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2 / 2)
“你总是好奇我的事情,就不许我也好奇?”
奥斯顿就说:“我让他去查探一下,默斯法特城中还有没有像守门人一样的人存在。”
鹿鸣泽惊讶问道:“你想打这些人的主意?他们可不好领导啊。”
“嗯,所以要谨慎行事。但是我一向认为消灭犯罪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犯罪者不必成为亡命之徒,如果可以过安定甚至荣耀的生活,我相信更多的人是不愿意铤而走险去犯罪的。”
奥斯顿说着说着仿佛有些感慨,他叹息道:“很多犯罪的根本原因都是体制不够完善,去单独惩治犯罪,不如从根源杜绝。”
鹿鸣泽明白他所说的这些道理,犯人的动机大体可以归为两方面,钱和情,当然还有一个原因——罪犯本来就是变态。
“那对麦洛奇那种变态你打算怎么办。”
奥斯顿笑道:“麦洛奇是个挺纯粹的人,他有想要的东西,也有欲望,很好控制,但是对于单纯渴望犯罪和鲜血的那种罪犯,只有以暴制暴了。”
奥斯顿以前也说过,控制一个人,首先要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
他拍拍鹿鸣泽的肩膀:“到时候可能就需要你出手。”
——我们要先以德服人,如果人不服,那就只能打得他无力还手,然后以“德”服人,还不服还打,永远不服那就只能打死,不能为己所用的剑,只能掰断了,不然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伤到自己。
鹿鸣泽立刻得意地把下巴仰上天:“哼,你这是求我啊。”
“是啊。”
“……”这个人怎么这么厚脸皮,讲求人这种话都不觉得难为情吗。
鹿鸣泽叹口气,他把手电光又调亮了一点:“洛伊不是挺厉害的么,让他去做。”
“唔,这个就是我问你对他观感的原因,他好像对你……”
鹿鸣泽惊恐地叫出声:“对我?!”
奥斯顿笑眯眯地从后面掐住他的腰:“你怎么这么开心。”
鹿鸣泽冷笑一声:“你被迷弟包围的时候不也很开心?知道自己有个漂亮的仰慕者我为什么不可以开心?!”
“想多了,他只是对你的身手感兴趣——自从知道了赫斯是被你徒手打伤的。不过也难怪,洛伊一向崇尚暴力,但是人又很害羞,他见我们两个比较熟,就让我代为转达一下,希望有机会跟你切磋切磋。”
鹿鸣泽干咳了几声:“哦,原来是这样……那什么,可以的啊,武术都是靠实战提高嘛,可以的。”
奥斯顿重重吐出一口气:“你的脑子里可不可以不要总是惯性思维一些下流的东西,嗯?就算要下流,也不要表现这么明显,如果让对方知道了,他是会生气的,他生气了就会杀人,我可不希望你们两个先打起来。”
鹿鸣泽回忆了一下洛伊那张脸,那个身材,那个身手,忍不住一抖:“你哪儿找来的霹雳娇娃……下流的其实是你吧,找个保镖还要赏心悦目,你是不是还经常借职务之便要求人家做一些为难的事情?啧啧,你们有钱人,斯文败类多了去了,我呢,生在这种小地方,接触的人都是市井之徒,至少是下流在脸上,你们这些虚伪的富人下流都下流在心里。”
论胡搅蛮缠奥斯顿说不过鹿鸣泽,他被他堵得说不出话,他突然伸出一只手从鹿鸣泽衣服底下伸进去:“是吗,那我现在就下流给你看看好了,不然白担这种污名。”
鹿鸣泽立刻惊叫起来:“哎!哎哎哎!卧槽!凉!松手!”
他肚子上被塞了一只冰块似的凉手,浑身的痒痒肉都被调动起来,就握不住机车把手了,奥斯顿一见他这样赶紧把手抽回来,他实在怕鹿鸣泽把车摔进臭水沟里。鹿鸣泽用力抓着把手一拧,车头猛地转了个弯,手电光唰一下扫过一大片扇形区域,鹿鸣泽突然在惨白的手电光中看到一个奇怪的东西。
他以为自己看错了,猛地刹住车,奥斯顿停了一会儿,察觉鹿鸣泽正警惕地盯着前方,不由出声问道:“怎么了?”
