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2)
“你的墓园中出现新亡灵种族,墓园升级。”
“将完整度高于90%的骑士(职业者)埋入其中,可通过消耗魔力在单位时间内产生品质不等的死亡骑士,尸骨及灵魂完整度越高,转化成功率越高。”
“因埋入的尸体缺乏关键部位-头颅,且灵魂处于溃散边缘,转化过程产生变异。”
刚把圣骑士的无头尸体埋下去的时候,塔砂就接到了墓园的提示,表示圣骑士的转化成功率不到百分之十。但世事难料,最后圣骑士的转化成功了,反而是盗贼的尸体转化失败,只变成了结实一点的僵尸。
幽灵漂浮在墓园上空,看着墓地的土壤被顶起一个鼓包。墓穴轰然开启,土石簌簌落下,一具魁梧的躯体破土而出,和生前一样高大。
哦,不是一样高大,他已经没有脑袋了。
“无头骑士:拥有亡灵之中难得的敏捷和应变能力,生前的训练依然残留在骑士死去的躯体中。高尚的美德已经随着生命逝去,但强大的灵魂之火尚未熄灭,这使该骑士获取了以下天赋:召唤亡灵战马(召唤一匹基础属性稍强于普通战马的亡灵战马,每日一次),死亡通报(无头骑士能在开战前报出一个名字,他将追杀名字的主人直到天涯海角)。”
无头骑士没有了死亡骑士的施法能力,只保留了两个战斗天赋,但这两个天赋相当实用,能有效提高其单兵作战能力。死亡通报这个天赋并不需要知道真名(没有脑袋的人也说不出话来啊),“唱名”只是标记过程,该技能有利于追踪,不过开启后无法取消,会一直持续到目标死亡或无头骑士自身被摧毁,在敌我力量太悬殊时最好别这么干。
没有脑袋的骑士自带了“取消头部要害”的天赋,他以灵魂之火修补自身损伤。灵魂之火会在非战斗时期缓慢自愈,但要是一次性损耗超过百分之七十,灵魂之火会直接崩溃,无头骑士完全摧毁,不可逆转。
幽灵站在曾是圣骑士的无头骑士前,这场景仿佛决战那天的立场调转。现在没有头的是亚历山大了,无形的力量给他装上了重甲,手中曾经金光闪闪的战斧如今镀上一层蓝幽幽的黑光。他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没有一丝皱纹,却有着发霉似的尸斑。他不再是曾经的圣骑士,只是那个骑士的遗留物。
骑着龙乱飞的道格拉斯撞见了塔砂带出去测试力量的无头骑士,他趴在龙背上看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问:“这是老爷子吗?”
龙骑士这会儿骑着的是地下城后来制造的伪龙,这种以双足飞龙为原型的伪龙比第一头巨龙娇小也听话得多。道格拉斯对待他的龙就像迷弟对待心中的女神(虽然他根本无法判断后者的性别,就管那头龙叫“我的龙”),而对这些智力不高的伪龙,就能随时骑着在地下城中飞行,训练自己的骑龙技巧,摔了也不着急。
塔砂点点头,道格拉斯哦了一声,手指摸着下巴不说话。无头骑士在他们的注视下召唤出亡灵战马,高大的骸骨马从虚空中越出,蹄子踏着鬼火,眼窝闪着红光。
“老爷子不怎么会骑马。”道格拉斯笑起来,“他说骑手依靠坐骑,骑士则依靠自身,看我干点啥都说我不务正业。我说过没有?刚离家出走那阵子,他帮过我一次,想收我当徒弟,说我是当圣骑士的料子。啧,我可不干,我是要当龙骑士的人啊。”
他看起来有点感慨,但没对着塔砂义愤填膺,塔砂便由着他在那儿胡侃。
“老爷子当初追了我好半天,啰啰嗦嗦天天跟我讲大道理,等我后来加入了‘马戏团’他才消停。他是个好家伙,只是死脑筋……”道格拉斯扁了扁嘴,“他见不得别人做坏事,杰奎琳就是他从异种贩子手里救下来的。他们想养大她卖给黑市妓院,等发现她长不大,又想卖给那些想青春常驻想疯了的有钱佬。老爷子无法容忍这种卑劣的行为,但又厌恶所有异种,便把救下的杰奎琳送去了马戏团……你看,他觉得把个小姑娘送进贼窝当杀手养已经仁至义尽,我自愿加入,他却气得没把我打死,还差点去找马戏团麻烦,无非以为我是人类罢了。”
龙骑士耸了耸肩,露出一抹自嘲的笑容来。
“我希望他还活着,希望他看看我的龙。”道格拉斯说,“但我想,要是知道我也不是个人,他肯定不想见我。”
这事情无解,圣骑士的意志坚定如钢铁,他能孤独地坚守至今,塔砂完全不认为自己威逼利诱亦或一通嘴炮就让他改变成见。即使亚历山大活到战后,塔砂也没有说服他的信心,更别说收服。
一个高尚的战士也可能是个不可救药的种族主义,可以是本族的英雄与异族的恶魔。一个最温柔可亲的好人也可能在集体狂热中对他们认为“非我族类”的存在举起屠刀,同时沐浴着自以为的光荣使命感。力量与美德没有界限,拥有它们的职业者却有着各自的立场。好与坏难以定义,在过去浴血奋战守护着人类文明的人们,以相同的热情破坏着异族的家园。
调和之路,甚至要比称王称霸之路更难走。
可是,塔砂想,一条自己不想走的道路,即使走到了终点,又有什么乐趣?
