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 / 2)
徐泗以头抢地,哭嚎,“臣妾今日身体抱恙,无法侍寝,皇上莫要强求啊!”
额角的青筋隐隐爆起,莫北涵挤进被窝,咬牙道:“朕还没饥渴到如此程度。”
于是徐泗松了口气,放心大胆地捂着屁股去会周公了。
当天晚上,莫北涵做了一个梦,他已经很久没做过梦了,无关紧要的人不入梦,想念的人也拒绝入梦,所以他的梦空白了太长时间。
梦里,他回到那段青葱岁月,窗明几净的教室,活泼好动的同学,和蔼可亲的老师……莫北涵暗自翻了个白眼,没想到自己潜意识里能把这段时期美化成这个样子。
细细想来,理科班的教室里男生居多,应该是成天弥漫着汗臭味和泡面味才对,这些正经午餐不吃的同学,常常在课间端一碗泡面吸溜吸溜满世界溜达。老师也从不和蔼可亲,成天板着张苦瓜脸恍若性生活不和谐得不到应有的滋润,同学间打架更是常有的事,原因从你瞅我瞅你咋地到抢女朋友,隔三差五就操场约一回。
唯一真实没有水分的回忆,就是那个常年在角落发呆的少年。莫北涵朝那个后门角落里望去,他明明长的不高,为什么总被分在最后一排……现在想想,大概是老师早就对这个孩子不抱任何希望,一个回回考试都交白卷的小孩,连最基本的学习态度都没有,迟早会退学,无论是自愿的或者是被劝退的,意思上都差不多。
莫北涵就坐在另一个角落,因为他实在长得太高了,放在哪里都会挡住别人的视线。他常常一转头,就能跨过整个教室,看到那个少年歪着头盯着他,盯着他,又好像只是在盯着他头上的钟,只是每次回望过去,他都觉得自己的心震了一下。
慢慢地,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他决定去表白。
他看了很多攻略,最后选择了紫色丁香花,因为书上说,这花的花语代表了初恋。
天知道为什么紫色丁香就代表了初恋?这在理科生的世界观里找不到应该与其对应的解释,但是,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他选了一个天朗气清的周末,把人约了出来,双手奉上了那束被包裹得精致漂亮的丁香花,男孩子却下意识后退了一步。
他以为这个动作是因为对方受到了惊吓,连忙把花藏到了身后,一开始准备的告白词也背的语无伦次。
男孩子笑着听完了,轻声道:“真巧,我也喜欢你。”
天一下子就放晴了,于是他又喜出望外地拿出方才被嫌弃的丁香。
男孩摇手,他捏着鼻子道:“但是以后别送我花了,我花粉过敏。”
梦境转换。
“我想在屋子里养花。”
男孩的脸在跨越了十年后,跟江边的男人重合,一模一样的脸庞,莫北涵却第一次感到混乱。
到底是谁在撒谎呢?
第100章 大都是前男友10
在怕丢掉饭碗和怕牵扯到法律官司的双重压力下, 李赛的第一笔汇款到的非常之迅速, 不多不少十万元整, 徐泗一大早打开手机,收到汇款通知, 第一件事就是立刻冲出家门, 拦了的士,跨越大半个市,来到了那家只在手机短信里读到过的某某附属医院, 沈嵩的母亲就住在这里。
沈嵩自从辍学成为一只社会狗之后就很少与他妈联系, 双方都不想让对方见到自己不堪的一面, 害怕自己成为这个世上对彼此而言仅有的亲人身上最沉重的负担,但是徐泗不是很理解,为何沈嵩临死之前都不来医院看望一下这个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女人。
医生说, 沈丽患者的癌细胞已经扩散到骨髓,是的, 癌细胞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扩散, 化疗做了三次,非但没有好转, 反而伤害到其他的正常器官,考虑到病患的经济情况,因此建议做保守治疗。保守治疗四个字等于是宣判了死缓, 表示再也没什么是这些救死扶伤的医生能做的了,除了用大量止痛针剂减轻病人的生理痛苦。
徐泗填补了一大块的化疗费空缺,他跟医生低头哈腰保证了许久, 承诺以后绝不再拖欠费用,医院才没有让他立刻把人接回家。
在后院踩熄烟头,走到病房前,伸手拉开房门时,徐泗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徐女士哪天如果生病了住进了医院,谁会来看她?
沈丽看起来气色还行,也可能是病房的光线比较好,她正在微笑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因为化疗,她曾经半花白的头发已经全都掉光了,现在戴着一顶颜色特别青春靓丽的五彩线帽,不知道是哪个好心的护士施舍给她的。
徐泗在这样的目光下有些紧张,他尽量拿出沈嵩内敛的做派,朝她微微点头,把果篮子放在了床头,因为不自然,走路似乎有些顺拐。
“笑什么?”他坐在床边的矮凳上,拿出一只苹果,认真削了起来,以掩饰他愧疚的眼神。
“你来了。”沈丽没有责怪他为什么现在才来,只是很高兴他终究还是来了。
“你感觉怎么样?”
“很好,非常好,我觉得我差不多可以出院啦。”
“不,你还需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徐泗动作顿了一下,柔和了嗓音,“不疼吗?”
沈丽没有接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手中一点点旋转的苹果,徐泗想:我真是在说废话,肯定是疼的。
“你过得还好吗?”沈丽问这句话时,眼角的皱纹微微弯起,有那么一瞬间,徐泗在她身上看到了徐女士的身影。
“很好。”他下意识脱口而出,“额……发生了很多事,我感觉我遇到了一个好人。”
沈丽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哦……我要问发生了什么事想必你也不会告诉我,但是我能问一下,对方是男的还是女的吗?”
沈丽隐约知道自己儿子与众不同的性向,只是从来不过问。
“是位可靠的男士。”
“哦……”她又哦了一声,听不出失望也听不出惊喜,“听着儿子,这事要是放在我身体还硬朗的时候,我会劝你,最好找个贤惠的女人生个孝顺的孩子,坐享天伦之乐。”
徐泗把削好的苹果切成一小块一小块,放在床头柜上的搪瓷杯里,听到沈丽继续说,“可是我现在不这样想啦,就像我以前不信鬼神,现在却突然相信了一样,因为这样可以模糊对死亡的恐惧,哈哈哈,放心,我没有被什么邪教组织洗脑,人在生死面前,想的东西总是格外不一样。我现在觉得,只要你开心,你觉得幸福,就好啦,父母都是这样的。”
沈丽的声音听上去很轻松很活泼,像是回到了她年轻的时候。
“是吗?父母都是这样的吗?”徐泗把搪瓷杯递给沈丽,沈丽高兴地接过去。
“当然,世上并没有真正拗得过孩子的妈妈。”
“你现在是大人了,你可以看着我自然离去,黑发人送白发人,这是人生的必经之路。”沈丽咬下一口苹果,“看到你现在很平静,我很欣慰。当初你父亲去世的时候,你处在发疯的边缘。
”
“是吗?”徐泗查看了沈嵩的记忆,只发现深灰色的一片。
“嗯。你把房间砸得稀烂,想杀了医生,甚至想杀了我……因为我居然没能及时发现,我总认为你后来学习一落千丈,是因为你父亲的死,所以我从不责怪你。”
所以这就是沈嵩对母亲的心结吗?因为她没有及时发现父亲的病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