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血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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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他还仗着身体好想要反抗,可是下一秒,他便在最引以为傲的地方被人击败了,他撞在一名士兵身上,那个人的身体仿佛是钢铁一般,平时没人能比过他的互撞,今天他竟然输了,对方没动一步,而自己却后退了两三步。

就这样,他被逮捕了,那时候男爵大人刚刚在曼德斯地区建立统治,那是男爵大人第一次出席领地法庭。

他知道,自己这些年所犯下的事足以剁一只手,可是男爵大人在了解了自己的情况之后,却放过了自己并且把自己分配到了军队服役。

随后就是跟其他士兵一样的遭遇,在经过了几场战斗之后,他便仗着以前便身体好,开始脱颖而出。

将近一米八的身高在农奴家都是不可想想都,更何况一个双亲不在的孤儿。

就这样,班什特斯克在组建重步兵和金狮卫队的时候第一眼便挑中了他,开始了惨无人道的训练。

现在,他正拿着战斧面对着数名敌人,他们看着他的装备,有些犹豫不决。

毕竟是一年的战斗和训练,犹豫不决和优柔寡断不可能出现在他的身上,不用看身边的队友,他一步迈开,手上的战斧高高扬起,一下子变把一个来不及闪避的敌人劈成了两半。

鲜血顿时从那个人的身体里喷射而出,内脏也因为身体的分离而流出了体外,纵向分离的身躯就这样躺在地上,鲜血淋漓,显得十分恐怖。

这样凶残血腥的画面直接让敌人有些害怕,毕竟,这样的敌人看上去太有视觉冲击力了,厚重的铠甲,高大的身材,还有看上去沉重的武器,这简直就是一只人形凶兽。

但他们毕竟只经历过战斗的战士,很多时候战场上比现在的场面还要血腥的多,他们只是没反应过来被震慑住了。

一两秒后,他们就从惊讶中回过神来,对他们发起了反攻,手中的长剑长矛不停的往他们身上戳刺。

可是任凭他们怎样攻击,就是打不破他们的防御,有时候他们会举盾防守,可面对不太强力的攻击时,更多的时候却只是任由他们攻击,却打不破铠甲。

而他们身上的铠甲,则是像纸糊的一样,被敌人手中的战斧一下子便划破,巨大的力量甚至把一部分敌人击飞。

场面一时相当血腥,鲜血四处飞溅,内脏也抛飞在城墙地面上,血腥味较之之前,变得更加浓郁,如果是没上过战场的人,足以让他们吐出来。

此时的城墙已经如同地狱一般,四处都是残值断臂以及人的鲜血,内脏脑浆遍布石头磊成的墙上。

城墙的其他地方也是如此,敌人看着战友被敌人用这样残酷的手法杀死,而自己手里的武器却无法打破敌人的铠甲,不由得开始退缩,曼德斯步兵们也配合着收缩阵线,终于将敌人赶下了城墙。

“怎么回事?他们怎么后退了?这帮蠢货!我们前功尽弃了!”劳萨斯子爵在城下看着上面的情况,士兵们纷纷逃窜下了城墙,甚至被敌人追杀致死不少。

他开始了愤怒的咆哮,明明只要再加把劲就能够攻克的城堡,却在即将成功的一瞬间,就被人家赶下了城墙。

他已经快要气炸了,低声对奈尔男爵吼道:“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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