像在为她的决心配音一样,新的提示出现了。
“你的眷族-匠矮人成功拆解了中阶魔导物品,对魔导知识的理解上升。新物品-破门蛛在工坊中解锁。”
记得吗,那个盗贼拿出来的奇怪物件还完好无损地留在地下城当中。塔砂将之交给了匠矮人,这些日子来匠矮人一直研究着它的构造。
破门蛛的功效固然不错,但魔导科技的理解,对塔砂来说却更加有用。她预览着新得到的知识,皱起了眉头。
破门蛛运行所用的能源——
是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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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摸着他的八字胡,另一只手一下一下敲着桌面。
这沉默已经持续了很久,房间里的另一个人终于无法忍耐,霍地站了起来。“哥哥!”他急躁地说,“消息已经能够肯定,你为什么还……”
本森中校的声音在兄长的瞪视中变轻,他咬了咬牙,耐着性子说:“那绝对就是个地下城,只要把这事上报给将军……”
“他就能知道你之前的瞒报和惨败,而你这辈子都会待在现在的位置上,如果你的中校头衔还没有被撸掉的话。”塔斯马林州的总督冰冷地接道。
中校哑口无言,他们对视了一会儿,总督叹了口气,站起来拍了拍本森中校的肩膀。“我们没有必要向上汇报。”他宽容说,“这事能在塔斯马林内解决,地下城的存在就不必传出去。我会给你提供帮助……”
他的声音低了下去,在本森中校耳边说了什么,后者猛地抬起了头,惊喜地问:“真的?天啊,这真是……谢谢!”
“当然是真的。”总督点了点头,不动声色地说,“谁叫我们是兄弟呢?”
谁叫我们是兄弟呢?他想,有个鲁莽的弟弟在乡下当值有时就会有这种意外之喜。那里的资源,根本不必上报,在塔斯马林州消化就好。
第51章
利蒂希娅轻手轻脚地在树林中穿行,怀里抱着把短弓,背上背着小小的包裹。
这里已经是安加索森林的地界了,换成过去,父母绝不会允许她独自一人跑来这种地方。利蒂希娅只从家里雇工的口中听说过那片黑森林:高大的乔木遮天蔽日,森林深处的区域在夏日正午都显得昏暗阴凉;藤蔓、树根与带刺的野草覆盖了每一寸土地,毒虫与野兽在阴影中对所有外来者虎视眈眈。她还说森林里住着食人的生番,会用箭刺穿所有迷路的好人的脑袋,把一颗颗脑袋挂在长弓上带走。
很长一段时间这吓人的故事都曾是利蒂希娅的噩梦源头,等长大一些,她暗暗觉得佣人没说真话,否则怎么还会有这么多猎人在林中进进出出呢?每年恰当的季节,林中母鹿肥美的肉与公鹿头顶精美的长角都是鹿角镇重要的经济来源,也是鹿角镇得名的原因。无论安加索森林中有什么危险,它们看上去都不足以扰乱附近居民过日子。
反倒是那些宣称要将林中危险一网打尽的士兵,差点毁掉了镇民们的生活。
利蒂希娅第一次来安加索森林的时候,她既没有看见一望无际的树木,也没有看见奇形怪状的动物。这里只有稀疏的小树正在生长,与其说说是大森林,不如说是小树林。稀疏的小树林中藏不住传说中的大棕熊,仰头张望半天才能看到一两只小鸟。拿着树木手杖的人在树林间行走,时不时用手杖拍一拍树干,像农人检查每一株秧苗。
“再早上一两个月,这里可是一片空地呢。”亚马逊人感慨地说,“可惜了,要是你去年以前来这里,你能看见遍地的绒绒草,还有大片大片绿凤蝶,它们在阳光下河水一样闪光。现在还是菱尾鹦鹉繁殖的季节,往年它们会在每根大枝桠上喋喋不休,模仿路过的野兽的声音,直到哪只受够了的安加索狮咬断它们的脖子……”
这听起来让人神往,和利蒂希娅过去听到的安加索森林截然不同。她听着老师讲述的故事,不由得也遗憾起来。
说起来真不可思议,如今的利蒂希娅正在儿时噩梦手底下学习。
她猫着腰游过树木间的阴影,在碎石土地和枝干上踏过的脚步悄无声息。这技巧学自故事中的“食人生番”——那些亚马逊人,她们攻击起来凶猛过壮汉,隐蔽起来又轻盈得像鸟雀。第一次看见她们展示这种技艺,利蒂希娅就被迷住了,她模仿得非常努力,最后不知交了什么好运,竟被选中成了亚马逊战士的学徒。父母为此大吃一惊,要知道,他们送她去异族的学校,本来只是想让她学点草药什么的。
老师夸奖她的进步,不过利蒂希娅心里觉得,要是亚马逊人是林中鹰隼,她便是一只学飞的小鸡。她已经努力学习了有一阵子,现在溜出家门完全不会被抓到,但要在老师面前班门弄斧,她显然还不够资格。
这就是利蒂希娅选择这种时候游荡到森林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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