“嘘,前面有东西。”
奥斯顿便安静下来,专注地盯着前面。鹿鸣泽身上每一块肌肉都紧张地绷起来,他总觉得有种熟悉的感觉,还莫名想起之前在麦洛奇那里看到的东西。
那东西被手电光逼迫得无处可逃,慢慢从阴影中显现出来,鹿鸣泽紧张地喘了几口气,悄声说:“我刀呢?”
他的刀在与赫斯战斗的过程中断了一把,另一把在来北城的路上做防身之用,除了城之后就交给奥斯顿保管了。奥斯顿迅速把机车盖子掀开,抽出两把武器,一把是鹿鸣泽的短刀,另一把赫然就是赫斯的黑剑。
他把黑剑递过去:“你用这个。”
“给我刀,这个你用来防身。”
手电灯光照耀之下的东西是个人形,但是他的头却长得像个大型的蚂蚱,眼睛是红色的,嘴里还在噶叽噶叽咀嚼着什么东西。鹿鸣泽一听这声音顿时觉得牙酸,他握紧奥斯顿递过来的刀,慢慢从机车上迈下来,奥斯顿这次没有去坐驾驶的位置,而是拿着黑剑一起下了车。
鹿鸣泽看他一眼:“你下来做什么,我自己能解决。”
“以防万一,这东西有些眼熟。”
奥斯顿不是一个单纯的政治家,他也曾经带军队征战南北,在军事上的威望与如今享誉全联邦的凯伦斯将军不相上下。他曾经见过很多怪物,甚至包括一些可怕的物种,咬到人就会寄生在人的身上,之前麦洛奇让鹿鸣泽戴防毒面具,他不配合的时候奥斯顿就非常生气,因为他经历过危险,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要绝对服从命令,才不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巧了,我也觉得眼熟。”
鹿鸣泽甩了一下刀,那个怪物嘶声叫着冲上来,鹿鸣泽没有做多余的动作,用刀猛地插进那个怪物的眼睛里,它发出一阵更加尖锐的嘶叫声,四肢扭曲颤抖了一阵,然后像被抽走骨头一样软绵绵地塌了下去。
尸体迅速化为一滩黑红色的粘稠液体,只留下一个蝗虫头壳和一堆细细白白的东西,那些东西像蠕虫一样在黏液中不停拱动。
“是卵吗?”
他刚上前一步,就被奥斯顿一把拽了回来,奥斯顿捂着口鼻皱眉看他:“你不要命了。”
鹿鸣泽把他推开:“你离远一点,这东西不会寄生我。”
“寄生?你见过这种生物?”
鹿鸣泽点点头:“可以这么说。在麦洛奇那里看到这些卵的时候我还没反应过来,现在看见了这头怪物,我才想起来,在底下城的时候,我与这种东西战斗过。我说过啦,有钱人喜欢找刺激,他们不但要求与人类作战,有时候还会别出心裁地更换对手品种,我第一次跟这种东西对打的时候废了很大劲,不管切断哪里,它们都可以快速生长出来,而且成长的速度就像癌细胞一样。但是对战的时间长了,我逐渐摸索出一点它们的弱点,基本都在眼睛,你看。”
鹿鸣泽指着地上的蝗虫头壳说:“它要爬出来了。”
蝗虫头壳腐烂的眼珠子动了动,然后“噗”地一声,被顶开,从里面迅速爬出一只只有婴儿拳头大小的甲壳虫,鹿鸣泽眼疾手快地把剑从甲壳虫背上狠狠插下去,甲壳虫猛地抖动一下,不停摆动的腿渐渐停下来。
鹿鸣泽皱了皱眉头嫌恶地说:“这大概是成虫吧,我也是跟这种玩意儿打了几次才发现的,每次观看战斗的时候,那些有钱人都会戴防毒面具,黏液中有没有孵化的虫卵,会随着呼吸道进入人体寄生活人,但是在完全暴露的环境中作战很多次,我却半点事没有。不过这样也够我后怕了,知道真相后我把主办方揍了一顿,他们大概只单纯以为我是运气好,但其实,战斗过程中,有好多次虫卵都掉到我身上了,它们没有钻进我的身体里,就是有点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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