸懵逼地任由那金毛对着自己舔来舔去,虽然知道自己会被有卖出的那一天,但是这一天来的也太快了吧!他什么都没准备好,就被这么卖掉了!!!

而且这男人还养了一条金毛,虽然金毛对他貌似很有好感,但是以他现在这么娇小玲珑的体型,总觉得一不小心就被踩死一样。

“汪汪汪——”金毛在季落耳边轻声叫唤着,温润的大眼睛柔和地看着他,季落略一怔,紧接着那可怕的舌头便迎面而来,给他彻彻底底地洗了个口水脸。

季落:我有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汪汪汪——”雪白的小身子微微直起,博美犬那两颗跟黑葡萄般水汪汪亮晶晶的眼睛直直地看着金毛,极具灵气,你可不可以不舔我,我身上都是你的口水!

“汪汪汪——”金毛小幅度地摇摇尾巴,可是我好喜欢你,为什么不可以舔你啊!

季落气闷,“汪汪汪——”可是你一直舔,我会难受的,绒毛贴在身上可不舒服了!

金毛瞅着季落身上被它用口水舔湿而贴着小身躯的毛发,有些心虚地往来几声,“好吧,我尽量,主要是你太可爱了,我忍不住!”就像肉骨头一样,对它充满了吸引力,要知道以往它对同类都没这么好过,人家就是送上门来给它舔,它都不要!它眼光可高了。

“汪汪汪——”小狗稚嫩的声线跟金毛略显成熟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成为后座二狗双重唱,听上去温馨极了。

路口正是红灯,赵明浩停了下来,回头看向后座两个宝贝,见小博美依偎在金毛的腹部,仰躺着,四肢乱翘,而金毛为了护住它别掉下车位,而侧躺着,四肢张开,翘起的模样让人忍俊不禁。

放在平时,这高冷的金毛怎么可能会露出这么蠢萌的举动,这么看来,他买再买一条小狗给它作伴是正确的。

平时他上班忙,只有每天下班回来跟周末的时间才能陪陪金毛,平时它一般都被自己关在屋子里。每每赵明浩回家,瞧见它趴在狗窝,连头都不抬,只能眼睛瞅他的金毛,便觉得有些难过。

他不是一个好主人,买了它,却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它。它若是有个伴的话,也许就不会这么孤单难过了。

这个念头一出来,便没有下去过。因此,他才会专门在这周末带着它去宠物店买小狗,本来赵明浩是打算让金毛自己选的,奈何这家伙兴致缺缺,趴在后座就不想下来,他无法,只好一个人进去。

在见到那小博美的第一眼时,赵明浩就喜欢的不得了,就像当初看到金毛一样,不用选,就是它了。

事实证明,他的第一眼果然是正确的。这两个小宝贝可不就是你侬我侬有爱十分吗?

前方路口绿灯了,赵明浩加了油门往前开去,几分钟后,手机响了,他看了来电的人,眉头不自觉地拢在了一起,过了几秒后,才开了蓝牙,“喂,莉素,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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